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关键一年,“体系化能力”决定终局?

2026-09-10 16:35
北京

自动驾驶赛道,正在迎来技术内卷的终局拐点。

随着全球自动驾驶法律法规密集落地、合规细则全面补齐,行业彻底终结了“无规可依、测试先行、野蛮试错”的粗放模式。

长期阻碍产业发展的事故责任界定、商用运营边界、跨区域监管、产品准入等核心难题,正被全球合规体系逐一击破。联合国统一技术法规、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新规、欧美专项监管政策同步落地,为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扫清了制度壁垒。

政策法规的落地,更彻底改写了行业竞争逻辑。属地合规能力、场景落地能力、商业运营能力、全链条风控能力等组成的体系化能力,已然成为自动驾驶企业更为关键的决胜筹码。

全球自动驾驶立法竞速

自动驾驶规模化落地的前提,是技术成熟度与法律合规的双向适配。

2026年成为全球自动驾驶立法的关键拐点,中美欧三大核心市场同步完成顶层立法与配套细则升级,形成差异化监管逻辑。同时,依托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搭建全球统一安全基线,减少跨国市场的重复认证成本。

中国——规则先行、落地务实,牵头构建全球标准

国内自动驾驶立法采用分级监管、场景先行、试点容错思路。

国标GB/T 40429《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明确L0-L5驾驶自动化分级定义,奠定所有法规的基础框架。《高阶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试点管理办法》是国内L3及以上自动驾驶量产落地的核心法规,全面支持L3自动驾驶车辆可申请机动车产品准入、上正式牌照。更为重要的是,该法规明确了L3级系统激活状态下,系统承担驾驶任务,发生事故按产品缺陷逻辑追责,驾驶员在收到接管请求后负有接管义务;L4车辆在限定区域运营,运营主体承担主体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专门增设自动驾驶相关条款,首次在法律层面确认自动驾驶系统的法律地位,解决过去“谁来当驾驶人”的法律空白,厘清车辆生产企业、运营主体、用户三方的事故责任边界。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约束自动驾驶高频采集的车外图像、地理、行人信息,要求脱敏、最小必要采集、出境审批,直接约束自动驾驶数据闭环的合规边界。

同时,中国牵头推动全球首个自动驾驶全球技术法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成型。该法规定义ADS(自动驾驶系统)最低安全性能、风险评估、系统安全验证、人机交互、失效检测等强制要求,覆盖L3和L4级别自动驾驶车辆。这是全球第一部高阶自动驾驶统一技术法规,中国将国内复杂混行道路(非机动车、行人、电单车)场景写入全球标准文本,不再直接照搬欧美高速/简单城市路况的规则。

国内立法核心逻辑既不盲目放宽,也不不保守滞后,以标准化体系支撑自动驾驶规模化商用,以合规底线保障产业良性迭代,既守住安全红线,又为Robobus、Robotaxi、无人货运、自动泊车等全场景落地打开政策空间。

美国——放开准入、简化监管,偏向市场自由竞争

美国长期存在联邦与州双重监管的矛盾,各州规则差异巨大,加州允许Robotaxi收费运营、部分州禁L4载人车辆上路,新版《自动驾驶法案》试图确立联邦监管优先权,削弱各州单独设限的权力。

联邦层面,《2026年自动驾驶法案》(SELF DRIVE Act,2026新版国会审议稿)、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自动驾驶车辆豁免法规》、《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FMVSS)等为自动驾驶加速落地提供制度性框架。各州层面,加州机动车辆管理局(DMV)自动驾驶新规、德州无人货运专项法案,放开了重型卡车和中型客运车辆的自动驾驶路测及商业部署‌,同时全面强化了安全监管和执法手段。

今年1月,美国众议院审议《2026年自动驾驶法案》草案,拟将无方向盘、无踏板车辆的年度豁免上限从2500辆提升至9万辆‌,并确立联邦优先权,两党罕见达成共识,近十年立法僵局有望打破。

值得一提的是,该法规豁免条款将不再局限于测试车辆,而是直接面向量产商用车辆。企业提交豁免申请,NHTSA若在12个月内未做出否决裁定,则申请自动生效,大幅压缩审批周期。责任规则方面,法规明确区分L3/L4、L4无安全员车辆,运营主体为责任主体,不再强制要求车内配备人类驾驶人。同时,法规正式解除联邦层面自动驾驶重卡上路的禁令,进一步打通干线无人货运商业化通道。

美国监管思路的特点是企业自我认证为主,监管机构不做前置全流程验证,企业自行证明安全、留存安全报告、事故后举证,安全举证责任落在车企/运营方。缺点是各州仍保有道路通行、保险、运营许可的属地权力,跨州运营仍存在壁垒,数据安全、算法透明度要求弱于欧盟。

欧盟——严规管控、安全优先,绑定AI合规体系

今年6月,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缔约国会议已批准DCAS UNR 171 series 02(对应城区NGP功能法规)与UNR ADS(对应L3-L5自动驾驶法规)。

其中,DCAS UNR 171 series 02将于6个月后成为欧盟强制法规,这一新规意味着到2026年底,自动驾驶技术将可以合法进入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市场。UNR ADS目前为框架性法规,将加速Robotaxi(L4)在各地的审批落地。

欧盟把L3、L4自动驾驶系统归类为高风险AI系统,由《人工智能法案》(AI Act)实施强监管,这是全球独有的立法框架。

根据该法案,自动驾驶车辆上市前必须完成风险评估、系统测试、算法可追溯性验证、人机安全验证,建立持续监控系统;上市后持续收集安全事件,发生重大风险必须向监管机构上报;算法不能黑箱,需要具备事故溯源能力。

今年,欧盟《通用安全法规》(GSR)持续升级,针对商用车的安全准入门槛进一步抬高。其中,事件数据记录仪(EDR)与高级驾驶员监控系统(ADDW)纳入强制标配清单。对L3自动驾驶强制规定系统失效预警、接管边界、最小风险策略(MRS),系统故障时必须能安全停车。

《自动驾驶专项法规》(ADS Regulation)针对L4自动驾驶,区分载人Robotaxi和无人货运;2026年放开L4自动代客泊车(AVP)商用数量上限。

数据与隐私方面,受《数据治理法案》约束,车外感知采集的行人影像、个人生物信息,必须满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要求;网络安全层面,自动驾驶车辆属于关键数字资产,遵守NIS2网络安全指令,防止远程入侵、系统劫持。

欧盟法规准入门槛极高,上市前监管审核严格,对算法可解释性、数据留存、网络安全、事故记录保存都设置强制义务。优势是统一欧盟27国市场,一旦获得欧盟型式认证,可在全部成员国销售运营。代价是合规成本高,产品迭代周期更长,产业落地节奏偏慢。

纵观全球立法格局不难发现,规则差距正在抹平,技术差距正在缩小。曾经依靠单一算法、单一场景优势突围的企业,在统一的合规标准、成熟的市场环境下,很难再建立长期壁垒。当所有人都拿到了“入场券”,真正拉开段位的,是能否搭建起适配法规、适配场景、适配商业化的完整体系。

自动驾驶体系化六大核心能力

过去资本市场和行业舆论,极度迷信“单车智能神话”。大家比拼激光雷达数量、算力芯片参数、城市NOA覆盖城市数量、算法迭代速度,认为只要技术足够领先,就能赢下市场。

但法规落地后的商业化现实,则狠狠打破了这一认知:能跑测试场的技术,未必能跑真实市场;能实现智能驾驶的产品,未必能合规盈利。

单车智能解决的是“能不能开”的问题;而体系化能力,解决的是能不能合规、能不能落地、能不能盈利、能不能持续迭代的全维度问题。

所谓自动驾驶体系化能力,早已跳出单一技术范畴,是一套覆盖法规适配、技术闭环、数据迭代、运营服务、安全风控、产业协同的完整生态体系。

主要包括以下六大核心能力:

法规快速适配能力。全球规则持续迭代,各国、各区域政策细则差异显著。顶尖企业不再是被动遵守规则,而是深度参与标准制定、提前适配合规体系,既能对接联合国UN R171全球统一标准,又能快速落地中国、美国、欧盟本土化合规要求。体系能力强的企业,可以搭建全球合规中台,统一进行风险评估、文档体系、安全举证,针对不同市场开展本地化适配,大幅降低出海合规成本。

全场景技术闭环能力。自动驾驶技术将不再局限于城市道路、高速辅助驾驶等单一场景,而是形成覆盖 Robobus、Robotaxi、干线货运、末端配送、矿区及港口特种驾驶的通用能力,快速适配各类场景的安全标准与运营需求。依托体系化技术底座,可对同一套核心算法与感知架构进行场景化裁剪,无需针对不同场景从零开发,实现研发成本与投入的有效管控。

合法数据迭代能力。自动驾驶的核心是数据迭代,但新规下数据不再是“随意采集、无限使用”。各国法条对车端感知数据的采集、存储、跨境、标注训练设置强约束。中国《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要求采集人脸、行人图像等敏感个人信息需要脱敏,重要数据不得随意出境;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人工智能法案》要求训练数据可溯源,事故相关数据留存多年;美国各州对视频数据存储有不同要求。具备体系化能力的企业可在合规框架内完成数据采集、脱敏、标注、训练、闭环迭代,构建合规数据飞轮,既满足各国数据安全法规,又持续优化算法,形成技术迭代的正向循环。

规模化合规运营能力。各国法规对商业化运营主体都有硬性义务:远程接管中心、安全员配置、应急处置预案、车辆运维维保、用户告知、事故溯源、保险理赔、乘客保护。以加州自动驾驶新规为例,运营企业必须记录每一次接管、每一次系统异常,定期向监管提交安全报告,购买专项自动驾驶责任险。这一整套运营体系包含人员、平台、流程、保险、工单系统,是大规模商业化落地的核心支撑,也是中小玩家难以跨越的壁垒。

全域安全风控能力。从车辆硬件安全、算法决策安全、网络数据安全,到极端天气、突发路况、人机交互的场景安全,搭建全维度、可追溯、可举证的安全风控体系,完美适配各国严苛的安全监管要求。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强制要求建立安全风险分级、持续监控、事件上报;中国《高阶自动驾驶汽车产品准入试点管理办法》要求产品具备失效监测、最小风险策略;美国《联邦机动车辆安全标准》对碰撞安全、系统失效有强制测试项。可见,安全风控不是一次性测试,而是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产业链协同落地能力。联动芯片、传感器、整车制造、高精地图、运维服务、监管平台等上下游资源,实现技术、成本、产能的最优匹配,解决高阶自动驾驶“技术可行、成本过高、难以量产”的行业痛点。

从行业实践来看,不同企业正在走出差异化的体系化建设路径。以蘑菇车联、文远知行、小马智行等为代表的L4自动驾驶公司,一边布局多场景技术底座、合规数据闭环、远程运营平台与整车产业链合作,一边参与国内外自动驾驶法规标准制定,支撑Robobus、Robotaxi、无人货运等业务商业化与出海落地。

以蘑菇车联为例,其“前装量产+视觉与固态激光雷达融合”的技术路线已得到持续验证,依托国内二十余城落地沉淀的工程化能力,实现自动驾驶解决方案快速适配市场且成本可控;同时积累大量贴合巴士车型特性的专属数据,有效缩短算法训练与车辆适配周期。技术团队深刻理解目标市场交通法规、路权规则与本地驾驶习惯,将合规要求融入系统决策逻辑、安全边界及运营流程,并联动属地头部公共交通运营商共同拓展市场。

产业联合体模式下,自动驾驶企业扮演起连接器的角色,统筹整车制造、自动驾驶技术、属地运营与政策资源,打包形成可对外交付的完整解决方案,这套生态整合模式具备较强的可复制性,能够支撑自动驾驶在海外快速落地。

华为乾崑、小鹏等车企及智驾方案商,则立足量产乘用车赛道,侧重打通整车、芯片、软件、数据治理的产业协同,在满足国内准入与数据合规前提下,推动高阶智驾大规模上车。

海外企业如Waymo、特斯拉,同样在构建自身体系,前者重在全链条安全风控与商业化运营体系打磨,后者依靠海量车端数据形成迭代飞轮,但也需要持续适配欧盟、亚太各地严苛的数据与AI监管要求。

可以看到,如今自动驾驶产业单纯依靠算法单点突破的打法已经难以为继,无论哪种技术路线,能否补齐合规、运营、安全、生态的短板,都直接决定企业的发展天花板。

自动驾驶体系化决定发展上限

当下自动驾驶行业已经进入同质化阶段,主流企业的单车智能差距极小,算力、传感器、算法基本处于同一水平线。技术可以快速复刻,参数可以快速追赶,但体系化能力无法短期复制。

算法可以通过技术团队快速优化,硬件可以通过供应链快速配齐,但一套适配全球法规、经过万次场景验证、拥有成熟运营闭环、完整风控体系的产业体系,则需要数年时间、海量落地经验、持续资源投入才能搭建完成,具备极强的稀缺性与不可替代性。

法规常态化的发展趋势,只会让监管越来越严,数据合规、安全合规、运营合规将成为企业的生存底线。未来的竞争壁垒不再是技术落后,而是体系残缺。欧盟《人工智能法案》的高额罚款(最高可达全球营业额6%)、国内汽车数据违规处罚,都意味着合规失误很可能就直接击垮一家企业。

商业化比拼效率,体系化决定盈利天花板。自动驾驶的最终归宿是商业化盈利,具有较强体系化能力的企业,可以借助规模化运营降低单车成本,凭借全场景复用提升营收空间,通过合规风控降低运营风险,从而实现“技术迭代、合规落地、商业盈利” 的正向循环。

从全球法规加速落地的这一刻开始,自动驾驶便迈入全方位、体系化、生态化的深层博弈。曾经,单车智能是入场券,决定企业能不能站上赛道;未来,体系化能力是决胜牌,决定企业能不能留在赛道、赢下全局。

技术可以追赶、数据可以积累、团队可以搭建,但贯通合规、技术、运营、安全、产业的完整体系,是时间、实战经验、产业资源与顶层格局共同淬炼而成的终极壁垒。如今看,技术只能赢得一时,拥有完整的体系化能力方能扛住行业周期的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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