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份5部委试点告知承诺制,书面承诺符合条件代替交证明

澎湃新闻记者 邵克
2019-05-14 18:59
来源:澎湃新闻

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5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已于近日印发。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四川、陕西、甘肃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试点时间为半年。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的时候,以书面的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然后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这时候行政机关就不再向他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之后,行政机关通过核查、网上信息互联互通来审查这些条件,这就是告知承诺制的基本内容。这种方式大大减少了老百姓到行政机关跑腿,还要到其他机关开具证明办事的麻烦,大大节省了老百姓和企业办事的成本”,赵振华说。

对于为什么先试点后推开,赵振华说,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样。特别是信息共享的程度、信用环境状况不平衡,通过试点先行先试,在一些地区创新一些好的经验,形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模式,再在全国普遍推开。同时需要摸索风险防范的措施。因为告知承诺是让当事人先承诺,但可能会出现虚假承诺问题,带来行政管理的风险,比如国家财政资金的流失、监管失控等,需要进行探索,看看在哪些领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同时,政府的后续监管手段能够跟得上,这样才能够既满足老百姓办事的需要,同时也减少政府的监管风险。

赵振华介绍,重点是申请人承诺后,行政机关通过什么方式核查承诺的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出现问题,怎么加强事后的补救,在实践当中还没有太成熟的经验,需要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确保监管到位,然后才能推广。另外,先行试点的做法也是为了探索告知承诺的范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些地方提出涉及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包括一些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不适合搞告知承诺,因为一旦采取告知承诺之后,行政机关办完手续之后,有些财产权属可能就要转移,法律关系就要变化,有些事后不好补救,或者是补救成本太大,需要在试点中继续探索哪些领域不适合,哪些领域比较适合搞告知承诺制。

    责任编辑:戴越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