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州地铁14号线二期岗贝站发生1起物体打击事故,电白建设集团被罚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2026-06-09 09:49
来源:澎湃新闻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6月8日公布《关于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年8月3日,由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建的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岗贝站发生1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白云棠景“8·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公司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与对方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以上事实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白云棠景“8·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结案的批复》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根据《白云棠景“8·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该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形,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事实清楚,其陈述、申辩理由不成立。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等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给予该公司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自其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执行。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期间,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根据广州白云区应急管理局此前发布的《白云棠景“8·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作业场所存在事故隐患,从业人员违反安全规定作业,在危险区域逗留且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缺失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涉事工地所属项目为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四号线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站附属结构土石方开挖、外运回填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为广州市腾跃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岗贝站、创意园站(含配线段)连续墙、旋挖桩等分项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为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据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简介,该公司是一家以工程服务、建筑产业化为主营业务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大型企业集团,运营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近年来,集团年产值逾百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崔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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