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进行时】宁晋这一标志性logo,由你来决定!

2019-05-31 14:07
河北

为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宣传口号及主题标识(LOGO),具体如下:

一、征集要求

作品要围绕建设实力、活力、魅力、生态、幸福“五个宁晋”的总体要求,突出“美我家乡、文明宁晋”活动主题,作品要符合全县文明城市创建内涵,展现我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精神,主题突出、观点鲜明、体现时代感,追求艺术性。

1、宣传口号

即宁晋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激励口号。宣传口号要具有较强的感召力、概括性,要求体现宁晋特色,富有创意,简洁明快,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字数在24以内。

例如:

济南市:美丽泉城如诗画,文明建设你我他

张家口市:我文明,张家口文明;我诚信,张家口诚信;我美丽,张家口美丽

2、主题标识(LOGO)

递交作品需同时对两部分内容进行说明:一是设计图样及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二是对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作品所蕴含的背景、意义等,200字以内)。

二、征集时间

投稿时间:6月20日前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征集,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四、评选办法

1、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统一初审;

2、初选作品将通过宁晋发布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进行复评;

3、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社会各界意见,最终对入选、入围的作品予以奖励,并通过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选作品须为原创,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作品一经采用,将用于公开宣传、播放,制作宣传品等使用。

2、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否则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

3、本次活动入围作品,将视为委托创作作品。作品一经入选,县创城办将联系作者提供原文件,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品所有权归县创城办所有。

4、在评选结果公布前,投稿作品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该作品投稿者承担。

全部采用电子文本投稿征集,在指定时间内将征集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邮箱:hbnjwmb@163.com,联系电话:0319-5888822。

宁晋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指挥部办公室

责编:张括

编审:贾凡

监制:段振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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