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丨注意!这些“奶茶”“跳跳糖”可能是新型毒品!

2019-06-26 15:47
广东

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

提到毒品,人人都知道它的危害

但是仍有人抵挡不住诱惑

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那究竟什么是毒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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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毒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中列明了121种麻醉药品和130种精神药品,其中最常见的主要是麻醉药品类中的大麻类、鸦片类和可卡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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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的类型有哪些?

从毒品的来源看,

有原生植物类型的毒品

半合成型的毒品和合成毒品

原生植物类型

阿拉伯茶

原生植物类型的毒品是直接从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主要有鸦片(俗称大烟)、大麻和阿拉伯茶(又名恰特草、巧茶)。

半合成类型

半合成类型的毒品,是由天然毒品与化学物质合成的,如海洛因(白粉)、可卡因等。

海洛因

合成毒品

冰毒

合成毒品是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造,如冰毒(甲基苯丙胺)、麻古(冰毒片)、K粉、摇头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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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新型毒品,警惕!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报告指出

一些毒贩为吸引消费者

迷惑公众

不断翻新毒品花样

变换包装

具有极强的伪装性

迷惑性和“时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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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毒品犯罪有哪些罪名?

常见的毒品犯罪主要包括

贩卖、运输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

贩卖运输毒品罪: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不论毒品数量多少,均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达到一定的数量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次为多人或者多次为他人提供吸食、注射毒品的场所等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行为均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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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四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非法持有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的,属其他毒品数量大,论罪应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制造毒品而为其提供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恶经恶意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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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

从云浮两级法院

选取三个典型案例

和大家说说

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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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毒品藏身“奶茶”瘾君子获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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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4年6月17日晚,罗定市公安局附城派出所民警在罗定市罗城街道富盛宾馆门口抓获黄某涛,并扣押了用于联系毒品的苹果手机一台、用于秤毒品的电子秤一台,从其驾驶的无号牌女装摩托车缴获可疑毒品一批,包括24小包白色晶体状可疑毒品,净重20.4克;7条立顿奶茶粉末状可疑毒品,净重105克;25粒红色可疑毒品,净重5.2克;79粒黄色可疑毒品,净重20.8克;4支深色瓶装液体状可疑毒品80毫升;2包白色粉末状的可疑毒品,净重42.5克。经检验,被告人黄某涛的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鉴定,搜获的可疑毒品中,净重20.4克的24小包白色晶体状可疑毒品及净重42.5克的2包白色粉末状的可疑毒品检出氯胺酮成份;净重105克的7条立顿奶茶粉末状可疑毒品检出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份;净重20.8克的79粒黄色可疑毒品及80毫升的4支深色瓶装液体状可疑毒品检出甲基苯丙胺及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份。

罗定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涛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判决被告人黄某涛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6000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黄某涛提起上诉,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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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现在不少年轻人都喜欢喝奶茶,本是一项休闲的生活习惯却让一些犯罪分子钻了空子、搭上了“顺风车”。毒品奶茶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毒品,犯罪分子不仅使用极具隐蔽性的奶茶、咖啡包装,而且该毒品即冲即饮,与其他饮品混合后对饮品的口味、香味都不受影响。该类毒品主要是由俗称“摇头丸”、K粉的毒品混合而成,极易上瘾,对人体身体机能的危害不容小视。

运输10克毒品获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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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5年11月5日,被告人黄某斌放置1476.1克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在其驾驶的小汽车上,而后搭乘身上携带10克毒品海洛因的被告人梁某,从佛山市出发前往罗定。当二人驾驶车辆沿G80广云高速向罗定方向行至云浮市河口收费站出口时,被公安民警截获,公安民警将上述毒品全部查获。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斌、梁某违反国家毒品管制法规,非法运输毒品,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运输毒品罪,其中黄某斌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1476.1克,运输毒品数量大;梁某运输毒品海洛因10克,运输毒品数量较大。最终,被告人黄某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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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均应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本案中,虽然被告人梁某运输的毒品仅仅为10克海洛因,数量并不算多,且没有将毒品贩卖给他人而牟取到利益,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运输毒品罪,最终获刑七年,并须缴纳罚金8000元,其付出的代价无疑是“高昂”的。

贩卖“止咳药水”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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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16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叶某和黎某共同出资,后通过快递到付的方式向绰号为“老二”的人(另案处理)购买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俗称“止咳药水”),含有磷酸可待因,后以电话联系约定交易毒品数量、地点的方式,贩卖止咳药水给多名吸毒人员。

2016年8月29日,公安人员在叶某的住宅当场抓获涉嫌吸毒的叶某、黎某、简某,并查获毒品疑似物止咳药水28袋。2016年9月5日,根据被告人的供述在新兴县某快递公司缴获到叶某和黎某准备交收的毒品疑似物止咳药水两箱共2400袋。

新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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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2015年5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因此,含有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从刑法的意义上属于毒品。也就是说,贩卖含有可待因成份的止咳药水,达到一定的数量,就会构成贩卖毒品犯罪。因为隐蔽性强、价格低廉等因素,近年来,“止咳药水”尤其危害到青少年群体,更成为破坏社会安定的一颗毒瘤。被告人叶某、黎某违反毒品管制法规,明知是毒品而多次贩卖给多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沾染上毒品

不仅对个人、家庭造成危害

甚至对社会来说

都是一颗炸弹

让我们一起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部分图片文字综合:人民日报、网络

责任编辑:朱琛

编辑:郑锦绣、陈茵琪、成洁焕

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尚法•明德•博学•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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