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 泉 县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公 告

2026-10-20 17:06
陕西

申请人葛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根产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陕 0425 民初 587 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在执行该案中,被执行人张根产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本院悬赏执行被执行人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礼 泉 县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公 告

被执行人:张根产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4年4月15日

民族:汉族

家庭住址: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下韩村

身份证号:

61042519740415xxxx

执行案号:(2023)陕0425执恢43号

执行依据:(2020)陕0425民初58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给付借款7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礼泉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行踪下落实际控制的,申请人自愿支付2000元奖励给举报人。

悬赏金领取方式:法院在举报财产处置完毕后三十日内,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法院领取悬赏奖励。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一年。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人:王法官

举报电话:029-32086120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8:00

特此公告!

礼泉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原标题:《礼 泉 县 人 民 法 院 悬 赏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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