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6年第33期)

2026-06-17 16:39
山东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年第33期)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发放给案外人的执行案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2026年6月18日-6月20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联系承办法官,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7日

供稿:执行局

文登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原标题:《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6年第3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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