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外 | “开盒”为什么容易引发“互害”循环?

澎湃新闻记者 明鹊 编辑 彭玮
2026-10-24 14:16
来源:澎湃新闻

张小萌被“开盒”了——她个人信息泄露,频繁受到骚扰。她带着两百多页骚扰记录走进派出所当天,民警把骚扰她的张佩叫来了,告诉她,他们负责调解,要判对错得去法院起诉。

后来,张小萌提起诉讼,赢了官司,法院判张佩书面向她道歉,不得再在网络上向她发送信息。但她依旧担心。她拿着判决书问法官:如果对方继续骚扰她该怎么办?法官回复她,这需要去问执行庭。张小萌觉得麻烦,没有去问。

张小萌的担心不是空穴来风。派出所调解后,张佩还曾写保证书,称不会再在网上发关于张小萌的信息,但他后来违反了承诺。而上述判决生效后,张小萌称,骚扰仍在继续。

这个细节我写进稿子之后,又在文档里看了很多遍,同时反复思考:为什么判决书没能有效阻止骚扰行为?

近几年,我做了好几篇聚焦“开盒”等网暴行为的报道,直到做这一篇,我才真正意识到:“维权难”不是一句笼统的印象,它可以拆成一道道具体的“坎”。

杜云被“开盒”后,曾在自己所在地和对方所在地派出所报案,都未获立案。最后,她走了民事诉讼,赢了官司,但也丢了工作。

张安安被“开盒”后,身份证照片被发到网上,手机被陌生短信“轰炸到发烫”。她前后花了半年时间依法拿到“开盒”者信息,又花了两年时间走完司法程序。法院最终判决:“开盒”者在贴吧连续三日道歉,赔偿公证费五百元、精神损害赔偿两千元。

即便付出上万元的维权费用,张安安仍然觉得值得,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对方付出法律的代价”。

律师关鸿对我说,据他了解,“开盒”者花八十元就能买到个人信息,维权者走正规司法程序则可能至少需要五千元。从这个角度看,违法的代价和维权的成本之间,存在数十倍的落差。这还未算诉讼消耗的时间、精力,其成本更是巨大。

这些故事放在一起,指向的不只是对违法者“惩罚太轻”,更是受害者没有一条足够便宜、足够便捷、足够有效的维权通道。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敬力嘉对我说,目前法律规范设立的网暴判断标准操作性较弱,“具体的判断标准很多是平台自行确立”,这种情况下法律难以落到实处;律师关鸿也说,网络暴力与言论自由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而这些也可能成为维权者要面对的“坎”。

写这篇稿子时,我回头去看了此前写的几篇关于“开盒”的报道,其中那些关于“互害”的故事让我至今印象深刻——

刘沧打游戏时被人骂了一句,便省下伙食费,花八百元去学“开盒”技术,然后通过打电话、发短信骚扰对方父母,吓得对方直接退群。这让他体会到一种“胜利的快感”。后来,他被称为“开盒皇帝”,还出售个人信息,一个月赚几百到一千多元。再后来,刘沧因“开盒”他人、售卖个人信息等被判缓刑,他的“继任者”没有放过他——刘沧的家人也成了被“开盒”的受害人。

占奕的故事是另一个方向的循环。2020年,占奕被刘沧“开盒”,他后来换身份重新入圈,一路把自己变成圈内开盒最疯狂的人。圈内人叫他“占皇”,追随他的大多是未成年人。暴力有时会从线上转移到线下,2024年4月,四名青少年在占奕老家门口蹲了三天,把暗红色的门板敲得“锵锵作响”,没有人应声。

在“开盒”的江湖里,加害者、受害者、复仇者,这些身份在同一个人身上轮转。

以前写这些故事,我把它们放在“圈内文化”“青少年社会化”的解释框架里。但此次这篇题为《被“开盒”后,胜诉与止损的距离》的报道,揭示了网暴的另一面:当合法救济渠道消耗的成本高于“以暴制暴”的代价,“互害”循环就有了经济学逻辑。

法律的完善正在酝酿之中,《反网暴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敬力嘉说,截至2023年我国已出台网络领域立法一百四十余部,但网络空间瞬息万变,法治化进程任重道远。张安安希望加大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希望公安机关对关于“开盒”等网暴行为的报案给予更好的支持。

《反网暴法》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公安机关接到网络暴力报案或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取证、立案侦查。

一部法律从征求意见到落地,尚有一个优化完善的过程。我们写杜云遭“开盒”后失业的遭遇、张安安历时两年多的维权路以及张小萌反复遭骚扰的经历,也是呈现法律法规和现实期待之间的距离。

(除敬力嘉外,文中其他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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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弦外》是澎湃人物的记者手记栏目。所谓“弦外”,是报道的弦外之音、弦外之意,也记录报道未能穷尽之处。有报道从0到1的过程,也有故事背后的故事,还有报道者的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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