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普法】河南禹州一跨域合伙纠纷:20 万“投资款“被判为借款,判决生效数月执行环节现三大疑问

2026-09-10 11:30
辽宁

河南禹州的楚先生与河北唐山的李明(化名),因一笔20万元的投资款对簿公堂。禹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双方散伙后签订的还款协议实为清算后的债权债务合意,原合伙关系转化为民间借贷关系,李明应偿还楚先生212353元及违约金。判决于2025年6月作出,目前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

【拍案普法】河南禹州一跨域合伙纠纷:20 万“投资款“被判为借款,判决生效数月执行环节现三大疑问

(图为该事件执行裁定书)

据判决书显示,2023年8月,楚先生分两笔向李明个人账户转账共20万元,附言“投资入股”,用于李明在北京经营的“胡同膀爷涮肉”火锅店。后因分红问题产生分歧,双方协商散伙。2024年5月,李明出具欠条同意退股;同年10月3日,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确认退还20万元投资款并结清12353元烟酒款,合计212353元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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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楚先生转账单)

协议签订后,李明未按约履行。楚先生向禹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李明辩称,20万元系投向北京胡同膀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款,自己仅为持股35%的小股东,无权单独承诺退股,签署还款协议属无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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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楚先生与李明签订的还款协议)

禹州法院经审理认为,款项打入李明个人账户,楚先生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未收到过分红,未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双方签订的还款协议书系通过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依法确认有效。法院指出,原合伙关系实际已转化为民间借贷关系。楚先生主动将违约金从日3%降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法院予以支持。判决李明于生效后十日内支付212353元及违约金。

然而,判决生效后,李明未履行生效义务。楚先生申请强制执行。禹州法院作出(2025)豫1081执4523号执行裁定,冻结、扣划李明银行存款23万元或查封、扣押同等价值财产。数月过去,公开执行信息显示:该案仅扣划到位25500元,不足应执行标的212353元的一成半;剩余19万余元及利息尚未执行到位,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边是裁定书上的23万元冻结额度,一边是实际到位的一成多,落差之下,对楚先生而言,三个问号悬而未决:

一、据楚先生反映,李明名下持股多家企业、承接装修工程,配偶在北京房山区良乡经营文化传媒设计公司。这些经营痕迹并不隐秘,若线索属实,与“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暂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的终本结论如何并存?股权、分红、到期债权、工程应收款,是否均已纳入查控视野?

二、执行期间,李明与配偶协议离婚。离婚对财产的分割,是否影响、多大程度上影响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婚姻关系变动,是否进入执行法院的审查范围?

三、依据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规则,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后,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及时启动核查;线索经查实,可依法控制、提取或恢复执行。楚先生所反映的上述线索,是否逐一核查、有无形成核查结论、结论如何告知当事人——截至发稿,未见执行法院公开披露。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因被执行人暂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而依法作出的程序性处理,程序结案不等于债务消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规定,终本后法院仍应定期网络查控,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亦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换言之,终本只是执行程序里的一个逗号,远非句号。

近年来,类似“合伙散伙后签还款协议、法院定性为借贷”事件在各地法院并不鲜见。广西上林法院、玉林法院、安徽蒙城法院等多地均有同类判例。在执行环节,江西大余法院通过审执联动将合伙旧账与借款新债一揽子化解;内蒙古鄂托克旗法院在查扣车辆后被执行人当日筹款结清;河北昌黎法院对终本案件持续查控,被执行人返乡当日恢复执行、27万元到位。上述案例均显示,终本并非程序终点,恢复执行与持续核查是常态化的后续动作——同样的法律框架之下,个案之间的执行实效,往往就在“查”与“盯”的功夫里分出高下。

借贷关系与合伙关系在执行程序中的财产查控范围存在区别。合伙纠纷中,执行对象往往限于合伙体财产;而借贷关系下,法院可查控债务人名下的个人财产,包括银行存款、网络资金、到期债权等。本案判决已将法律关系定性为借贷,相关查控范围的适用依据已在裁判文书中载明——也就是说,李明名下的股权、收入、工程款,本就在可执行的射程之内。

截至发稿前,本案执行进展仍在依法推进中。终本不是终点,问号尚待解答。(记者思远)

北极海新闻 “拍案说法”律师观点:

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惠表示,合伙清算后转化为借贷,法律定性已无争议。终本仅为程序性结案,债务不消灭。借贷关系下,债务人名下股权、分红、收入均可作为执行标的。申请人可提供财产线索申请律师调查令或恢复执行,法院核查属实后可依法采取控制、变价措施。类案经验显示,审执协同、持续查控往往比单纯等待更能推动权益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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