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境外全资孙公司被要求补缴税款及罚息约1.24亿元,将积极寻求法律救济

澎湃新闻记者 李晓青
来源:澎湃新闻

11月5日,海南矿业(601969.SH)发布关于境外全资孙公司收到税务决定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即洛克石油)的全资子公司Tethys Oil AB(简称“特提斯公司”)于近日收到瑞典税务局出具的《瑞典税务局决定》。

瑞典税务局对特提斯公司2021-2023年度所得税纳税情况实施税务检查后,于近日出具《决定》。根据《决定》,瑞典税务局认定特提斯公司与阿曼子公司Tethys Oil Block 3&4Limited之间就阿曼3&4区块相关年度运营利润的分配不符合独立交易定价原则,并据此对特提斯公司相关年度纳税事项作出转让定价纳税调整,要求其于2026年11月26日前补缴税款及罚息合计180882736瑞典克朗。特提斯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瑞典税务局申请复议,或向瑞典行政法院提起诉讼,并可在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同时申请延期缴款。

海南矿业称,本次《决定》涉及应缴税费及罚息合计约人民币1.24亿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补缴税款及罚息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无需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特提斯公司将评估相关证据与专业机构意见,积极寻求法律救济,不排除向瑞典行政法院提出诉讼程序。上述税费及罚息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官网资料显示,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复星集团和海南海钢集团共同出资成立,2014年在上交所上市,是A股目前唯一同时布局矿产和能源的上市公司。

就在10月9日,海南矿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长兴鑫华商业运营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显示,复星高科拟转让公司9922.5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转让单价9.08元/股,本次交易总对价约9.01亿元。

对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复星高科方面表示,主要基于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同时希望借此推动海南矿业与长兴国资在新能源产业领域挖掘协同机会。长兴鑫华方面则称,投资源于对海南矿业行业前景与投资价值的认可。

目前该交易已取得长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复。长兴鑫华承诺,完成本次交易过户后,长兴鑫华持有标的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的12个月。

本次权益变动前,复星高科合计持有海南矿业9.49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7.8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复星高科持股数量将降至8.49亿股,持股比例调整为42.82%,依旧为海南矿业控股股东。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23亿元,同比增长31.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亿元,同比增长1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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