阳光前行 禁毒有我

2019-06-27 10:36
湖南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6.26国际禁毒日

阳光前行 禁毒有我

01

我讲禁毒

01

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具有依赖性、非法性及危害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性,才能称之为毒品。

毒品有哪些危害?

吸毒毁灭自我

不同的毒品摄入体内,都有着各自的毒副反应,极大地破坏人的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导致多种并发症的发生,从而对吸毒者本身的健康形成直接而严重的损害,甚至吸毒过量导致死亡。资料显示,全世界每年大约有1000万人因为吸毒丧失劳动能力,有20万人因为吸毒而死亡。

吸毒危害家庭

对家庭成员造成精神摧残,家庭中只要有一个吸毒,这个家庭就会失去往日的宁静、和谐、幸福和快乐;导致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众叛亲离。吸毒需要大量的金钱,即使家产富裕,用不了多久也会一贫如洗;对后代造成危害,吸毒不仅危害自身的健康,还影响人类的生育能力,父母吸毒对胎儿发育和儿童生长都将造成严重损害。

吸毒危害社会

吸毒与犯罪似一对孪生兄弟,吸毒必然引起违法犯罪大幅度增加。吸毒者为了获取毒资,往往置道德、法律于不顾,行骗、偷窃、抢劫、卖淫、甚至行凶杀人或参与贩毒,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与社会治安。资料显示,约80%的男性吸毒者有过其他违法犯罪行为,80%以上的女性吸毒者在从事卖淫活动。合成毒品滥用者在吸毒后产生幻觉,出现极度兴奋、抑郁等精神病症状,导致行为失控而违法犯罪。

“毒驾”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肇事肇祸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权威测试显示,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而“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毒驾”比“酒驾”更加可怕。人一旦吸食毒品后,往往会出现幻觉,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严重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毒品滥用加快艾滋病等疾病的传播速度

吸毒不仅传播乙肝、丙肝等传染病,更为严重的是传播艾滋病。根据权威发布,性传播是我国艾滋病传播的主要渠道,其次是注射毒品。滥用合成毒品特别是冰毒直接刺激人的中枢神经,导致“溜冰”者高度亢奋,往往发生性乱行为,感染艾滋病的几率极高。

毒品吞噬巨额社会财富

全球每年毒品交易额超过一万亿美元,相当于世界贸易额的13%,不仅超过了石油产品的交易,而且也高于全球的食品和教育事业的总投资。据估算,我国目前发现登记的吸毒人员每年因吸毒至少耗费600亿元人民币。而且,为了遏制毒品泛滥,政府每年都要拨出大量经费,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用于打击毒品犯罪、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帮助吸毒人员戒毒,从而加重了财政负担。

什么是毒品犯罪?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主要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了哪些毒品犯罪类型?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制法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予以包庇的行为。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分子的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而予以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

走私制毒物品罪

走私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行为。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行为。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违反毒品原植物种植管制法规,私自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罪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种植种子、幼苗罪,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故意以引诱、教唆、欺骗为手段,促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违反国家禁毒法规,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是指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行为。

02

我说禁毒

02

近年来攸县涉毒案件情况

2015年至2019年攸县法院受理涉毒案件142件,其中贩卖毒品罪的案件为74件,占总件的52.11%,其次是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案件数量为57件,占总件的40.14%,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件虽然不是占总件比例最高的,却是增长速度最快的,2015年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件总计为5件,但到了2018年,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案件总计高达19件。

全国现有吸毒人数首次出现下降

截至2018年底,全国现有吸毒人员240.4万名(不含戒断三年未发现复吸人数、死亡人数和离境人数),首次出现下降。有30个省(区、市)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中未成年人所占比例下降,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成效继续得到巩固。

冰毒成为我国滥用人数最多毒品

尽管中国治理毒品滥用取得一定成效,但合成毒品滥用仍呈蔓延之势,滥用毒品种类和结构发生新变化。在240.4万名现有吸毒人员中,滥用冰毒人员135万名,占56.1%。冰毒已取代海洛因成为我国滥用人数最多的毒品。大麻滥用继续呈现上升趋势,在华外籍人员、有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人员及娱乐圈演艺工作者滥用出现增多的趋势。

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

据了解,为吸引消费者、迷惑公众,一些毒贩不断翻新毒品花样,变换包装形态,“神仙水”、“娜塔沙”、“0号胶囊”“氟胺酮”等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和时尚性,以青少年在娱乐场所滥用为主,给监管执法带来难度。

境外毒品向我国渗透呈加剧势头

“金三角”、“金新月”和南美、北美等境外毒源地对中国“多头入境、全线渗透”的复杂态势仍未改变,境外毒品向我国渗透呈进一步加剧势头。“金三角”毒品渗透加剧,合成毒品入境增多。“金新月”毒品产量保持高位,海洛因走私入境时有发生。南美大宗可卡因过境中转情况突出,缴获量增长迅猛。

加拿大宣布大麻“合法化”以及美国多数州宣布娱乐和医用大麻“合法化”以来,从北美洲向中国走私大麻案件增多。嫌疑人多为在华外籍留学生、留学归国人员或有境外工作经历的人员,他们多通过互联网从境外毒贩处订购,再通过国际快递贩运至国内。部分国内不法分子还利用境外网站学习大麻种植技术,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大麻种子在境内进行种植并贩卖。

国内制毒能力大幅削弱

2018年,中国共破获国内制毒案件412起,捣毁制毒窝点268个,缴获毒品14.7吨,同比分别下降30.8%、15.5%和37%。

经过持续严打整治,国内制毒犯罪活动受到重创,传统制毒重点省份广东出现源头性收缩,制毒活动不断向其他管控薄弱地区转移,以往较少发现制毒活动的西北、东北地区制毒活动上升明显。合成毒品和制毒物品的获取难度加大,出现掺杂掺假、多点拼货、价格上涨等情况。

“互联网+物流”已成为贩毒活动主要方式

随着互联网、物流寄递等新业态迅猛发展,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地应用现代技术手段,全方位利用陆海空邮渠道走私贩运毒品,渠道立体化、手段智能化突出。“互联网+物流”已成为贩毒活动主要方式。

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发布、订购、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网上物色运毒“马仔”,或通过物流寄递等渠道运毒,收寄不用真名,联络使用隐语、暗语,采用微信、支付宝、Q币等在线支付方式,交易活动“两头不见人”。上海、江苏等地侦破多起利用智能快递柜系列贩毒案,贩毒分子收取毒资后将存有毒品的快递柜位置和取件密码通过手机发送给吸毒人员“取货”。一些不法分子甚至通过登陆“暗网”进行贩毒,发现和打击难度大。

贩毒人员流窜境外走私毒品入境增多

一些外流人员流窜到境外从事贩毒,全共抓获外流贩毒人员2.44万名。公安部指挥侦办的“5∙24”专案显示,一些外流贩毒团伙已在缅北地区坐大成势。这些团伙层级多、分工细,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网络招募无案底年轻人,将其诱骗至缅北后拘禁起来,以恐吓、敲诈等手段强迫其体内藏毒或携带毒品运往国内,操纵国内大部分海洛因消费市场。受境内外毒品价差带来的暴利诱惑,境外人员携毒入境增多。

03

我谈禁毒

03

曾听说过一个家庭的故事,一个为毒品所害的悲剧家庭。在养祖父母陈清(化名)、王素(化名)的眼里,17岁的王文(化名)一直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本以为这孩子会成功地考上大学,顺顺利利地长大,直到海洛因出现在他们的家庭。

陈文第一次吸食海洛因是在朋友的带领下,说吸海洛因就是好玩,并不会上瘾,陈文信以为真,吸过一次之后,陈文因受不了毒瘾发作的痛苦,又主动的找到朋友多试了几次,而这一试,就走进了海洛因的魔爪,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再无回头路可走。

陈文吸食海洛因半年后,因为巨额的消费,被养祖父母发现。养祖父母发现后,多次禁止陈文吸毒,拒绝支付陈文欠下的毒债。陈文由此心生不满,在再一次溜出家门吸食海洛因后,产生了杀害养祖父母陈清、王素之念。随后,陈文找来一把双刃长剑,将熟睡中的陈清、王素乱剑砍死。陈文砍死养祖父母后跳窗而逃,遇上刚回家的养父,又持剑将养父陈伟(化名)砍成重伤。

“懂得了许多的大道理,却照顾不了自己的一生。”这是网上很火的一句话,而当我看见这段话时,却想起了最近很火的电视剧《破冰行动》里的一位悲情人物—林水伯。

《破冰行动》虽然是电视剧,却是根据2013年围剿广东第一制毒村傅社村的“雷霆扫毒”改编而来的。当采访者问编剧陈育新为什么安排水伯这样一个角色时,陈育新说道:“当时为傅社村制毒所害的家庭不计其数,林水伯的遭遇只是其中一个受害家庭的缩影。”

剧中的水伯在没有吸毒之前,有一个让人羡慕的书香家庭,而水伯本人更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但自从水伯的儿子崽崽染上冰毒之后,这个家庭就蒙上了一层灰色的阴影。水伯多次劝诫儿子崽崽戒毒,甚至不惜将儿子送进戒毒所强制戒毒,事实却未能如人所愿,水伯在儿子崽崽一次又一次的复吸下,决定以身试毒与儿子共同戒毒……

最后的结果是水伯的儿子吸毒过量死亡,而水伯也从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沦落成一名拾荒者。

没有人能说得清毒品残害了多少家庭,以贩养吸、以淫养吸,毒品逼迫人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亲情和爱情在它面前都会不堪一击,别人的救赎总是迟到的,一旦染上了毒品,就是万劫不复的开始!

04

我在禁毒

04

为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禁毒斗争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了解、支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攸县人民法院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烈日下,攸县法院干警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活跃在湘东大市场,他们分发禁毒宣传资料、向来往的群众进行禁毒知识的宣讲、邀请民众关注法院的官方公众号,了解推送的禁毒宣传内容、设立固定咨询台,向群众进行法律知识方面的咨询以及收集对禁毒工作和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活动现场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坚决遏制毒品蔓延,切实减少毒品危害,巩固禁毒成果,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毒品以及毒品犯罪的危害,同时广泛听取群众对法院禁毒工作和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全社会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和禁毒工作,助推形成广泛、同步开展禁毒宣传的整体声势。

2019年第37期

文字:黄颖、刘婧

图片:康帅、部分来源于网络

编辑:刘婧

审核:罗晓洪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