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出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2019-05-20 10:05
安徽

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近日,合肥市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正式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根据规定,举报人举报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励:1、在本市22条重点道路上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的,每起奖励20元;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不按导向方向行驶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机动车正常行驶的;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查看手机信息的,每起奖励30元;3、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每起奖励50元;其中举报大型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或者逆向行驶的,每起奖励100元;4、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在高架道路和上跨式立交桥上行驶的,每起奖励100元;5、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每起奖励500元等。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有奖举报模块,负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奖金发放等工作。举报人按照“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有奖举报模块提示要求,上传交通违法图片,填写相关信息。交警支队于10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信息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回复举报人,举报人可通过“合肥交警”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进度及结果查询;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交警支队通过微信红包发放奖金;同时规定,每人每月有奖举报奖励金额所得不超过4000元。为保障市民积极参与有奖举报工作,合肥市公安局还专门起草了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勤执法与群众举报相结合,将进一步规范停车等静态交通秩序管理,有效震慑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掉头、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开车使用手机等对道路通行影响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涉牌涉证、“三大车”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

来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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