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向林鹏、龚凯、黄伟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


由抚州市全媒体中心主办
每天为你推送
主流、好看、实用、有趣的新闻资讯
在这里,读懂抚州
扫描二维码关注
日前,由金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向林鹏、龚凯、黄伟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向林鹏犯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龚凯犯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被告人黄伟犯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金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被告人向林鹏、龚凯、黄伟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随意打砸浙江牌照车辆,多次殴打并非法拘禁浙江籍人员,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2018年3月23日,因浙江籍质押车事件,向林鹏、龚凯、黄伟等人在县城四处巡逻,并非法拘禁浙江籍车主,犯非法拘禁罪。2018年3月24日凌晨,向林鹏、黄伟搭乘其驾驶的香槟色别克GL8商务车,与龚凯等人一起追赶金溪县公安局护送浙江籍车主等人的警车车队,并在象山南路与206国道交汇处将车队逼停,随后向林鹏等人对浙江籍牌照车辆进行打砸,阻碍公安机关正常履职,犯妨害公务罪。2018年3月25日下午,向林鹏、龚凯、黄伟等人,在原金溪县地税局往抚州方向强行拦截石某某驾驶的社会车辆,在被害人石某某未停车的情况下,向林鹏、龚凯、黄伟等人驾驶两辆汽车在国道上追赶,并在左坊镇辖区将石某某逼停,随后向林鹏、黄伟等人对被害人实施殴打,犯寻衅滋事罪。
金溪县的市民们: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恶意举报或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扫黑除恶举报方式:电话举报:12309 现场举报地址:金溪县桂芳路1号。
推荐阅读
来源:金溪检察
见习编辑:胡琰
值班主任:洪蓓
监制:陈细勤

才乡学堂
抚州小记者
问政抚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