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红包”又来了!这些肇庆人都能受惠

2019-04-26 21:32
广东

“真情实意为人民群众服好务、办好事。”

今年春节后的首次调研,

泽华书记对我市民政工作提出了寄语。

时隔两个多月,好消息来了!

年初“布置”的两项“作业”

已经提前完成~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标准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提高对残疾人和孤儿的补助标准,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扶助力度。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的2000元提高到2100元(高出省的目标要求)。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的2700元提高到2800元(高出省的目标要求)。

补贴对象

✦ 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或一、二、三、四级重度残疾军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注:

1.如果既属低保户,又是重度残疾人的,则两项补贴都可以申请。

2.2019年我市首次将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护理补贴范围。

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从2019年1月1日起,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去年的1800元/人·月提高到2100元/人·月(涨幅达300元),

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去年1282元/人·月提高到1383元/人·月;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去年的1800元/人月提高到2100元/人·月(涨幅达300元),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从去年的1000元/人·月提高到1100元/人·月。

补贴对象

★ 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 孤儿年满18周岁仍在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

作为肇庆市2019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

提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

落实政府的惠民政策,

一直以来是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

市社会福利院相关负责人

近年来,我市孤儿供养标准不断提高,这让我们能为孤儿提供更好的生活教育、康复服务、安全保护等方面的照顾。我们院方会全面落实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孤儿的生活水平,促进孤儿全面健康成长。

▲肇庆市社会福利院 图源 肇庆手机台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我市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177人,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2229人;领取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补贴604人。

事实上,提高孤残生活补贴

只是我市民政惠民工作中的一个“小目标”

2019年民政工作任务清单

1

2019年6月完成

将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100元,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以上。

将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年2000元、2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100元、2800元。

2

2019年9月完成

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90%的城市社区(共145个)达到规范化社区建设标准。

3

2019年12月完成

将城镇、农村低保人均最低补差水平从523元、248元分别提高到574元、271元。

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当地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目前,所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中,

相信不用多久,

党委政府将会为我们兑现更多的“民生福利”!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资料来源 肇庆民政

编辑 林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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