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亮“建”|病犯有恃无恐甚至屡犯再犯?收监执行!

2019-06-2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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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检亮“建”第4期
在司法实践中,部分患有特殊疾病但又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倚仗自身病患“优势”,认为自己无法被收押,有恃无恐,甚至屡犯再犯,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调查评估

发出检察建议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检察官通过查阅案件档案、分析比对福建省检察机关派驻看守所系统数据,发现吴某仍未交付执行。
检察官们深入罪犯居住地的村委、派出所等地走访调查,结合罪犯犯罪记录和调查情况风险评估,分析吴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鉴于此,福清市检察院分别向公安、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力争举各方之力将吴某追逃归案并交付执行。

多方联动

罪犯归案执行

为了促进检察建议落地落实,该院主动向人大、市委政法委等部门汇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多次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共同审查吴某案的法律文书和医疗诊断资料,并全面会商追逃、收押、交付等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达成该犯应当收监的共识,通过制定工作方案,扫清交付执行难的障碍。
吴某被列为“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的重点清理对象,省、市两级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派员督办、全程指导,实现刑罚执行监督的“三级联动”。
公安机关找准时机迅速行动,将罪犯吴某缉拿归案。两天内,吴某被投送建阳监狱执行刑罚。

形成机制

获评全国精品

吴某等人的成功交付执行,有效震慑了有同类想法的罪犯,维护刑事裁判的严肃性,体现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的刚性。
同时,该案促使福清市检察院与公安、法院、监狱建立个案会商和类案处置等长效机制。在短短一个月内,先后将长期以来未交付执行刑期九年以上的罪犯赵某、翁某等人顺利送监执行。
获评全国精品案件

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全国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精品案件评选活动中,该案即“罪犯吴某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监督案”从全国参评案件中脱颖而出,获评精品案件。这也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监督的案件。

近年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刑罚执行监督工作,运用调查核实、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口头纠正等手段,主动与其他司法机关协调沟通,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截止目前,我院已监督收监判处实刑后未交付执行的罪犯共计39人。

供稿:刘章腾

【融检亮“建”】专题

来源:福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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