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腿阿姨”翻车,清北学子破防!鹅肉营养吊打鸭肉,但这类人别吃

2026-06-11 18:30
广东

最近几天,

北大清华的学子们集体“破防”了,

曾经走红各大高校的“鹅腿阿姨”,

被曝使用的原材料是鸭腿。

看到消息,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

“鹅腿”和“鸭腿”差别大吗?

为什么吃了这么久都没发现?

今天咱们就来好好说说,

鹅和鸭,到底有什么区别?

鹅肉和鸭肉,

口感和营养有什么不一样?

先来做一个小测试

看图猜猜这是鸭腿还是鹅腿?

(滑动查看答案)

A、鸭腿

B、鹅腿

鹅鸭身世大不同

从分类学来看,鹅和鸭的关系确实挺近,它俩都属于雁形目鸭科。

但鹅是由野生灰雁或鸿雁驯化而来。家鹅大致分为两个系统:欧洲家鹅大部分源自灰雁,中国家鹅则来自鸿雁。

鸭的来历就不太一样了。驯化的家鸭起源于野生的绿头鸭和斑嘴鸭,跟鹅的祖先并非同一支。

已获授权图,转载勿使用

有意思的是,鹅的驯化历史可能比我们以为的更久远。有研究曾在美国《国家科学院院刊》上发表,指出早在7000年前,今天的中国境内就已经有人类在驯养鹅了。照这么说,鹅很可能是人类驯化的第一种家禽。

村霸鹅 VS 怂包鸭

都说鹅和鸭长得像,但站在一起,区别还是挺明显的。

体型上,鹅比鸭大了整整一圈,脖子长且粗壮;鸭子则显得瘦长,颈部也更细。而最大的差异在头部——鹅的前额有个明显的肉质凸起,叫肉瘤,鸭的脑袋则光滑圆润,没有这个凸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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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东西也大不相同。鸭子不挑食,水生植物、小鱼小虾、谷物、昆虫,来者不拒,是典型的杂食动物。而鹅恰恰相反,是实打实的素食爱好者,以青草、野菜、秸秆为主食,消化粗纤维的能力很强。

生长周期也不一样。肉鸭长得快,像北京鸭等品种,40到50天就可以出栏上市;而鹅的出栏时间普遍需要70到90天,几乎是鸭子的两倍。

性格更是天差地别。大鹅常年稳坐“村头恶霸”头把交椅,被网友们戏称为“陆地最狂的动物”。它的领地意识极强,视野广阔,听觉敏锐,一旦有陌生人靠近,就会立刻发出高亢的鸣叫,甚至直接冲上去,凶起来连狗都要绕着走。

人类驯化鹅,除了吃肉,恰恰看中的就是它这份“看家护院”的本事。

相比之下,鸭子就胆小得多,看到人靠近会慌乱逃走。

营养、口感谁更强

很多人最关心的还是:鹅肉和鸭肉,究竟哪个更好吃?哪个更营养?

口感上,鹅肉更紧实,吃起来有嚼劲,肉味浓郁而纯粹,鸭肉则质地松散,肉质软嫩,但本身肉香味不如鹅肉浓烈,常带有一点轻微的土腥味或臊味。

如果你对照一下街边的鸭腿和鹅腿,还会发现两者的个头差别很大。

上为鹅腿,下为鸭腿。图源:广东科技报社拍摄

至于营养,我们来一组数据直观对比一下。

营养素

能量 千卡/100克

240

251

蛋白质 克/100克

15.5

17.9

脂肪 克/100克

19.7

19.9

胆固醇 毫克/100克

94

74

铁 毫克/100克

2.2

3.8

硒 微克/100克

12.25

17.68

嘌呤 毫克/100克

178.7

376.9

数据来源:

1.《中国食物成分表(标准版/第二册)》

2.《食品中嘌呤含量分布研究进展》

很多人觉得鹅是禽类,算白肉,但其实鹅肉铁含量特别高,每100克含有3.8毫克,比猪肉、牛肉都高。丰富的铁元素让鹅肉颜色偏红,反倒更像红肉,能帮身体补充铁元素。

不仅如此,鹅肉的不饱和脂肪酸含量也非常高,可达66.3%左右,其中的亚麻酸含量达4%。这些特性让鹅的脂肪更容易被人体消化吸收,对心脏健康也有一定益处。

综合来看,鹅肉在营养上综合占优,蛋白质更丰富、胆固醇更低、矿物质更充足。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鹅肉的嘌呤含量很高,甚至比一些海鲜还要高,属于高嘌呤食物。所以,正在痛风发作期的朋友,就别贪这一口了。

以鸭充鹅违法吗

说完了鹅和鸭的各种区别,回到“鹅腿阿姨”事件本身,用鸭腿冒充鹅腿卖,从法律角度看,算什么性质?

根据天眼查平台显示,“鹅腿阿姨”这个名号已经注册了相关商标,涵盖食品、方便食品等多个类别。

但问题在于:商标指向的是“鹅腿”,实际卖的却是鸭腿。

《中国新闻周刊》援引律师赵良善的观点指出,这种行为明显涉嫌违法。

按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需在核定商品范围内使用。拿“鹅腿”的牌子卖鸭腿,超出了商标核定范围,而且带有欺骗性、误导公众的性质。

商标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整改、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撤销该商标。

同时,以鸭腿冒充鹅腿销售,还涉嫌消费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并主张三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如果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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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的报道则引用了另一位律师陈松涛的观点,他认为根据目前的信息,这大概率已构成民事欺诈。

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鹅腿阿姨”这个名称本身就具有明确的商业指向,消费者正是冲着“鹅腿”二字才购买的,属于“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而且长期以“鹅腿”名义销售却从未主动澄清实际用的是鸭腿,存在持续误导的嫌疑,法律上可认定为“隐瞒真相”。

目前,北京市海淀区燕园街道市场监管所和朝阳区市场监管局都已接受到线索,正在对“鹅腿阿姨”事件进行核实调查。

名字骗得了人,

味蕾可不会。

希望商家少些套路,

多些真诚。

看完这篇文章,

你能一眼分清鹅腿和鸭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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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鹅腿阿姨”翻车,清北学子破防!鹅肉营养吊打鸭肉,但这类人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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