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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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平邑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依申请人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附:被悬赏人信息
被执行人:刘 猛 性 别:男
身份号码:37132219901223****
执行案号:(2021)鲁1326执1799号
户籍地:山东省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路临沂盘古天地产业园3号楼
尚未履行标的额:86120元及利息
申请人承诺: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下落,让法院控制住刘猛实施拘留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举报电话:1855398215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0日24时前
被执行人:齐海峰 性 别:男
身份号码:37132619781210****
执行案号:(2025)鲁1326执恢556号
户籍地:平邑县平邑街道浚河路59号
尚未履行标的额:1290220.7元及利息
申请人承诺: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下落,让法院控制住齐海峰实施拘留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举报电话:18553982159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10日24时前
被执行人:孟 娜 性 别:女
身份号码:37132619931223****
执行案号:(2026)鲁1326执217号
户籍地:山东省临沂市费县朱田镇新团结村三组106号
尚未履行标的额:130515.56元及利息
申请人承诺:举报被执行人孟娜的准确下落和有效财产信息,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举报电话:18553982038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6年10月10日24时前
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确认奖金归属。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信息和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0日
原标题:《执行悬赏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