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千余件涉老网侵案披露:AI换声、恶意剪辑成新型侵权风险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6-10-16 16:04
来源:澎湃新闻

AI换声、恶意剪辑等新型网络侵权正对老年群体人格权益构成新挑战。

10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18年建院以来涉60岁以上老年人网络侵权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并对外发布十起典型案例。数据显示,该院累计受理此类案件4671件,审结4667件,68%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

根据《第5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国内60岁及以上老年网民规模达到1.73亿,占全部网民的15.4%,老年群体深度接入互联网的同时,人格权益在网络空间遭受侵害的纠纷也随之增多。

从案件结构来看,名誉权侵权占比超过七成,成为涉老网络侵权最主要类型。侵权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陌生网民在社交平台发布侮辱诽谤内容;另一类是线下家事、邻里矛盾转移至线上,当事人在业主群、家庭群等聊天群组互相指责贬损。肖像权侵权多集中在商业推广场景,商家擅自使用老年人肖像、姓名,虚构代言关系进行商品营销。

通报指出,网络对于老年人维权呈现双重效应。网络行为会留下发布、互动数字痕迹,方便借助存证、公证固定证据;但网络传播即时、隐蔽,侵权内容可被快速删除篡改,老年人普遍存在取证意识不足、电子证据保存能力弱的现实困境,维权时常遭遇取证难。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带来新的侵权风险。部分案件出现未经许可,利用AI深度合成老年人肖像、声音用于商业带货的情形。这类纠纷牵扯内容制作者、技术提供方、网络平台多方主体,老年人在识别侵权主体、理解平台投诉规则上处于劣势。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纠纷中老年人同时是侵权行为人。受数字素养局限,一些老年人将微信群等同于熟人私下交流空间,因家庭赡养、邻里琐事,在群聊发布指责、侮辱言论,越过言论合理边界,反过来引发名誉权诉讼。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就包含亲属赡养纠纷微信群互骂、业主群发布不实贬损言论等情形,法院均认定言论发布方构成侵权,需要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

此次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覆盖多种新老情形:网络用户恶意篡改已故人物百科词条,平台未尽审核义务被判担责;短视频账号编造在世老人死亡的虚假讣告,侵害人格权;亲属冒用老年人实名手机号注册账号实施网暴,法院厘清实名登记人和实际使用人边界,无过错老年人不承担侵权责任;博主截取电视节目老人出镜片段,配上婆媳矛盾、家庭暴力虚假字幕,百万播放量短视频构成名誉侵权;电商商家盗用老年公众人物肖像、签名虚构代言;子女因家庭矛盾登录老人微信,在亲友群、短视频平台侮辱丑化父母被判决侵权;电商使用百岁逝者肖像用于产品宣传,逝者人格利益得到司法保护。其中,带货主播使用AI合成老人声音做商业推广一案,明确委托推广商家未尽素材审核义务,需要承担共同侵权连带责任,该案已入库人民法院案例库。

审理中,法院同样关注逝者人格权益保护,明确死者的肖像、名誉利益遭受侵害,近亲属有权提起诉讼,追究商业使用、造谣诋毁行为的民事责任。

北京互联网法院介绍,该院打造“e应晚霞”涉老司法保护工作机制,落实适老化诉讼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线下开庭、通俗化流程释明;对老年人胜诉案件主动提示执行申请途径,协调平台落实删除侵权、赔礼道歉判项,并联动街道、老龄协会开展普法宣讲,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结合案件审理发现的现实问题,法院提出多方治理建议。老年人上网发声应当立足事实,理性表达,遇到侵权第一时间截屏录屏留存证据;家庭成员要协助老人辨识网络风险,保管身份信息,发现侵权及时介入协助维权;网络平台和经营者要加强康养养老类内容审核,禁止未经许可利用AI合成老年人声音肖像开展商业营销。同时,老龄机构、基层自治组织、调解、司法、公安等部门强化协同,线索互通,共同防范涉老网络侵权乱象。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沈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