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监管局:鼓励有条件的银行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科技型企业续贷应续尽续

澎湃新闻记者 胡志挺
2026-09-14 16:19
来源:澎湃新闻

9月14日,上海金融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推进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提质增效的意见》(下称《意见》),围绕强化专业能力、完善服务体系、深化伙伴机制、提升风控水平四方面提出17条举措,全面提升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服务专业能力,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在强化专业能力方面,《意见》提出,银行保险机构探索建立由科技金融牵头部门、科技金融事业部以及科技金融专业机构等组成的科技金融专业体系,对科技金融专业机构实施差异化管理要求和评价标准,通过适当下放审批权限、适度给予专项激励、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加大资源倾斜力度。

在内部考核方面,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科技产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服务质效评价体系,合理设定科技金融服务的规模及质量指标,适度降低利润指标考核权重,适当延长绩效考核周期,配套设置专属奖补机制。

《意见》还提出探索完善尽职免责及容错机制,制定尽职免责正面、负面清单,明确免责情形与追责问责要求,适当提高免责和减责比例。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参照普惠小微信贷监管标准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探索差异化不良贷款处置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建立科技保险创新容错机制,对处于培育期、缺乏历史数据的创新型保险产品,适当提高综合赔付率和综合成本率的考核容忍度。

在科技信贷方面,《意见》要求加大对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信贷支持力度,在产品额度、贷款期限、定价机制、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差异化支持。支持卡脖子技术研发突破,助力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自主可控;支持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并支持科技企业并购整合。

在保持科技贷款整体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意见》提出优化贷款结构,引导银行加强对中小及硬科技企业金融支持,持续提升科技贷款首贷户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投放。同时,提高科技型企业续贷占比,做到应续尽续。对于经营现金流回收周期较长的流动资金贷款,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达5年,支持科技创新长远发展。

在科技保险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保险产品服务体系,围绕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科技型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等关键环节,推动保险机构提供研发责任保险、中试保险、设备损失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补偿保险等创新产品;加强并购保险在科技领域的应用研究,探索在先导产业先行先试。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共性风险特征,《意见》提出,要推出标准化、低费率、保基础的普惠型保险产品包,并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和相关从业人员保险供给,提升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职业责任等方面保险保障质效。

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推进落实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沪上创投、股权、并购基金出资力度,支持辖内保险机构设立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硬科技领域。同时深化银行与各类基金合作,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在沪落地见效,多渠道拓宽科技企业股权融资。

《意见》还提出推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持续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覆盖面,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渗透水平。与此同时,推动扩大押品范畴,探索专利开发许可收益质押、知识产权资产支持证券、知识产权创新企业综合保险等业务及产品,并鼓励通过知识产权服务信托为科创企业、研发机构的知识产权提供资产隔离、收益分配、盘活流转提供服务。

就提升风控水平而言,《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应当建立独立的科技型企业授信评价体系,减少对第三方担保和外部评估的依赖,将企业技术创新要素引入评价体系。保险机构则要强化科技保险风险管理,支持保险机构通过共保、再保险等形式分散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并研究探索特殊风险转移工具,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风险分散。

    责任编辑:葛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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