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连夜抢注”商标背后:高校维护知识产权已祭出多种手段
近日,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引发网友对商标注册的热议。有网友发现,浙江大学校徽中的“求是鹰”图案和奢侈品品牌阿玛尼的logo相似,再度引发讨论。此外,根据天眼查网站提供的商标注册信息显示,浙江大学在去年年底对“求是鹰”图形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覆盖日化用品、办公用品、食品、餐饮住宿、教育娱乐等多个类目。

据“第一财经”微信公众号消息,杭州恒慧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问张奕峰负责代理浙江大学的商标注册事务,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浙江大学之前注册过整体校徽图案的商标,但没有注册过单独的“求是鹰”图形。去年年底对这个图形进行了商标注册申请,主要因为当时有很多小公司在冒用这个图案,和大家提到的奢侈品牌没有关系。
“我们看到有一些文旅产品或者快消品比如帽子,上面会印着类似‘求是鹰’的图案,让消费者联想到浙江大学,实际上和浙江大学毫无关系。”张奕峰表示。
浙江大学对“求是鹰”图形商标进行的是全类别注册,不是只注册教育类别,之所以这样做,张奕峰解释,是因为“浙江大学教学专业覆盖很多领域,比如说农学、医学、法学、电子等都有,我们要尽可能做到全品类、全覆盖的保护”。
至于有网友调侃,浙江大学注册“求是鹰”图形商标是为了防范阿玛尼,甚至传出“浙大连夜抢注商标”一事,张奕峰表示,注册“求是鹰”图形商标,和阿玛尼并没有什么关联。

事实上,近期关于国内高校知识产权的话题一直在高教界引发关注。
高校知识产权,不只是 “知识”,更是珍贵资产,是指高校及师生在教学、科研、创作等活动中形成的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的各类权利总和,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是高校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无形资产还包括校名、校徽、校园文创等各类非物质形态的资源与价值。
例如,2026年4月26日是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南京大学旗下“南大后勤”微信公众号就刊文介绍,维护知识产权,即是守护校园品牌形象,能够激发师生创新活力,推动成果转化应用,维护校园文化纯粹性。

南京大学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由法制办承担维权职责,后勤服务集团则作为唯一官方文创品牌“南大记忆”的运营主体,共同守护南大的无形资产。
南京大学方面还介绍了多起南大知识产权维权案例。例如,2025年,校外某机构未经南京大学允许,假冒南大名义举办活动、攀附学校声誉,既侵犯学校商标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典型的校名、校标侵权行为。南京大学法制办固定完整证据后,正式提起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这也是学校首例校名校标维权案。
案件进入法院诉讼程序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南京大学全面实现维权目标。侵权机构立即停止攀附南京大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完成企业更名,名称中不得再出现与南大相关字样,停止侵犯南大商标权的行为,并向南京大学一次性支付赔偿。
2026年5月13日,“海南大学”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宣布:截至2026年4月,海南大学申请注册取得“海南大学”中英文全称、简称和校徽,以及“海大观澜湖”“海大崖州湾”“海南大学讲坛”“海大南繁”“海大南洋”“海大论坛”“海大文创”“海大吧”“海大墙”“海大人食品”“海大人”“海大东坡”“海大印象”“海大园”等130余件商标,涵盖教育、培训、出版、互联网、计算机、广告、金融、医疗、食品、建筑、生物、法律等33类项。

为什么申请注册商标?海南大学指出,为保护校誉,防范、制止和惩治未经许可使用“海南大学”中英文全称、简称和校徽,以及各类近似元素的“蹭热度”“搭便车”等侵权行为。如,擅自印制带有校徽、校名等元素的周边产品,擅自开设、运营带有校名、校徽等元素的网络账号,擅自使用带有校名、校徽等元素的标识进行经营活动,擅自涂改校名、校徽等元素,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抢注近似标识等。
商标保护意味着什么?
海南大学表示,2025年4月,“海南大学”系列商标被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纳入海南省第四批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并享有行政执法优先响应、信息化监测预警、重点案件督办和品牌建设指导等支持,标志着学校校誉保护从注册确权转向行政重点监管与协同保障。今后,使用更规范:严禁未经许可的擅自使用行为或不规范使用行为。保护更有力:坚决防范、制止和惩治“借”校名敛财、误导社会公众等侵害行为。
2026年6月9日,中国民航大学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近期,我校发现与我校无关的校外企业擅自使用“中航大”名称及注册商标,为维护我校合法权益,防止社会公众误认,现声明如下:“中航大”名称权、商标专用权及相关无形资产所有权均归我校所有,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保护。

中国民航大学在声明中表示,未经我校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将“中航大”用于企业名称、字号、商号注册或使用;将“中航大”用于品牌、包装、广告、门店、网络账号等商业场景;假借“中航大”名义开展培训、合作、招商等活动,误导公众;其他擅自使用“中航大”标识的行为。擅自使用“中航大”的行为构成侵权,我校将依法要求停止侵权、变更名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采取诉讼等维权措施。敬请社会公众提高辨别意识,未经授权使用“中航大”名称及注册商标的主体与我校无关,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随后,吉林大学也发布关于依法规范使用吉林大学校名、校标的严正声明: “吉林大学”,简称“吉大”英文名“Jilin University”是教育部批准的法定校名。学校对现用及合校前各学校曾用名全称、简称、英文名及校标依法享有名称权。 “吉林大学”、“吉大”、吉林大学校徽图案等已依法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吉林大学方面表示,学校纪念品、礼品、宣传品等物品的设计制作、市场开发与经营,授权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审批、管理。目前,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已依法授权吉林吉大致远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在校园文化产品全品类的设计、开发、销售及品牌维护等领域使用学校校名、校标及标志性建筑图案。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学校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吉林大学校名、校标设计并销售校园文化产品的行为均属于侵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