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充值2万元的游戏账号6元出租被封!损失谁来赔?
重金充值的游戏账号短时出租,租客使用外挂导致账号被永久封禁,损失该由谁承担?游戏平台明令禁止账号出租,却仍有用户抱着“无伤大雅”的侥幸心理对外牟利,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又该如何划定?
近日,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审结一起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明确:租客违规使用外挂导致账号封禁,号主违反游戏用户协议违规出租账号,双方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虚拟财产有价,法律保护有度。网络行为有边界,权责划分有依据。
案情回顾
2026年5月,胡某像往常一样,把陪伴自己多年的游戏账号挂上二手平台出租。六块钱的租金刚到账,他就把验证码发给了租客王某。
两个小时后,手机弹出一连串封禁通知——王某开了透视外挂,账号被永久封停。
胡某怔怔地看着登录界面上那把灰色的锁。多年来,这个账号里塞满了他前前后后充值近两万的“宝藏”,如今所有心血一夕归零。
他翻出和王某的聊天记录,最后一条是对方发来的“玩完了,谢谢”,语气平淡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胡某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张湾法院,要求赔偿其全部充值损失。
法院审理
本案中,涉案账号确因王某违规使用外挂被官方永久封禁,胡某的虚拟财产权益因此受到侵害。但胡某为获取租金,将账号挂至二手平台出租牟利,该行为违反了游戏平台服务协议中关于账号实名制及禁止出租牟利的约定,自身存在过错。
同时,充值记录反映的仅是历史投入成本,不能等同于虚拟财产的现实市场价值,账号的实际价值应结合使用时长、游戏道具市场折价等因素综合认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双方当事人释明虚拟财产价值认定的法律规则及过错相抵的相关规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损失认定问题。经过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王某当庭支付赔偿款项,本案案结事了。
法官说法
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但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不能简单以充值金额为依据,应综合考量虚拟财产的实际市场价值及各方过错责任。
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游戏账号、装备、虚拟货币等网络虚拟财产具备财产属性,其价值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本案中,胡某的游戏账号内确有充值记录,属于其合法取得的虚拟财产。王某在租用期间违规使用外挂程序,直接导致该账号被永久封禁,已构成对胡某虚拟财产权益的侵害,胡某依法有权主张赔偿。
账号价值认定须综合考量。虚拟财产的价值不能简单等同于充值金额。充值记录反映的是用户的历史投入成本,而非虚拟财产的现实市场价值。游戏内消费往往包含沉没成本、服务溢价及概率性收益等因素,且虚拟物品在二手市场的实际交易价格通常低于官方充值价格。因此,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结合游戏版本更新、同类账号二手交易价格、账号使用时长及用户已获得的娱乐体验等因素综合判断。本案中,经调解,双方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正是综合账号使用时长、游戏道具市场折价等因素后达成的协议,符合上述认定规则。
账号所有人对损害发生亦有过错。游戏平台的服务协议通常明确要求账号实行实名制,禁止违规出租、出借账号牟利。本案中,胡某将其游戏账号挂至二手平台出租牟利,该行为本身已违反其与游戏平台之间的服务协议约定。胡某违规出租账号,客观上为王某使用外挂程序提供了条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对损害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来源/张湾法院 文/李景荣、王子薇、敖明志
原标题:《以案释法 | 充值2万元的游戏账号6元出租被封!损失谁来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