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能预警!驾校教练这些事情不能做!
2019-05-15 15:36
上海
杜鑫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
教练员是学员驾驶技能的传授者、安全意识的塑造者和文明行车理念的培养者,是推动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的关键岗位,肩负培养安全文明驾驶员的重任。进一步加强教练员管理,提升教练员综合素质,对于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转型升级、健康可持续发展,培养合格驾驶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教练员信用管理。对教学过程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存在将教学车辆交给与教学无关的人员驾驶、不佩带教练员标识执行教学任务等轻微失信行为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提示名单”,并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书面告知教练员及其所属驾培机构。

对有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饮酒后教学,虚假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伪造培训学时,交通违法记分满分记录,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向学员索取钱物,参与违规办理驾驶证,教学过程中发生有责教学安全事故致人伤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分别报送至市级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在名单有效期内仍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三次及以上)轻微失信行为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黑名单”。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本期编辑:曹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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