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通知》(粤禁毒办〔2016〕124号),进一步加强珠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斗门区司法局双方合作,促进戒毒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斗门井岸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水平和强戒所解戒人员延伸帮戒成效,2019年3月,斗门区司法局与珠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签订了《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的工作协议》,定于在井岸镇红卫社区设立首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指导站。
2019年4月25日上午9:00,区司法局与珠海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正式在井岸镇红卫社区挂牌成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副科长郭玉安,井岸镇委委员、镇武装部部长冯均辉,区司法局井岸司法所副所长李春,红卫社区主任陈杰怀、镇禁毒办主任张振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区首个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指导站揭牌仪式活动。
仪式上,郭玉安、冯均辉、李春、陈杰怀、张振强等共同为红卫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站揭牌。仪式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郭副科长现场了解了社区工作环境,并就向井岸司法所和禁毒办工作人员、红卫社区主任了解井岸镇社区戒毒(康复)的情况,和对社区(康复)工作站日常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就区司法局井岸司法所管理的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社区戒毒对象进行了研究。指导站的成立,实现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无缝对接,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
为进一步推动井岸镇今后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开展,发挥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的专业资源优势,区司法局井岸司法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重点做好:一是认真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资源优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的优势,加强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社区戒毒人员管控。二是积极联系镇禁毒办,协助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三是加强协作,双方定期互通信息,总结交流经验,确保共建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供稿:井岸司法所
编辑:斗门区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