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气象局联合发布国庆假期旅游气象风险提示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
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长春市气象局
提醒广大市民、游客
关注天气变化,平安快乐出游
国庆期间天气预报
☀️
预计国庆期间(10月1日—7日),我市气温稍低,降水接近常年。全市平均气温10℃左右,比常年同期10.7℃稍低。1—4日气温有一定波动,5日开始逐步回升。2日早晨最低气温一般为0~4℃,北部县市可达-1~0℃,我市大部将出现初霜,其中北部部分乡镇将出现霜冻。全市平均降水量5~8毫米,与常年同期7.2毫米接近。其中,3—4日有小雨。
总体来说:国庆假期(10月1日—7日)长春市气温稍低、降水接近常年,总体气象条件适宜出行和户外活动。
具体预报如下:
10月1日,晴有时多云,偏西风4级左右,瞬时风力可达6~7级,最高气温12~14℃,最低气温0~4℃,2日早晨我市大部将出现初霜,其中北部部分乡镇将出现霜冻。
10月2日,晴有时多云,偏西风2~3级,最高气温14~16℃,最低气温2~5℃,3日早晨北部县市有霜或轻霜。
10月3日,多云转小雨,偏南风2~3级,最高气温14~16℃,最低气温3~6℃。
10月4日,多云有时阴,有小雨,东北风2~3级,最高气温11~14℃,最低气温3~6℃。
10月5日,多云转晴,偏西风2~3级,最高气温15~17℃,最低气温1~5℃,6日早晨北部县市有霜或轻霜。
10月6日,晴,偏西风2~3级,最高气温16~19℃,最低气温3~6℃。
10月7日,晴,西南风2~3级,最高气温18~20℃,最低气温3~6℃。
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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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防火(假期重中之重)
10月1日白天风力稍大、火险气象等级较高,务必加强安全防火,防范森林和草原火灾。我市已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吸烟、烧烤、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景区;进入林区、景区严格遵守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山林,配合工作人员防火检查;发现火情隐患立即报告,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0431-84512119。
(二)交通安全
出发前全面检查车况,重点检查制动、轮胎、雨刮、灯光;路途中,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停车休息不少于20分钟,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员;10月3—4日雨天降低车速、拉大跟车距离,开启灯光;遇雾天不盲目变道、不强行超车;行经乡道防范农用车辆风险,正值秋收路上农用车增多,要减速观察、主动避让;车辆故障或事故时立即开启双闪,能移动的移到不妨碍交通处,高速上警告标志设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谨防二次事故;规范停车,热门商圈、景区周边车流集中、车位紧张,建议错峰出行,或改乘公共交通;乘坐旅游包车务必选择合规营运车辆,全程系好安全带,不乘坐超员、非法营运车辆。
(三)饮食卫生与健康防护
保暖是重点:假期气温稍低、昼夜温差大(部分地区清晨逼近0℃),采用“洋葱式穿衣法”,备好防风外套、围巾、帽子;预防疾病:天气转凉易诱发感冒等呼吸道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根据天气变化适时增加衣物;饮食卫生:选择正规餐饮门店就餐,不吃生冷、变质、三无食品,不暴饮暴食;选购特产认准生产日期、保质期;东北菜分量较大,点餐适量,践行“光盘行动”。
(四)游玩安全
参与高空、高速、涉水等项目前仔细阅读安全提示,结合年龄和健康状况量力而行,听从工作人员指引;乘坐观光游船按规定穿好救生衣,不乘坐未配备救生设备的船只;大型活动遵守预约、限流规定,不扎堆拥挤,防范踩踏;合理规划行程,远离未开发、无安全保障的“野景点”,不私自组织或参与野外徒步、深山露营、山谷穿越等危险活动。
旅途小贴士 伴您安心出行
💁提前关注目的地天气、交通和景区客流情况,合理规划行程。
💁入住酒店请熟悉安全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
💁维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展现游客的良好文明风貌。
💁爱护生态环境,不破坏植被,自觉践行绿色低碳出行,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如遇旅游纠纷,请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 寻求帮助。
🧡【长春文旅】始终在您身边。
◆素材来源:长春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编辑:佟金俐
◆初审:柳絮
◆复审:师锁伟
◆终审:曹昊
◆平台编辑:王华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