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6年第33期)
2026-06-17 16:39
山东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
(2026年第33期)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确保执行案款发放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对发放给案外人的执行案款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2026年6月18日-6月20日),案件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联系承办法官,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2026年6月17日
供稿:执行局
文登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原标题:《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关于向案外人发放执行案款的公示(2026年第33期)》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