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灌云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这项手续取消了!

2019-06-18 17:58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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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

我县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再升级

进一步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居外人员待遇政策

简化异地转诊备案程序

扩大异地就医备案定点范围等

确保参保人员

切实享受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红利

“对于办理长期居外手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今后将按照本市就医时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予以支付。”县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实施方案,长期居外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起付线与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70%。“以往居外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统一标准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65%。”
今后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更方便了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县医保部门还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转外就医审核备案环节调整到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不再盖章。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可直接由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不需要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备案,免去了参保人员往返奔波之苦,也使得业务流程更加简便、优化。

同时,我县取消了跨省居外人员门诊就医定点范围限制,居外备案时无需再填写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参保人员在居住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均可按规定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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