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打破医生收入的事业单位“天花板”

2019-06-14 17:54
来源:澎湃新闻

6月1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巡视员朱洪彪在介绍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情况时透露,2018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其中,全国2800多家公立医院开展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点也是难点,而薪酬制度改革又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早在2017年初,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就明确了“两个允许”的原则。这次卫健委相关负责人透露的信息表明,此前只在部分地方试点的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已在去年进入全面铺开阶段。

薪酬制度改革之所以重要,就在于它“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内,关系到医生价值的体现和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外,牵涉到破除以药养医改革的进展和患者的医疗成本。

“两个允许”的推进,意味着医生工资水平所遭遇的事业单位标准这块“天花板”被拆除,同时医疗服务收入可以更多直接奖励于个人。而在过去,正因为正常工资收入受到不合理约束,要“额外找补”,典型如以药养医、重复治疗、过度检查,成了一些地方的潜规则。此一状况,既伤害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也增加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并威胁到健康医患关系的养成。

事实上,鉴于医疗行业的相对特殊性,为医务群体构建一套合理的、与行业特点相适应的薪酬体系,不仅是破除以药养医痼疾、改善医患关系的一个绕不开的突破口,更是维护医疗行业可持续发展、提升社会整体医疗水平必须有的外部制度保障。

据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2012—2015 年我国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仅高出社会平均工资13%左右。而国际上医务人员平均收入水平一般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与这种落差对应的是,近年来有关医务人员老龄化、后备力量流失所带来的隐忧正在突显。在现实语境下,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让医生价值以合理方式得到合理体现,满足整个社会对医生职业待遇的正常预期,宜早不宜迟。

当然,改革的具体落实中,需要平衡好多组关系,比如收入结构的优化、医疗成本的控制以及财政的投入力度等等,总体一点,不应该以增加患者医疗负担来提升医生待遇。另外,各地的试点探索出多种模式,具体如何选择,应充分尊重现实,但医生的实际获得感是否提升,应成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关键指标之一。

无论如何,让医生享有合理的阳光化薪酬待遇,做到人尽其才、劳有所值,不再需要在开药上随时陷入自身利益与患者利益的“两难”纠葛之中,是维护这种体面最务实的一步。

    责任编辑:甘琼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