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又新】超龄劳动者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因工受伤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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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王某系某物业公司职工,退休后继续为该物业公司提供劳动。某天,王某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人社部门认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系工伤,经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构成劳动功能障碍程度捌级。王某就工伤赔偿争议一案对某物业公司提起劳动仲裁,在仲裁过程中王某因伤痛折磨与心情压抑影响下于家中自杀身亡,后王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隋某甲、隋某乙、隋某丙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隋某甲、隋某乙、隋某丙就交通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赔偿诉讼。
法院审理
本案争议焦点为一是王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某物业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二是某物业公司是否应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经济补偿金、交通费、丧葬费;三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能否同时获赔?
关于争议焦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本案中王某受伤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不满足成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故王某与某物业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仅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关系。
关于争议焦点二,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隋某甲、隋某乙、隋某丙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等规定,依法予以支持。因案涉医疗费已在民事侵权赔偿诉讼案件中已获得赔偿,故在本案不再支持。隋某甲、隋某乙、隋某丙主张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王某与某物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不予支持;经审理查明王某就医地点均在统筹地区以内,未产生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故对交通费不予支持;隋某甲、隋某乙、隋某丙主张的丧葬费没有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关于争议焦点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基于上述规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与医疗费系工伤保险支付并列项目,且除医疗费外均不属于法律禁止重复获赔的范围,故对于某物业公司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不能同时获赔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综上,法院支持了隋某甲、隋某乙、隋某丙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的诉讼请求。该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超龄劳动者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处理超龄劳动者工伤赔偿相关案件时首先应当厘清与劳动关系的区别。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二者仅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关系,不能与劳动关系混淆。2026年7月1日施行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为超龄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明确依据。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在本案中,王某因工受伤时虽超法定退休年龄,但仍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获得工伤赔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
原标题:《【枫又新】超龄劳动者能否认定劳动关系,因工受伤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