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身着仿纳粹军服在萧山烈士陵园拍照”案今日开庭

吴佳蔚/浙江在线
2019-05-21 11:28

5月21日上午9时30分,浙江首例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中院开庭。

4月4日,杭州中院受理由杭州市检察院提起的“被告李某、吴某侵害萧山烈士陵园烈士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受理的首例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杭州市检察院起诉称:2018年12月30日,李某、吴某在杭州市萧山烈士陵园身着仿纳粹军服拍照。事后,李某将照片发布并扩散。

杭州市检察院认为,两被告的行为系对烈士革命精神的诋毁和亵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原题为:《浙江首例英烈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中院开庭》)

    责任编辑: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