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大民生 | 线上庭审巧解教育退费纠纷

2026-06-23 18:48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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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庭审模式,妥善化解一起教育培训合同退费纠纷。承办法官依托线上诉讼平台完成举证、质证全流程审理,庭审结束后耐心开展调解释法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退款合意,原告主动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

原告刘某诉称,其于 2024 年 6 月 5 日与本地某培训机构签订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并足额缴纳全部服务费 4980 元。合同订立完成后,该培训机构始终未按照约定履行授课、培训等合同义务,迟迟未开展任何教学服务。刘某多次与机构沟通退款事宜均无果,无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机构全额退还培训费 4980 元,并支付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6 年 3 月 15 日期间资金占用利息 566.48 元。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长期在外地居住,若往返本地参与线下开庭,会产生大量时间、交通成本。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原、被告双方一致同意后,法院决定采用线上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本案。

庭审当日,法官依托线上诉讼平台规范推进全部庭审流程,有序组织双方完成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原告线上提交教育服务合同、缴费单据等全部证据,清晰陈述机构未履约的完整经过,该培训机构就合同履行、退费争议进行答辩,双方围绕机构是否构成违约、退费金额如何认定等核心分歧充分发表意见,整场线上庭审流程规范、高效顺畅。

庭审程序结束后,承办法官并未直接作出裁判,而是抓住双方尚存协商空间的契机开展庭后调解工作。法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教育培训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分别向刘某、某培训机构释法明理。在法官中立细致的沟通劝导下,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缓和,自愿协商退款方案。经过多轮线上沟通,该培训机构当场同意向刘某退还部分培训费并明确款项支付时间。刘某接受该调解方案,当场在线提交撤诉申请,不再主张剩余款项及利息诉求。

双方达成一致后,该案顺利办结。从线上开庭查清案件事实,到庭后柔性调解化解矛盾,全程依托线上平台完成全部流程,免去当事人跨城奔波,既节约司法资源,又高效解决群众预付消费维权难题。

昌邑法院将持续优化线上诉讼服务,完善多元调解工作机制,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加大普法释法力度,以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服务妥善处置各类小额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讼负担,用心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与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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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字 | 高 源

初 审 | 庞佳琪

复 审 | 张金钰

终 审 | 吴晶圆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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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案件大民生 | 线上庭审巧解教育退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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