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安保如何走出去、站得稳、保得住?践行“一带一路”理念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余万里
2019-04-26 16:20
来源:澎湃新闻

目前,斯里兰卡发生连环爆炸袭击,据斯里兰卡政府最新公布的数据,袭击已经造成至少250多人死亡,其中2名中国公民在爆炸中丧生,5名中国公民受伤,还有4名失联的中国公民疑似死亡,尚待家属最终确认。斯里兰卡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节点国家,中国在此投资兴建科伦坡港口城、汉班托塔港等重大工程项目,这起发生在第二次“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即将召开之际的连环爆炸案,再次凸显了海外安全风险的严峻性,以及海外安保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性。

“一带一路”面临哪些安全风险?

自2013年习近平主席相继提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合作倡议以来,“一带一路”已经成为推动中国与沿线国家开展政策、设施、贸易、资金与民心互联互通的巨大动力。2018年,中国内地居民出入境3.4亿人,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56.4亿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893.3亿美元,实施各类援外项目2000多个,输出劳务合作人员99.7万人。如此大规模的企业与人员“走出去”,在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海外华人群体的同时也带来了海外中国企业、机构与人员的安全与利益保障的巨大挑战。

提起海外安保,人们首先会联想到的就是类似斯里兰卡爆炸的恐怖袭击事件。尽管暴恐事件由于其手段残忍、伤亡人数多、媒体影响力大,的确是海外安保必须应对的主要风险挑战,但是其发生的概率并不高。因此,海外安保需要应对的远不止暴恐一项,从近年来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遭遇的各类“非生产性”安全事件来看,至少包括如下六大类型的安全风险。

第一、国际政治风险,指的是战争、外交等重大国际关系事件带来的安全威胁。典型的国际政治风险包括在外部大国干预下造成的战争与地区局势动荡,例如2011年的利比亚撤侨、2015年的也门撤侨、2017年的卡塔尔断交风波等。还有中外关系的变化带来的局势紧张。

第二、国内政治风险,指的是所在国政治局势变化和危机造成的安全威胁。其中包括国内政权更迭和党派斗争带来的政策风险,还包括国家治理失败带来的大规模政治动乱。

第三、暴恐风险,指的是出于极端宗教、政治、意识形态目标针对无辜平民的暴力事件。暴恐风险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专门针对中国目标的,如2018年11月中国驻卡拉奇领事馆遭袭事件。还有一类是遭遇暴恐袭击的连带伤亡。

第四、社会治安风险,由于所在国社会治安环境恶劣带来的刑事安全风险。包括抢劫、盗窃、赎金绑架等,这类风险虽然很少见诸报端,却是海外安保日常面对的主要安全风险。

第五、劳工、环保、社区、非政府组织风险。这类风险有时候会被归于企业“社会责任”范畴,但是在不同于国内的海外政治社会法律环境下,这类风险如果处理不当,也会成为造成生产经营中断和人员伤亡的安全事件。

第六、自然灾害风险。在例如2015年尼泊尔地震、2017年多米尼克飓风、2017年西非埃博拉疫情、2018年巴厘岛火山喷发等事件中,及时顺畅地从灾区疫区撤离中国公民也是海外安保经常要应对的安全风险。

“十九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形势正处于千百年来最深刻的转变时期,国家安全形势更加复杂多变。”这个判断指出了“一带一路”建设所处的安全环境面临的挑战。首先,“一带一路”沿线一些国家存在国家治理脆弱的现实,党派更迭、政权动荡、政府腐败、社会治安混乱是中国企业与人员在当地不得不面临的问题。其次,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威胁不仅没有下降,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崩溃反而带来恐怖主义向世界各地转移和扩散的风险。最后,大国竞争加剧也会影响“一带一路”的进程。

海外安保干什么?

海外安保问题始终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2016年8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切实推进安全保障,完善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有关部署和举措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项目执行单位和企业。”

广义的海外安保大体上有三种类型的安保资源:

第一是借助国家力量的保护,如外交部驻外各使领馆的领事保护机制、通过官方渠道安排的当地军警力量、跨境警务合作、以及在重大情况下国家军事力量的境外延伸,如索马里护航、也门撤侨行动。国家是国人在外最强有力的保障,但相对于规模巨大的海外中资机构和人员团体,国家的力量难免捉襟见肘,而且还受到主权和国际法的约束。《红海行动》所表现的故事,在海外安保中并非常态。

第二是社会力量的互助,如境外中资企业的互助、当地华人团体的组织协调、例如在南非、安哥拉等国都成立了警民合作中心。

第三是通过市场方式获得安全保护,如购买商业保险对冲境外安全风险,以及购买专业安保公司的服务。承当“一带一路”建设主力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通过市场方式化解地域安全风险,这既符合逻辑,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狭义的海外安保指的就是专业安保公司提供的安全服务。

提到专业安保公司的海外安保服务,有些人会联想到国内在各种门口站岗的保安,从性质上讲,海外安保的确就是国内保安服务的海外延伸。但是,相较于国内的安全环境,海外安保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挑战更加尖锐、任务也更加艰巨,因此海外安保的业务内容会更加多元与综合。

首先是安全风险信息。信息情报是海外安保的眼睛,如果没有及时可靠的安全情报信息,只能被动挨打。目前海外安保的风险信息收集主要通过两个渠道:

一是项目驻地管理人员通过当地媒体、军警、当地保安公司以及周边社区收集相关信息,目前国资委正在建立一套基于当地项目渠道的风险收集与反馈系统;二是通过大数据工具在互联网上抓取风险信息,国内已经有若干家企业与机构在做这方面的工作。不过总体而言,安全信息的后期分析处理,尤其是形成预警性的情报,在海外安保领域还是一个薄弱环节,这需要更多专业智库力量的参与。

其次是安全风险评估。其中包括:国别风险评估,通过对所在国国内政局、经济状况、安全形势、社会环境的分析评估项目的可行性;项目风险评估,基于项目所在地的治安状况、地质条件、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公共卫生条件的分析规划项目安保方案;合作方背景调查;风险等级划分等内容。“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应该树立“不评估、不立项”的原则。

第三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保方案。海外安保管理的知识和技能有其专业性,这方面是国内企业与机构普遍欠缺的短板,有的是以生产安全管理的思路去应对海外的“非生产性”安全问题,有的是把国内习惯的做法搬到国外。通过近些年来在实践中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安保行业的操作理念和规范,国内的安保管理专业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例如商务部编制发布的《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指南(2017版)》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第四是现场安全管理。这其中包括营地安防设施的建设管理、保安队伍的组织管理、日常安保勤务、移动护卫和要员保护以及安全公共关系的开展等内容。海外安保不是简单地把国内看大门的保安派到国外,面对完全陌生的法律、政策、文化环境,海外现场安全经理需要具备更加全面的知识和技能。除了常规的人防、物防、技防之外,更为重要的还应该建立并维护与当地军警、保安公司、当地雇员和周边社区良好的关系。可以说,一个优秀的海外现场安全经理应该同时具备战斗员、指挥员、工程师、情报官和外交官的素质。

第五是应急处置。这其中包括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如应对武力入侵、群体性事件、移动遇袭等场景的处置流程和技巧;重大事件的应急响应流程;应急撤离的组织等。保安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展开海外绑架事件的专业指导和处置作业。去年,媒体报道瑞典某大学教授聘请安保公司赴伊拉克战区解救博士生的传奇故事,这算得上海外安保的一次“神操作”,不过也只能在特定环境下才能实现。

第六是境外人员安全培训。2010年,商务部、外交部、发改委、公安部、国资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其中规定派驻境外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不培训、不派出”。目前只有中石油、中石化等少数企业建立了严格的安全培训体系,大多数企业还不了解培训的意义和价值。有价值的境外安全人员培训不是简单的军训操练或户外拓展,也不是专业化的军警技能训练,而是通过一天或几天的培训让即将外派的人员初步了解他们将要面对的社会和安全环境,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简单实用的逃生、自保、急救技能。很多生动的案例表明,经过培训的人员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做出的第一反应确实能极大地提高其生存几率。

海外安保怎么干?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中国已经有37家公司在50多个国家开展有实质性的安保业务,每年派出海外的安保人员一万人次。但是,同中国每年“走出去”的企业与人员的规模相比,中国自身的安保力量供给显然远远不能满足需求。

中国海外安保企业的发展现状也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海外安保企业主要是跟随少数大国企的海外项目走出去,企业经营状况很不稳定。其次是业务模式单一,目前海外安保主要提供的是“内保”模式的服务,派出去的安全官虽然出了国,但实际上还出不了门,跟国内看大门的保安也没有太多区别。

与此同时,国内也出现了推崇“黑水模式”、鼓吹打打杀杀的海外安保的论调,这些论调在法理上说不通,实践中则害人害己。“黑水模式”是在阿富汗、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国国防部通过“战争外包”豢养出来的私营军事公司。没有国家战略做后盾,没有特殊政策做保障,中国版的“黑水”基本上迈不出国门一步,就算迈出去了也只会惹祸。

因此,中国的海外安保作为“以市场方式提供安全产品与服务”私营安保行业的一部分,必须从行业的基本特征出发,认识国际安保市场的基本规则和发展规律,从而探索自己的发展道路。私营安保本质上是一个“强龙不压地头蛇”的行业,这是由两个基本特征决定的:

第一、无论在哪个国家,私营安保都是受到法律严格管制的行业。因此,无论在哪个国家开展海外安保业务,都必须接受当地法律法规的管制。前些年国内媒体讨论海外安保能不能持枪的问题,这实际上是个伪命题,当地政府发给你“两证一照”(保安服务许可证、持枪证、无线电通信牌照)就能持枪,否则就不能持枪。在非洲某些国家,迷彩服和防弹衣都是违法的。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缅甸等国家的法律严格禁止外国人从事保安行业,因此不能在这些国家注册一个带“安全”字样的经贸公司,就宣传自己能在当地从事安保业务。

第二、在绝大多数国家,私营安保公司都有本地的军警强力部门的背景。因此,海外安保要真正在东道国落地,就必须要跟当地的强力部门建立关系,与当地有实力的安保公司合作,才能开展属地化的安保服务。海外安保首先要把自己变成当地的保安,才能开展切实可靠的安全服务,否则连自己的安全都可能保障不了。

“一带一路”倡议自提出之始就秉承共商、共享、共建原则,秉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一带一路”的理念本身也为中国的海外安保的发展指出了一条道路:通过与沿线各国的强力部门、保安企业建立务实合作,在打造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的同时,推动“公共安全共同体”的建设。践行“一带一路”理念的海外安保,不仅能为“一带一路”保驾护航,而且也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治理体系做出贡献。

(余万里,中安保国际风险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战略官)

    责任编辑:朱郑勇
    校对: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