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推进现房销售,让购房者“所见即所得”

继北京、上海之后,广州9月30日也发布了现房销售的落地细则。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已有三城发布相关新政。
8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部署各地稳步推进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这意味着我国的商品房市场将加速从预售制向现房销售模式转型。
现房销售是顺应房地产发展新阶段的重大变化,也是保障购房者权益的一次重要调整。长期以来,我国商品房销售以预售制为主导。这一制度诞生于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初期,彼时房企的规模小、融资渠道少,期房销售的模式可以提前回笼资金,缓解房企的开发压力,提升滚动开发的效率,有效填补了商品房供应的缺口。
然而,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预售制的弊端也日益凸显。虚假宣传、交付时货不对板、精装修变“惊装修”乃至烂尾等问题不时发生,严重影响购房者合法权益,也侵蚀市场信心。
在预售制模式下,购房者先交钱、后收房,承担了过高的风险,却缺乏对等的权益保障,调整销售模式,其迫切性已不言而喻。从北上广等地的政策看,普遍将现房销售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意味着未来新房项目将逐步实现“所见即所得”。
房子建好、验收合格了才能销售,对购房者来说,可以实地查房屋质量、户型结构、小区配套等,避免了信息不对称,提升了交易的透明度,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虚假宣传、货不对板等种种乱象,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
对房企而言,现房销售意味着资金成本增加,开发周期也会随之拉长,传统的高杠杆、高周转的模式将难以为继。这看似增加了经营压力,实际上则是促进优胜劣汰,倒逼行业转型升级。
在“一手交钱、一手交房”的交易模式下,房企在拿地阶段就要谨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避免盲目扩张,激进加杠杆;后期的产品设计、工程质量等,同样要做到精益求精。由此,可以推动整个行业从规模扩张全面转向品质竞争,构建良性、健康的房地产市场生态。
当然,现房销售制度的全面落地,不能一蹴而就。当前,各地政策强调“有序推进”,并没有一刀切地彻底取消预售制,在过渡期内,预售制还将存在一段时间。对此,必须严格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防止挪用抽逃,切实守护好购房者的钱袋子。
住房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从期房预售到现房销售的转变,不仅是销售模式的变化,更是房地产行业的转型升级。北上广等城市的先行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接下来期待更多城市积极跟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让更多消费者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