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头差点穿孔”!这处山岭暗藏“陷阱”,柳州已有人中招!发现请立即报警!
“只差半厘米,我的脚趾头就要穿孔”,市民吴先生在爬山晨练时遭遇惊险一幕:踩到一个“捕兽夹”。好在当时只夹中鞋头一小部分,脚部没有受伤。吴先生有爬山锻炼的习惯,10月20日早上7点半左右,他从城中体育公园出发,计划沿蜈蚣岭—牛车坪—坝洲坪—三门江国家森林公园这条路线行进。
吴先生爬山经过的山路。
吴先生走到蜈蚣岭茶园上方,准备停下来拍摄风景视频。他一边拍视频一边慢慢挪动脚步,突然感觉脚被东西绊住,无法挪动。低头一看,鞋上竟卡着一个“捕兽夹”。幸运的是,吴先生当天穿的鞋子鞋头偏长,“捕兽夹”只夹住鞋尖,脚没有受伤。吴先生惊出一身冷汗,花了两分多钟才把“捕兽夹”取下来。
吴先生的脚被“捕兽夹”夹住。
吴先生介绍,这个“捕兽夹”用一根铁链拴在树兜上,上面覆盖一层黄土和塑料袋,隐蔽性很强。放置“捕兽夹”的位置有一些动物粪便,推测有人想用来捕猎。这条山路常有徒步爱好者通行,在此布设“捕兽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他提醒爬山市民留意脚下,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对私设“捕兽夹”行为的打击力度。
“捕兽夹”连着铁链。
记者从柳州市莲花山保护中心了解到,经排查,吴先生发现“捕兽夹”的点位不在保护中心管辖范围内。保护中心将安排安保人员沿山路加强巡逻,重点排查周边是否存在私设“捕鸟网”“捕兽夹”等行为,建议市民一旦发现相关线索立即报警,共同守护柳州生态环境与出行安全。
私设“捕兽夹”是什么行为?
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广西华震律师事务所覃龙丽律师介绍,捕兽夹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明确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私自布设“捕兽夹”属于违法行为,可能同时面临行政、刑事、民事三重法律责任。若误伤野生动物,视动物种类、数量及价值,有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如果造成人员受伤、死亡,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甚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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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媒体记者 刘双生
原标题:《“脚趾头差点穿孔”!这处山岭暗藏“陷阱”,柳州已有人中招!发现请立即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