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靖|“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今日呼唤弥尔顿

约翰·弥尔顿(1608-1674)
约翰逊博士将弥尔顿置于《诗人传》之首,并宣称尽管自己不赞同后者的激进政治立场——斥之为“尖酸刻薄、性情乖张的(acrimonious and surly)共和主义者”,但却能背诵《失乐园》大部分诗章。在传主生平部分,约翰逊博士为诗人晚年的不幸遭遇大鸣不平——复辟时代,人心思定,民意汹汹,试问又有谁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弑君者作辩护?因此,面对“邪恶时代(evil days)”的“恶言恶语(evil tongues)”,诗人弥尔顿唯一能做的,或许正是保持那份“令人敬畏的沉默(reverential silence)”。1674年,“弥尔顿在沉默中去世(silent expiration)”。约翰逊博士以此结束了诗人弥尔顿慷慨悲壮的一生,但文中反复提及的“沉默”二字却给后世留下了无限遐想和回味的空间。
揆诸十七世纪英国文学史,“沉默”的弥尔顿一说并非约翰逊博士的发明,其专利权当归属于诗人昔日的同僚兼助手安德鲁·马维尔。马维尔早年以“玄学派”风格的抒情诗《致他娇羞的情人》(“To His Coy Mistress”)知名当世,先是担任“新模范军”总司令费尔法克斯的家庭教师,随后经弥尔顿引荐,加入克伦威尔共和政府。在讽刺作品《彩排的反转》(The Rehearsal Transpros’d,1672)中,马维尔断言弥尔顿在王朝复辟后便刻意保持“沉默(silent)”,纯粹是出于“自保”——一段时间,他被迫隐姓埋名、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据马维尔推断,弥尔顿之所以成为弑君者的辩护士(apologist),与其说是“出于坚定的原则信念,不如说是源于一系列混乱的历史偶然事件”。毫无疑问,“这是弥尔顿本人的不幸:身逢乱世(tumultuous time),他被历史洪流卷到了错误的一方,还在战时写下了若干危险的论著。”两年之后,马维尔似乎意犹未尽——在《论弥尔顿先生的〈失乐园〉》(“On Mr. Milton’s Paradise Lost”,1674)一诗中,他一方面以审慎的口吻赞誉弥尔顿拥有“常人难及的学识与敏锐才思(sharpness of wit)”,另一方面又不无惋惜地感慨“国王荣归故土之际……自那以后,弥尔顿便闭门谢客、沉默寡言(in a retired silence),以此等方式深自忏悔”。
诚如马维尔所言,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乃是弥尔顿人生的转折点:他失去了共和国拉丁文秘书的职位和三百英镑的年薪,他存放在政府公债中的一笔两千英镑的款子打了水漂——复辟政府拒绝承担护国公时期所欠的债务,他历年积累的家产也被当作政治罚金没收充公。作为克伦威尔的贴身秘书和共和政府的外宣喉舌,弥尔顿被列入政府通缉名单,甚至一度遭到关押,幸得马维尔等人为之四处奔走,方才免于牢狱之灾。当其时也,弥尔顿这位年过半百、双目失明的老人,需独力抚养亡妻遗留的三名女儿(幼女年仅九岁),其所承受的生活压力可想而知。当然,相比于个人的悲惨遭遇,更令弥尔顿感到悲催的是,在护国公克伦威尔去世仅十八个月后,他们满怀理想共同打造的“英格兰共和国”(Commonwealth of England)这项伟业便宣告破产,弥尔顿改造世界的豪情壮志转瞬之间化为泡影——照传记作家的看法,“这意味着他的道德原则以及社会和宗教理想的全面崩塌”。所谓哀莫大于心死,即此之谓也。
弥尔顿曾不无自谦地将他的政论檄文称为“左手”写作:相对于晚年苦心孤诣以“右手”创作的史诗,此类散文似乎只能算是感于时事的即兴之作;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马维尔“由诗入文”的创作轨迹:共和国垮台后,马维尔出任国会议员,任职长达二十年,堪称政坛“不倒翁”。然而在此期间,他并未沦为铁杆保皇派,而是著文猛烈抨击宫廷腐败,倡导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被誉为“自由捍卫者”和“不可腐蚀者”。从一定程度上说,作为门徒的马维尔秉承了弥尔顿“以笔为枪争自由”的遗风——尽管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看,前者与后者尚有不少差距。据不完全统计,在革命期间,弥尔顿共出版各类政论文著作二十五种(其中二十一种用英文写作,四种用拉丁文写作),其中仅1654年一年之中便发表五种,其用力之勤、成果之丰,的确令人惊叹。然而与此同时,如此高强度的写作也严重损害了他的健康和视力。友人曾建议他停止与欧陆保皇派的论战,因为“不值得如此浪费自己残存的视力”,但他却执意效仿他年轻时曾拜访的偶像伽利略——为捍卫真理,哪怕牺牲生命与自由也在所不惜。
马维尔所谓弥尔顿在内战前后发表的“若干危险的论著”,大抵可以分为弑君之前(1640年代)和之后(1650年代)两个不同阶段。弑君之前,弥尔顿先是将矛头对准英国国教会奉行的主教制(主教—大主教—坎特伯雷大主教),认为这是罗马天主教的遗绪,必须彻底加以清除。随后,他又将视线转向世俗的个人与公共事务,主张废除离婚法、取缔出版审查、大兴教育改革。1649年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后,弥尔顿的政论文“火力”更为集中,且总体不脱以下两个靶心:一是为弑君提供法理依据和历史佐证,二是捍卫言论和宗教信仰自由。而正是此类反对暴君(暴政)、伸张民权的论述,险些酿成他的“杀身之祸”。
1640年代初,在意大利等地“壮游”(Grand Tour)的弥尔顿原本对政治并不感兴趣——他在剑桥求学时期的理想是“从事文学和历史研究”。然而,随着1642年内战的爆发,英国各派政治势力和宗教派别之间的宣传舆论战愈演愈烈,他显然无法袖手旁观,诚如他自己后来所言——“正当我准备前往西西里和希腊时,得到了一个令人伤心的消息:英国国内发生动乱。于是我便改变了主意……我的同胞在国内正为自由而斗争,我却优哉游哉,旅行国外,岂非卑鄙小人?”毫无疑问,清教革命为政治实践和言论自由提供了巨大空间,年轻的弥尔顿对政治改革和民族复兴产生了迫切期望,于是他欣然投身革命,为共和国政府翻译外事文书,撰写论战宣言,同时也应邀为半官方的政府机关报《政治信使》(Mercurius Politicus)撰写时事评论。
作为清教徒中的激进派,弥尔顿对英国国教内部等级森严的主教制深恶痛绝,尤为反感教会人士插手世俗事务,并心安理得领取国家津贴,成为“受雇于政府”的公务员。在他的眼里,教会只应关注人内在的心灵,而国家则只应关注人外在的行为,二者在性质和宗旨上迥然不同,故而应当分立。因此,弥尔顿一方面疾呼世俗行政官员不再干涉宗教事务,另一方面更力主取消主教制,取消国家对神职人员的财政支持。借用弥尔顿挚友、《政治信使》主笔尼德汉姆(Marchamont Nedham)的话说,教士纯粹是一种职业,就像律师、医生或手艺人一样,理应通过提供服务获取酬劳,自食其力。弥尔顿也认为,宗教关乎个人良心,教士阶层完全有理由接受教区会众出于自愿的捐赠,以此维系他们清贫的生活,而非由国家财政供养。然而,现实恰恰相反,正如弥尔顿在《论宗教改革》(“Of Reformation”,1641)一文中所言:自中世纪以降,尤其在亨利八世剥夺天主教会财产并转赐给宠幸的王公主教后,“彼时以及自那时以来的主教原本过着卑微、平民的生活,突然之间成为身居庄严宫殿的贵族,用着富丽堂皇的家具,吃着美味佳肴,出入如王侯”,于是,这些富可敌国的主教大人渐失初心,全然忘却耶稣基督甘于清贫的谆谆教诲,相反走上了一条自我放纵、荒淫无度的不归路:他们“认为基督福音简单朴素的真实不再适合他们贵族气派的持禄养交,除非他们给那贫穷且衣衫褴褛的圣母穿上靓丽的衣服……身上点缀着各种艳丽迷人的饰品,俨然一名妓女”——其腐败堕落,一至于此。
与主教制度相适配的书报审查制度同样令弥尔顿怒不可遏。在1644年发表的《论出版自由》一书中,弥尔顿将臭名昭著的书报审查制度(censorship)直接等同于主教制度,并论述道,“以往主教制的流弊是通过五六个或一二十个主教区普遍在人民中间为害,而现在这种迫害就完全加在学术身上”,书报“许可制(licensing)的阴谋给我们带来的损失和危害令人难以置信……比一个海上的敌人堵塞我们的港口和河流更厉害”,从一定程度上说,“如果我们采用书报查禁制”,那就“非常可能是查禁了真理本身”。在弥尔顿眼里,不仅本国的著作不应遭到封禁,来自海外的著作也应该大力弘扬——“正如葡萄酒和橄榄油是从国外进口到我们这里一样”,同理,欧洲大陆许多成熟的思想和一流著作“也必须被引入我们的国家……否则我们的事业仍不免功败垂成(abortive)”。一言以蔽之,“杀人只是杀死一个理性的动物,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了理性本身”。诚如弥尔顿后来在《政治信使》刊发的一篇文章所说,在书报审查制度的高压之下,曾经“拥有自由名声的英国人”已经“变得噤若寒蝉、面目可憎”,沦为惯习(habitus)和政治偶像的奴隶——日后他的雄文《偶像破坏者》,正是有感于此而发出的强力呼吁。

1644年版《论出版自由》
1649年,针对欧洲大陆流传甚广的回忆录《国王的圣像》(Eikon Basilike)——书中将已故国王塑造成一位临危不乱的“殉道者”,弥尔顿拍案而起,以语气更为刚猛的《偶像破坏者》(Eikonoklastes)予以猛烈抨击。在《偶像破坏者》的扉页上,弥尔顿引用古罗马历史学家萨卢斯特(Sallustius)的名言,讽喻在目无法度的查理一世治下,英国的君主制已堕落为“暴政”。照这位历史学家的看法,“暴政”并不一定意味着杀人如麻——它与宪政之分其实非常简单:前者是靠个人圣裁独断,后者则必须依法行事。与弥尔顿同时代的英国政治思想家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认为,新生的英格兰共和国首先必须是一个“法治”共和国,对此弥尔顿深表赞同,并坚信这一共和国的显著标志是“法律的统治而不是人的统治”。按照这一定义,弥尔顿首先对查理一世鼓吹的“君权神授”说提出质疑:“如果国王是人中之杰,就像塔特伯里(Tutbury)马场的品种是马中至尊一样,那么就有理由说他们的职责是统治,而我们的本分是俯首称臣”,然而,问题在于,“世代以来,国王并不比其他人出色,通常他们既不是国人当中最贤明的,也不是最优秀的,但他们却声称自己拥有统治权,而我们竟屈从于他们,使自己蒙受伤害”,甚或“将我们的公共安全寄托在他们身上,认为我们生来享有的自由乃是拜他们所赐”——岂非咄咄怪事?紧接着,弥尔顿重申,代表公平正义的法律乃是一国之最高准则,“无论他是国王,是暴君,还是皇帝,正义(justice)之剑都在他之上”,因为“正义是世界上唯一真正的君主和至高无上的威严”。在文章结尾处,弥尔顿明确指出,他撰写这篇小册子并不完全是为了拥护共和体制,而主要是为罢黜和审判暴君进行辩护,以此回应古罗马先知的预言:“看哪,拥有一位正义的国君是多么美好和幸福,而拥有一位暴君则是多么不幸;前者是天下的共主,后者是国家的公敌。”
1651年,弥尔顿发表《为英国人民声辩》,三年后又写出该书《续篇》,他在其中反复论证“如果愿纳忠谏的国王能听取人民的意见,并让自己受到法律的限制,他的政府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残暴脆弱、动荡不宁,并充满忧患”,然而,事与愿违,国王一意孤行,“对国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恶,”因此,根据自然法和《大宪章》以来英国古老的传统,“英国国王同样可以根据英国法律加以审判。”正如史家所言,弥尔顿在上述著作中为弑君者的正义行为作辩护,他的立场坚定,论据充分,语调铿锵有力,令敌手闻风丧胆,以致时人将《声辩》一书比作克伦威尔的“铁军”(Ironside),二者共同成为“捍卫共和国的坚强堡垒”。
根据弥尔顿研究专家科恩斯(Thomas N. Corns)在《弥尔顿散文作品》(John Milton: The Prose Works)一书中的观点,在这一时期著作中,弥尔顿的《国王和官吏的任期问题》(The Tenure of Kings and Magistrates)最切中时弊。该文不仅反驳了霍布斯关于君权至高无上以及权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会导致无政府状态的谬论,而且以确凿的证据表明:针对查理一世受控的各项罪行(guilty as charged),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议会“有权对他提起诉讼”。弥尔顿在文中论述道,人们生而自由,国王和官吏的权力是派生的——它来自全体人民的信任和委托。唯其如此,反对专制暴君、维护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乃是人民的天赋权利。至于官员的任期,弥尔顿赞同哈林顿在《大洋国》(The Commonwealth of Oceana,1656)中倡导的“轮流执政”制度,认为该制度关乎共和国之安危,其功用犹如人体之“血液循环”。在弥尔顿看来,国家就是一个舞台——无论一国选择君主政体、共和政体还是混合政制(mixed constitution),当国王及其官员登台亮相时,他们皆如舞台演员,扮演各自的角色,恪尽其职。因此,无论政治舞台之上谁人担纲,只要台下观众安之若素、自得其乐,那这样的政府就算是合格的政府,否则即为“僭政”。此外,更重要的是,既然是舞台,演员终有谢幕退场之时。对于视民如草芥的暴君,弥尔顿的主张是依法审判直至将其送上断头台,以儆效尤;至于普通官员,弥尔顿认为应当缩短其任期(通常为一年),而一旦发现贪腐渎职行为,议会则有权随时将其罢免,另请高明。
正如美国“历史主义学派”代表人物萨拜因(George Holland Sabine)在《政治学说史》一书中所言:内战前后,弥尔顿的政论文“主要以其华丽的文学形式和雄辩的笔触著称于世——他用华丽的语言表达人所共知的思想,以雄辩的笔触体现崇高的政治理想”,如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不曾有任何别的著作家更善于表达出英国革命那种热情洋溢的理想主义”,与后来马维尔所谓“沉默”的弥尔顿形成鲜明对比。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马维尔将弥尔顿沉默期的起始年份设定为1660年,无疑是一种“年代误置”(anachronism)。事实上,更准确的说法应当回溯至1657年初,即军队将领发布《谦恭请愿与建议》(“Humble Petition and Advice”)之时——当时一众手下劝谏护国公克伦威尔黄袍加身,接受国王称号,建立世袭君主制。在弥尔顿看来,英国革命始于反抗查理一世的个人专制,然而转了一圈之后,终点回到起点,又将以克伦威尔的个人专制结束这一场革命。岂非滑天下之大稽。
克伦威尔拒绝了王冠,因为议会有人提出要借助先王成法限制他的权力,而他当初(1653年)之所以选择自任护国公,正是由于这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临时职务,如此一来,他不仅可以摆脱议会掣肘,而且理论上可终身任职(实际也是)。因此,照弥尔顿等激进共和派的看法,随着护国政体的确立,英格兰共和国事实上已寿终正寝。在费尔法克斯因不愿率军征讨苏格兰而辞去总司令一职后,克伦威尔大权独揽,变得越发强硬专横。对外方面,他在欧陆四面树敌,与西班牙、荷兰等国大打出手;对内方面,他信奉“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不仅出动军警悍然解散“不听招呼”的议会,更自行下令在国中强制征税,并将“抗税”的士绅未经审判径直送入大牢。种种倒行逆施,与查理一世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也为他本人赢得了“暴君”的称号。1658年,积劳成疾的护国公病逝,临终前指定其子理查德继位,后者为人宽厚,但优柔寡断,缺乏雄才大略。本应选贤任能的共和国一变而为君主世袭的“家天下”,弥尔顿心中的悲愤可想而知。
1660年春,斯图亚特王朝成功复辟,“快活王”查理二世(Merry Monarch)登基。弥尔顿在当年夏天致友人书信中坦言,他“身处黑暗,四面楚歌”,完全处于绝望的境地——“就像参孙的处境一样令人绝望”。的确,此后余生,弥尔顿几乎将所有的时间和精力悉数投入《失乐园》《复乐园》《力士参孙》这三部史诗的创作中。很显然,尽管他从政坛销声匿迹,但他并未在“沉默”之中意气消沉,而只是换了另一种方式为英国人民的自由这一“古老而崇高的事业”(Good Old Cause)欢呼呐喊。诚如文学评论家指出的那样,弥尔顿在史诗中以中道崩殂的神话英雄柏勒洛丰(Bellerophon)自况——“我要更扎实地用人的声音歌唱,即使落难,也决不变哑或沉默,在落难的日子里,每遭恶毒的/唇枪舌剑,身在黑暗中,危险/和孤独包围着我;但我并不孤单”(《失乐园》第七卷,第24-28行,朱维之译),正是为宣泄胸中郁积的不平之气。日后法国文学家夏多布里昂有言,“《失乐园》的每行诗句里,都可发现这位共和思想的诗人面貌;撒旦的言语吐露了对俯仰鼻息的憎恨。”——堪称弥尔顿的隔代知己。此时年迈的诗人尽管事业受挫,双目失明,但昔日的理想之火并未熄灭,像他笔下的反派英雄人物撒旦一样,他不甘忍气吞声接受命运的摆布,而是选择放手一搏:垂名青史的《失乐园》,无疑便是不甘“沉默”的弥尔顿最后一曲“天鹅之歌”,也是他的“英雄赞歌”(heroic song,约翰逊博士语)。

欧仁·德拉克鲁瓦创作于1827年左右的《弥尔顿向他的三个女儿口述〈失乐园〉》
弥尔顿逝世百余年后,他的剑桥校友华兹华斯在《伦敦,1802年》一诗中感慨:“弥尔顿!此刻你应当仍在人世:英格兰需要你:她已成一片/污浊的死水”——彼时华兹华斯刚从法国归来,目睹法国大革命“恐怖统治”的社会乱象,他忧心忡忡,担心自己的祖国不免重蹈覆辙。因此,他大声疾呼:英国需要弥尔顿,只缘当下妖雾重重,前途渺渺,举国上下,万马齐喑,犹如“一潭绝望的死水”,而唯有诗人再世,方能唤醒民众捍卫自由,重铸英格兰昔日辉煌。昔范文正公因言获罪,尝以“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对好友梅尧臣自明心志,以此移用于弥尔顿,不亦宜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