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遛娃”别大意!守护指南戳这里→

2026-07-06 11:07
甘肃

快乐过暑假

安全不放假

放松≠放纵安全

暑假期间

家长和孩子们不要疏忽大意

对交通安全掉以轻心

为了让孩子们

平安、快乐地度过暑假

这些安全守则请牢记

1

步行安全别马虎

家长带年幼孩子外出时,务必紧握孩子手腕,加强看管与安全教育,避免孩子在马路上横冲奔跑。若需让孩子单独过马路,要叮嘱其走斑马线或其他过街设施,切勿“鬼探头”式突然穿行马路。

马路上切忌打闹玩耍

家长要告诉孩子,马路不是玩耍的地方。孩子外出时,切勿在人行道上追逐打闹,以防刹不住脚步冲到马路上,与车辆发生碰撞。过马路要提前观察路口状况,不可“飞奔式”过马路。

2

车辆盲区请远离

车辆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正常驾驶位置,其视线被车体遮挡而不能直接观察到的那部分区域。由于儿童的身形较小,更易误入视线盲区,因而隐患更大。

停车场非游乐场

停车场内车辆进出频繁,存在大量视线盲区,儿童身材矮小,更容易被忽视。当车辆突然启动或倒车,在周边玩耍的孩子极其危险!

远离“巨无霸”:

警惕大车盲区与内轮差

车辆转弯时,前内轮与后内轮的转弯半径之差,就是内轮差,这个区域由于车辆前、后车轮的运动轨迹不重合,呈现出弯月形状的盲区。

牢记这四点

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不在路上玩。

3

骑乘要守规

1

12周岁以下

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12周岁以下儿童缺乏行为控制能力,其应急反应、协调性都不成熟,对交通知识了解少,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做出正确判断。

因此从保障少年儿童的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

2

16周岁以下

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

因电动自行车车速较快,未满16周岁的孩子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应急处理能力有限,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骑行电动自行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4

骑乘戴头盔

“头”等大事不可忘

安全头盔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用于降低乘员头部伤害的专用护具,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已培养了骑行戴头盔的良好安全意识,但还是有家长遗忘了同乘电动自行车的孩子们,是否有戴好安全头盔。

1

正确选择安全头盔

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具有3C认证、质量合格的头盔。

安全头盔应符合自己的头围尺寸、头型,尽量贴合头部。

2

安全头盔要戴好

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后翘。同时,将扣带调节器旋紧,调整到不晃动且舒适的状态。

4

上车系好安全带

安全带是车辆发生碰撞时最基础、最有效的保护装置,能将人牢牢固定在座位上,极大降低被甩出车外或二次碰撞的风险。

5

当心“开门杀”

什么是“开门杀”?

“开门杀”就是车辆驾驶人或乘客下车开门时,没有观察清楚后方是否有行人或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者车辆经过时来不及反应,撞到车门上。

“开门杀”极易引发二次事故。在因开车门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中,伤者有可能因为临近车道的车辆避让不及,造成二次伤害。

避免“开门杀”

巧用“荷式开门法”

1

家长要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

家长在停车后应提前提醒孩子,要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

3

采用“荷式开车门”法,即开车门时用距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这样上半身会随着惯性转动,头部的自然转动使眼睛能够及时关注到车后的情况,从而减少视觉盲区。

来源: 兰州公安交警

编辑:张艳玲

一审:刘明德 二审:王槿湉

审签:祁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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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暑期“遛娃”别大意!守护指南戳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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