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红色高台•安商】示范诉讼定标尺 批量调解优营商
为持续优化涉农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高台县人民法院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解纷模式,高效化解7起农机赊销买卖合同系列纠纷,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形成可复制的类案解纷经验。
甘肃某农机企业向辖区农户销售大中型农机,盛某某等7户农户购机时仅支付首付款,出具欠条确认剩余货款。农机投入生产后,受粮价波动、农作物减产、家庭经济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农户未能按时结清尾款,累计拖欠货款30余万元。企业多次催收收效甚微,部分农户以农机售后问题为由拒付货款,部分农户无力一次性清偿债务,企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批案件交易模式、争议焦点高度相似,属于典型涉农批量纠纷,若逐案审理,既耗费司法资源,也容易出现裁判尺度不一问题。
为统一类案调处标准,法院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启动示范诉讼机制,选取代表性案件先行审理,就赊销合同效力、欠条证明效力、逾期损失计算标准等关键问题作出示范判决,为全案化解树立裁判标尺。依托示范判决确立的法律尺度,法院分类施策开展批量调解。对具备还款能力的农户释法明理,督促一次性结清欠款;针对经济暂时困难农户,结合秋收回款实际,协商制定分期还款方案,并积极促成企业酌情减免逾期损失;对拒绝调解的当事人及时转入诉讼程序依法裁判。调解过程同步开展以案普法,厘清农机三包维保责任与货款支付义务边界,纠正群众法律认知偏差,引导市场主体恪守契约精神、诚信履约。经过多元协同调处,7件系列案件全部办结清零。其中6户农户与企业达成调解协议并按期履约,剩余1户经判决后主动履行全部付款义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下一步,高台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用好多元解纷机制,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成本,不断净化农村交易信用环境,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涉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审签:杨秀娟
撰稿:王小美
原标题:《【法润红色高台•安商】示范诉讼定标尺 批量调解优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