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养老服务提升┃在江苏无锡养老 老人子女“都挺好”


做强做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根本之策,是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目标的重要基石。
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无锡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抓养老服务“双试”(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契机,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六个同步”,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打造服务内容丰富多样、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化运作质效良好、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具有无锡特色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无锡市老服务体系建设多项指标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无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工作,从讲政治、重民生、解民困的高度,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列为全市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之一,纳入江苏省、无锡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无锡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无锡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富民增收工程,作为硬性指标强力推进。
江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小敏提出,无锡养老服务等民生保障指标必须走在全省高质量发展前列。无锡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民政、财政、发改、卫健、人社等16个部门和7个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无锡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大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分解改革任务,级级压实工作责任。


突出规划引领,先后制定《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09—2020年)》《无锡市“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构建“9064”(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的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居家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发展格局,凸显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
强化政策创制,在先期出台“1+2+30”系列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研究出台《无锡市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无锡市市区居家养老援助服务实施办法》《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等多个推进改革试点的配套文件,为改革试点创新发展提供配套完善的政策支撑。

立足“强投入、增总量、重保障、优功能”,无锡市各级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慈善捐赠等多种渠道筹集经费,不断加大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投入,2018年全市共投入资金约2.28亿元,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社会化发展、居家养老援助服务等项目,全力保障改革试点快速推进。

无锡全市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3个,区域性助餐中心58个,助餐点700余个。在全国率先建成智慧养老服务机构90家。全面启动为市区500户以上特定困难老年人家庭住宅生活设施适老化改造项目。

深化居家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市场化运行新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无锡市养老服务项目补贴办法》等文件,制定对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机构连锁化品牌化补贴、智慧养老补贴、医养融合补贴、区域性助餐补贴、养老服务人才补贴、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等多项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积极引入多种模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研究出台《无锡市推进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深入推进医养融合,推动家庭病床发展。
目前无锡全市4.18万张养老机构床位中医疗护理型床位已达2.39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57%;滨湖区美湖、北桥、太湖等多个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配设医务室、护理站、健康小屋等医疗机构,其它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立签约服务关系,签约服务率达49%,积极为高龄、重病、失能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鼓励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到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多点执业,有效解决医护人员紧缺的难题。

率先在全国出台首个智慧养老省级标准《智慧养老建设规范》,先后制定《无锡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无锡市社区居家养老智能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基本规范》等标准和规范,推动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争先创优,提档升级。

无锡市江阴市、滨湖区和惠山区获“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区”。创新养老护理岗位人员入职奖励政策,出台《无锡市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入职奖励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人员分别给予3.6万元至6万元的入职奖励,奖励标准居全省之首。
建立特岗津贴机制,对符合一定条件并在同一医养结合型社会办机构工作的医护人员按月给予特岗津贴,最高补贴标准每月800元。
加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培育旺庄暖阳扬义工站等多个志愿者团队,目前全市志愿者人数达4.06万人,服务对象人数达44.15万人。
来源:无锡民政
编辑:吴双、魏敬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