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控辩方今作结案陈词,陪审团将讨论嫌犯是否有罪

澎湃新闻记者 刘栋
2019-06-24 07:51
来源:澎湃新闻

图源:ABC7 Chicago

6月21日(上周五),检辩双方在经过八天、共传唤35名证人作证之后,分别结束了各自的出示证据和传唤证人的阶段。根据法庭安排,当地时间6月24日周一上午(北京时间周一晚),控辩双方将向陪审团致最后的结案陈辞,之后陪审团将到单独的会议室,开始他们对案件的讨论。

章莹颖家人律师王志东23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对关心此案的所有人而言,在经过漫长的两年等待后和八天的庭审后,即将迎来最让人期待也是最扣人心弦的时刻。

据王志东介绍,在上周的证据阶段结束后,法官与双方律师单独见了面,并决定双方于本周一分别作出结案陈辞,之后案件将交给陪审团。陪审团会带着法官关于讨论程序和如何判断证据的指示,在专门用于讨论的房间里开始决定被告是否有罪——整个过程有如著名电影《十二怒汉》中所展示的一般。

如果陪审团经讨论和表决达成一致结论,他们会通知法官,法庭将随即宣布陪审团的决定。如果陪审团在一段时间——可能持续达数日——内仍然不能统一意见,那么这次审判就相当于流审。检方可以要求重新安排审判,但是这种做法可能性比较小。

根据美国法律的规定,给刑事案嫌犯定罪并不简单。王志东介绍称,首先,美国采用“无罪推定”原则,在判定嫌犯有罪前,嫌犯被假定无罪。其次,刑事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完全在检方。检察官有责任证明嫌犯犯罪,但嫌犯没有责任自证无罪,嫌犯只要设法说明检方的证据没有达到定罪标准。第三,美国的刑事定罪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如果陪审团有任何合理的怀疑,使他们认为嫌犯可能没有按检方证明的那样实施了犯罪,那他们则不能给嫌犯定罪。最后,12名陪审团成员必须就定罪结果达成统一意见。总之,综合来说,给嫌犯定罪的标准很高。

校园内摆放着的纪念章莹颖的花和要求伸张正义的牌子。图源:ABC7 Chicago

“在本案中,我们认为检方已经通过所有证人,把证据展现得很清楚了。虽然没有某一份证据可以独立地证明嫌犯克里斯滕森实施了犯罪,但是综合所有的证据,本案的证据链已经形成。”王志东说,“不过本案毕竟存在一无尸体、二无口供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能否给嫌犯克里斯滕森定罪,是周一开始将要揭晓的最受关注的问题。”

在上周五最后一天的庭审中,嫌犯克里斯滕森的前妻在出庭作证时讲到,她在案发的周末回家,发现刚加好的一箱汽油已经被用了一半,而这些汽油大约可以开出200英里(324公里)。有媒体指出这或可成为寻找章莹颖遗体下落的重要依据。

不过王志东对澎湃新闻表示,这样的想法完全没有根据。因为警方在最初介入调查时就获取了这个信息,在当时也是寻找章莹颖下落的重要线索。早在此前FBI探员作证时就已指出,警方对章莹颖失踪地点周围方圆几百公里都做了大规模的排查,仍没有找到章莹颖的遗体。

“如今再来讨论这条信息对破案有什么帮助,是因为误认为这是前妻作证才首次披露的,这并非事实,也没有考虑到这样的判断和警方其它工作的完整和细致是否匹配。”

如果法庭在周一判定克里斯滕森罪名成立,庭审将进入量刑的下一阶段,他将面临最高死刑的判决。

    责任编辑:吴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