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何为|吕忠梅:为了一部法典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6-09-07 07:01
来源:澎湃新闻

2026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生态环境法典也是继民法典之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

这一天,距离吕忠梅第一次听到“环境法”三个字,已经过去了44年。法典通过后,她说:“有人说,我们终于等来了一部法典。我想说,我们终于干出来了一部法典。”

1982年,北大法律系大二学生吕忠梅因一次带路,旁听了一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试行))修改讨论。她第一次追问:法律为什么还要“试行”?

44年后,她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身份,参与了这部法典从方案设计、草案审议到推动列入立法规划的全过程。“我也算是用一辈子来做一部法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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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

1980年,17岁的吕忠梅以湖北省高考文科第三名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志愿不是她自己填的——老师替她做了选择,而她心里想的是中文系。

她的语文老师认定,中国最需要的不是小说家,而是法律人。当时,老师有三个愿望:培养出北大文科生、法律学生、领域里的佼佼者。“前两个愿望算是完成了。”吕忠梅说。

进入北大后,吕忠梅依然喜欢读小说、参加文学社,没想好要专攻什么。大二那年,已调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高中教导主任欧阳鑫到北大出差,请她带路去拜访几位老师。

她带着欧阳老师去拜访金瑞林教授。金瑞林是中国环境法学的创始人之一。他们两人聊了一个下午,聊的是环境保护法(试行)的修订问题。

吕忠梅在旁边听了一个下午。“法律为什么还要‘试行’?”这个追问从此扎下了根。她把这个下午称为“环境法启蒙”。后来,她开始读环境法的书、上环境法的课,还选修了生态学、生物学,学士学位论文也选了环境法方向。

吕忠梅办公室书桌上放着她的著作《梦想与行动》,扉页上印着:“把梦想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现实。”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图

冷门

本科毕业时,同批学习环境法的同学基本没有选择这个方向继续学习。吕忠梅留了下来——进入中南政法学院任教,第二年又进入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

吕忠梅形容那时的环境法学者是“流浪者”——学法律的不待见你,搞环境的也不待见你。法学界认为环境法不过是一堆政策加科技,不算真正的法律学科;环境科学和工程学界也觉得法律跟他们不沾边。

1989年,武汉一个大型湖泊中,近百亩水面呈酱油色,鱼严重畸形。周边三家工厂排污,一家超标、两家达标,其中一家还是“优秀环保工厂”。渔民找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吕忠梅和老师一起代理了这起案件,这是国内最早的环境污染诉讼之一。

案件审理极为困难,因为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没有规定民事责任,正在修订的环保法还没有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也只有笼统的原则性规定。达标排放要不要承担责任?三家怎么分责?法官找不到依据。

吕忠梅和老师向原国家环保总局提交研究报告,请求进行法律解释。环保总局随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复: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不以是否达标排放为依据,达标排放也要承担责任。

这是立法机关通过个案释法,就环境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所作的最重要解释。这个案子让她触及到一个根本问题:环境法连侵权责任都说不清楚,“试行”的括弧怎么去掉?环境法离“长出牙齿”还有多远?

2008年3月,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吕忠梅在中央电视台“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上就跨区域污染治理和环境司法专门化提出建议。受访者供图

奠基

上世纪90年代中期起,吕忠梅着手从理论上为环境法学“正名”。1995年,她在《法学研究》发表《论公民环境权》,提出以“环境权”作为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石。

“一种新型权利的确认,在法学上是最难的。但如果没有新型权利确认,新学科就无法真正建立。”吕忠梅认为,环境法自己的权利基石就是环境权,这个概念并不是法律规范意义上的权利,而是区别于传统人权的一种当代人和后代人在良好环境中生存的新型权利。传统人权讲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权利”,人是主体,自然是客体。环境权则涉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一棵树,不只是为了我自己,是为了所有与这棵树呼出的氧气、调节的小气候有关的人,包括子孙后代。”

2000年,她出版《环境法新视野》,系统阐述以环境权为基石的环境法理论体系。同年,她出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从学者跨界为法官。

在法院,有法官对她说:“环境案件不好判,法条太软,证据难找。”吕忠梅处理过一个下级法院上报的案子:为防止对面灯光照射而种在公路中间的柏树成了梨锈病病菌丝的越冬宿主,导致五公里之外的几千户梨农受灾,起诉了8个被告。

吕忠梅觉得,这不是法律已经规定无过错责任的“污染”,而是“生态破坏”。但回到传统因果关系认定上却十分困难,又没有专门针对“生态破坏”侵权的法律依据,案件最终只能通过协调结案。她为此写了好几篇文章——“法官是最后一道防线,但你发现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可用的时候,那种无力感很深。”

2003年,她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此后连任三届。她先后领衔提出了一系列环境立法议案:设立环保审判庭、修改刑法环境犯罪条款、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2008年,她在建议设立环保审判庭时引用了一组数据:2002至2006年环境投诉年均增长约87%,但2005年全国审结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仅1545件。不是老百姓没诉求,是法院“没法判”。

吕忠梅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期间的工作照。受访者供图

转折

2012年11月8日,吕忠梅参加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环资委和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的环境保护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那天早上,她走出中央党校宿舍,煤烟味扑鼻而来。司机指着车前盖的油腻说用棕毛刷怎么也刷不干净。吕忠梅说:“这不是尘土,是雾霾的痕迹。”

座谈会上,她提出“按照法典总则架构进行修改”的建议。这并非临时起意:此前8月31日,环保法修正案草案公布,吕忠梅看过之后“大失所望”,觉得某些方面的规定甚至出现了倒退。她判断,单行法会越走越散,法律之间的冲突会越来越突出。在此之前,她已经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200多名学者一起联合提交了一份意见建议书,呼吁对这个法律草案进行全面修订。

2013年3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右二)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交流“环境与健康的法律监管”。受访者供图

更大的背景是,2012年11月8日这一天,党的十八大正在召开。吕忠梅已经事先了解到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精神,生态文明建设即将上升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战略。她判断,立法的转机到了。

2013年10月,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吕忠梅建议将“修正草案”变为“修订草案”。一字之差,意味着从“部分修改”转为“全面修订”。2014年4月,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表决通过,从45条增至70条,真正保留的原条文只有6条,把生态拉进来,把农村拉进来,把政府拉进来,确立保护优先原则,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

但她知道,这仍然不够。生态环境的系统性保护,需要一部更完整的法典。

2014年12月,吕忠梅(左二)及团队当选“CCTV年度法治人物”,颁奖词称他们“为天空代言,为河流请命”。受访者供图

行动

2016年,吕忠梅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上提出就环境法典编纂进行专题研讨。年底,她和汪劲教授邀请十几位学者在北大开小型座谈会,提出编纂研究整体方案。

几个月后,提交具体研究计划的人寥寥无几。“有人觉得太难,有人觉得做了没什么好处,有人觉得等别人做就行。”吕忠梅回忆。

她和汪劲调整方案,重新组织青年学者,谋划长周期项目。2017年的一次研讨会上,有年轻学者问:“吕老师,这事儿要做多久?”吕忠梅说:“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你们要准备跑一场接力赛,我们这一辈人倒下了,你们还要接着跑。”

“法典是由政治家决策、由法学家论证的产物。”在吕忠梅看来,学者需要为此提前积累。“如果没有积累,一旦国家需求显现,就接不住。”用她的话说,自己始终“在决策体制的‘局内’”,能感知国家战略的需求。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总要有人去做一点难而正确的事。”她说,过去作为人大代表,更多的是提出议案、建议;现在作为常委会委员、专门委员会委员,可以直接参与立法规划的制定、相关领域立法草案的制定以及所有法律草案的审议,“从立法建议者变成了实践者”。

2018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吕忠梅(中)在首次开启的“委员通道”上接受采访。新华社 资料图

2018年,民法典编纂期间,吕忠梅多次组织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民法典绿色化学科对话会”,与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联合举办“民法典绿色原则实施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积极推动将绿色原则及其相关制度全面纳入民法典。

民法典通过后,她在组织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者开展“条件成熟领域编纂法典”的论证并在全国政协社法委工作中积极予以推动。2021年,“研究启动环境等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写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2023年,吕忠梅转岗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同年8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公布,“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写入了立法规划。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正式部署“编纂生态环境法典”。从立法建议者变成法典编纂者,吕忠梅推动了法典从构想走向国家立法议程。

回望这段履职路,她曾在书中写道:“我自2003年担任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至今已逾二十年,其间既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双跨’,也有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的过往,还有重返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今天。”身份虽几经转换,但推动环境法治的方向从未改变。

吕忠梅办公室书柜里摆着多个版本的生态环境法典及专业书籍。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图

回响

2026年3月12日,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8月15日起施行。吕忠梅在新近出版的《际遇生态环境法典》代序中写道:“虽然离生态环境法典通过的日子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但提笔写下这些文字时,似乎手指上还留着今年3月12日按下表决键时的温度,心底涌动着梦想终于成真的澎湃。”

法典确立了“生态环境”元概念,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均为世界范围内首次。第一条写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将“公众生态环境权益”纳入保护法益,是立法机关首次以法典形式正面回应环境权保护问题。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形成“法典+单行法”双法源格局——面对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和上千件地方性法规,适度法典化的设计是为了让法典保持开放性和动态调整,为未来立法留出空间。吕忠梅认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必须解决好时代性、中国性、国际性三个问题。

如今法典已通过,她在内部场合回顾这段历程时直言:“有人说,我们终于等来了一部法典。我想说,我们终于干出来了一部法典。”

2026年6月30日,吕忠梅在辽宁高院“辽法大讲堂”作生态环境法典专题辅导讲座,系统解读法典的创新与适用。受访者供图

法典施行后,吕忠梅的关注点从“立法论”转向“解释论”。她认为法律适用需要从单行法思维转向体系化思维。“原则大于规则,先要从法典的整体价值去理解具体条文。”

8月15日被确定为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日——这一天也是全国生态日。回顾四十年法律生涯,她把法学的意义归结为制度文明的贡献。“一个国家是不是现代化强国,要看为人类制度文明贡献了什么。英国贡献了大宪章,法国贡献了人权宣言。中国能为全球贡献什么制度?这是法律人最应该考虑的问题。”

当被问及想对大二那年燕南园小院里第一次听金瑞林谈环境法的自己说什么时,她停顿了一下,说:“唯有热爱可以赴山海,是因为一份热爱坚持到现在。”

“自己不过是时代浪潮中的一朵浪花,之所以能够被听见、被记录,是因为机缘巧合融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洪流,在大浪淘沙中奔向远方。”吕忠梅在《廿载履职录》代序中写道。

对年轻学者有何寄望?她说,要有三个心:学者的初心、学术的本心、做学问的真心。“现在法典热了,到处宣讲。法典实施中的真问题在哪里?如果不深度挖掘,这一阵风过去,还剩什么?”

2026年9月,吕忠梅在全国人大机关接受澎湃新闻记者专访。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朱伟辉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