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销10万+的三文鱼“刺身”陷阱:宣传“冰鲜刺身”,却不符合生食标准

2026-06-26 18:42
北京

(记者 代紫庭)买三文鱼时,详情页写着诱人的“冰鲜刺身”“新鲜挪威”,甚至还贴心地“送芥末酱油”;可拆开快递,外包装上却印着“初级食用农产品”,找不到任何“可生食”或“开袋即食”的标识或相关执行标准信息。更诡异的是,同一款产品在参数栏里又赫然标注着“不可生食”。

这盒在电商平台热销的三文鱼,究竟该怎么吃?

页面写“刺身”,到货标签却是“初级食用农产品”

来自陕西西安的消费者ALNE告诉蓝鲸新闻记者,她6月18日在某电商平台的“鲜有汇聚旗舰店”购买了三文鱼和蓝鳍金枪鱼产品。收货后,她在准备食用前查看外包装,却没有找到相应的执行标准信息。

长期购买三文鱼的经历,让ALNE对标签更敏感。她知道,一盒三文鱼能不能生吃,不能只凭“刺身”两个字判断,关键还要看执行标准和食用提示。

据了解,目前三文鱼销售中常见的两个标准是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和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通俗来说,GB 2733管的是普通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并不是“刺身标准”,这类产品通常应加热烹饪后食用;GB 10136管的是经过相应加工的动物性水产制品,其中包含“即食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类别,也就是消费者理解中可以作为刺身直接入口的那一类产品。

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执行GB 10136的产品都能生食,还要看包装或页面是否明确标注“可生食”“即食”。根据ALNE提供的产品照片,该款三文鱼外包装并无相关表述。当ALNE追问“刺身的执行标准是什么”时,客服并未给出具体标准编号,而是表示可“根据个人饮食习惯选择食用方式”。蓝鲸新闻记者也就此咨询客服,对方称,“初级食用农产品”就是该产品的执行标准,也可等同于GB 2733。

在电商平台,“刺身”相关表述更容易强化消费者的生食联想。蓝鲸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多家电商店铺发现,部分商家在页面中使用“刺身”“冰鲜”等关键词,但客服被问及执行标准时,仍以“初级农产品”“看个人习惯”等方式回应。

价格上,两类产品也存在明显差异。以400g左右三文鱼中段为例,部分标注不可生食或执行GB 2733的产品价格在60元至80元左右,而标注可生食或执行GB 10136的同类产品价格多在百元以上。

问题随之而来,页面写“刺身”,参数写“不可生食”,消费者到底该按哪个信息判断?

国家特色淡水鱼产业技术体系质量安全与营养品质评价岗位科学家程波研究员在接受蓝鲸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三文鱼被作为“刺身”销售,除了看是否执行GB 10136标准中即食生食相关要求,还应看包装或页面是否明确标注“可生食”“即食”等食用方式。

对于商家以“初级农产品”回应执行标准的做法,程波认为,初级农产品是指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产品,即通过农业活动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这是一个概述,不是具体产品标准,更并不意味着它可以直接生食。如果非即食生食类产品在宣传中使用“刺身”等表述,容易造成消费误导。

进口商称只提供原料,执行标准由加工方判定

事实上,鲜有汇聚并非一家没有声量的小店。6月24日,蓝鲸新闻记者查询发现,鲜有汇聚旗舰店粉丝量显示为43.3万,店内一款“新鲜挪威三文鱼”产品显示“已售10万+”“三文鱼好价榜·第1名”等标签。按页面显示的最低到手价66.88元和“已售10万+”粗略测算,该款产品对应成交额规模在660万元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一天,蓝鲸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该店页面一度显示“当前店铺已关闭”。对于店铺关闭原因,6月24日,客服回应称系“运营在整顿链接”。

原标题:《热销10万+的三文鱼“刺身”陷阱:宣传“冰鲜刺身”,却不符合生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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