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 | 何勤华:半生治史,为法治“燃灯”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6-06-08 11:30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

法治站上新的历史坐标。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法治”一词前后被提及23次,明确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步入“十五五”时期,这一关键阶段承载着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使命。2026年3月通过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目标,并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专篇作出部署。

中国法治历经转折,既实现了从“旧法统”向“新法制”的革新,也实现了从“法制”向“法治”的演进。在探寻中国法治建设道路上,法学学者挺身而出,立足依宪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等治国方略,呼吁人权保障、司法公正、权力制约等法治理念,致力于回答“何以法治”“法学何为”等时代之问,进而诠释法的时代精神。

2026年,“论法的精神——中国资深法学家访谈录”专题继续敬邀法学大家分享法治经历、学术思想,记录他们的法学思考和作为,期冀为一个法学时代留下注解。本期专访嘉宾为中华司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原校长何勤华。

退休后的何勤华教授仍活跃于法学研究前沿,其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即将全部完成。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图

1977年,何勤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成为新中国法学教育复苏后的首届法科学生。燕园课堂上,法学大家亲授学问,同窗间围绕国家法治等问题多有辩论,这段经历让他逐渐坚定了“中国必须走法治道路”的信念。

四年后,他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成为该校复校后的首届研究生。当时华政办学条件艰苦,但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切身体会到后来被总结为“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华政精神。在导师的严格要求下,他也养成了“做学问要做到极致”的习惯。此后数十年,他从求学到任教,直至担任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亲历了中国法学教育与法治建设的复苏与发展。

在法学研究领域,何勤华始终扎根法律史这一相对“冷僻”的领域,为法治“燃灯”。他牵头耗时近20年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律文明史》,尝试让历史研究回应数字法治、基层治理等现实问题,为当代法治建设提供历史镜鉴。

作为法学教育者,何勤华主张法律应饱含人文关怀,避免学生成为“麻木的法律工匠”。面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冲击,他倡导培养“懂法律、明科技、知伦理”的复合型人才。

半个多世纪以来,何勤华的学术人生与中国法治建设同频共振。他的经历与思考,或许能给“法学何为”这一时代之问提供一个值得倾听的答案。

1979年,何勤华在北京大学就读期间与民法学家李志敏老师交流。

法治信念:北大求学打下最深刻的法律人底色

澎湃新闻:您1977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正值中国法学教育的 “复苏年代”。当时有哪些具体的人与事,为您打下了“法律人底色”?

何勤华:1977年恢复高考。大学招生中断12年,我们有幸成为恢复高考后的首届学生,当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彼时全国仅北大、吉大、湖北财经学院三所院校招收法科大学生,北大法律系招录83人,是招生人数最多的班级。

进入北大后,学校为我们配备了顶尖师资:法理学的张宏生、沈宗灵、孙国华,宪法的龚祥瑞、魏定仁,法制史的肖永清、张国华、饶鑫贤,刑法的甘雨沛、杨敦先,民法的李志敏、朱启超,国际法的梁西、魏敏等名师亲授课程,陈守一、王铁崖先生也专门开过讲座。

在北大法律系的这些人和事,给我打下了最深刻的法律人底色。

何勤华(中)与北大法律系77级同学武树臣(右)、姜明安(左)合影。三人毕业后均投身法学教育与研究,成为各自领域的知名学者。

治学态度:做学问要在权限范围内做到极致

澎湃新闻:1982年,您进入华东政法学院读研。在华政,有哪些事让您记忆犹新?

何勤华:我们是华东政法学院的首届研究生。华政1979年复校,我们1982年春入学,这份特殊经历让我们对学校感情深厚。

在华政,两位老师的教诲让我终身受益。导师徐轶民老师治学一丝不苟,长期参与辞书编写,对遣词造句、标点符号都反复斟酌,在他的指导下,我的文字功底大幅提升。国际法专业的余先予老师经常带我参与课题,我们合作的首部《东京审判》专著,1986年出版后影响颇大,至今已出第三版,写作能力与书稿构思能力均得到显著提高。

印象最深的是合作《大众法学常识》,全书17章。第一章交稿时,余老师的红笔修改远超我的原文,我潜心钻研修改逻辑,后续章节修改痕迹渐少,最后两章老师一字未改。耗时一年的写作,彻底打下了我的写作功底。

谈及论文写作,还要感谢北大读本科时的李志敏老师。他让我和两位师兄参与课题,大二时四人合署完成的论文投稿《法学研究》并成功发表——这在当下几乎不可能,既得益于李老师的悉心指导,也离不开当时宽松的学术与投稿环境。

1984年,何勤华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开启在华政数十年的教学与学术生涯。

精神传承: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

澎湃新闻:从求学到留校任教,再到担任校长,您见证了华政数十年的发展。“华政精神”的内核是什么?

何勤华:1979年华政复校时条件非常艰苦,我们在大草坪上搭帐篷办公,由此形成“帐篷精神”——艰苦朴素、不畏艰难,为法治人才培养而坚守。后来,华政精神被概括为:“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

因为有了这个华政精神,我自己归纳下来,主要有几个关键词:一是坚持,无论身处何种困难,都不放弃对学术和事业的追求;二是极致,无论师生还是干部,都要勤奋刻苦,在自己权限范围内把事情做到最好;三是包容,对人对事都要包容,创造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我一直觉得,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单位,工作学习的环境得温馨友好。后来当校长,我也按这个理念处事,能包容就包容,能宽松就宽松,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把事情往好的方向做到极致。

何勤华(右)与北京大学法学院由嵘教授合影。由嵘教授的外国法制史课程,是何勤华学术转向的重要启蒙。

学术坚守:深耕法律史,让小众学科“活”起来

澎湃新闻:在您的学术生涯早期,是否有过对主流研究路径的困惑或反思?是什么契机促使您将研究重心转向法律史这一相对“冷僻”的领域?

何勤华:我从事法律史专业是多种偶然因素促成的。本科时,我对民法、婚姻法更感兴趣。但对法律史产生兴趣,源于几位老师的课:张国华老师讲中国法律思想史出神入化;龚祥瑞老师讲外国宪法生动极了;由嵘老师教外国法制史,第一堂课就扛了好几卷世界地图,给我埋下了对法制史感兴趣的种子。

还有一个偶然因素。当时决定考研想回上海,而上海能招法学研究生的只有华东政法学院。我看招生名额,法制史招7人,国际法招3人,觉得国际法对英语要求太高——我是进大学后才开始学ABC,就选了外国法制史。后来考研外语考了72分,在录取的14名研究生中总分第一。读研后,我就想把这个专业搞好。上世纪90年代出现“下海潮”,很多外法史老师改行做律师、经商,但我一直坚持到现在。

至于从法制史转向法律文明史,是随着研究深化而走的道路。最早研究外国法制史,后又研究法律思想史。当时觉得这些领域创新空间不大,便开始研究法学史——先研究日本法学史,后到日本留学,又研究西方法学史、中国法学史。通过研究法学史,我发现制度、学说背后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开始重视法律文化史研究。研究法律文化后,我发现文化与文明紧密相连,必须深入到文明史的研究中。

后来在国家社科基金支持下,我设计了“法律文明史”重大项目,设16个子课题对应16卷专著。2008年启动,项目推进近20年已结项,16卷专著因部分分卷实际成25册,目前13卷已出版,3卷交稿待审,即将全部完成。

学科价值:古今结合,让历史照进现实法治

澎湃新闻:“法律文明”是一个宏大的概念。在您具体的研究中,如何为其划定学术边界?

何勤华:我们通过16个子课题阐述,研究范围涵盖世界法律文明上下五千年——从公元前3000年古代苏美尔地区最早的法律文明,延续至今。我们将这五千年法律文明划分为四个阶梯:古代法的足迹、中世纪法的遗产、近代法的成长、当代法的变革。通过这四个阶梯呈现五千年法律文明演变历程。

具体来说,古代部分包含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和希腊罗马等;中世纪部分涉及欧洲世俗法、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及宗教法律;近代部分涵盖英、美、法、德、日、中、俄等;现代部分分为公法、私法及新兴社会法变革。最后总结未来法律文明发展存在趋同化与本土化两股潮流:一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政治融合,各国法律日益趋同;二是尽管存在趋同趋势,各国仍会保留自身特色,尤其在逆全球化现象凸显时,本土化趋势更为鲜明。我们就是通过这16个子课题,明确了各文明的学术边界与特性。

澎湃新闻:法律史研究如何能为前沿问题提供历史纵深,而不仅仅是“回头看”?

何勤华:现在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国际国内重大事件、新型问题不断涌现,尤其是进入网络、大数据时代,数字伦理、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问题日益凸显,数字法学也成为热门。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立法往往跟不上社会变化,需通过学理解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及法院判例推动法律完善。

法律史、法律文明史研究能为前沿问题提供丰富的历史经验,并非简单的“回头看”,而是“以史为鉴”。比如《法国民法典》确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平等、契约神圣等原则;《德国民法典》在其基础上创设了法人制度,推动了公司制度发展。信托法源于英国的受益制度,形成了两权分离的模式,推动了资本市场发展。

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也极具借鉴意义,唐太宗引用“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管子提出“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些思想能为当下解决新型社会问题提供借鉴。法律史研究的意义,在于将历史上的经验转化为当下的宝贵资产,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提供支撑。

澎湃新闻:对于有志于从事法律文明史研究的青年学者,研究瓶颈和学术增长点在哪里?有何具体的学术路径建议?

何勤华:瓶颈在于,法律文明史、法制史属于小众学科,关注和研究的人较少。学术增长点在于“结合”——将法律文明研究与当下社会热点问题结合,不能只埋头研究古代、外国的内容,要关注人工智能、数字法学、基层治理、生态法治等现实问题,从古代法律文明中挖掘精华,从外国法律文明中汲取经验,为解决当下问题提供支撑,让小众学科“活”起来。

我自身就是如此,虽长期研究法制史,但始终结合社会热点,将外国经验、中国古代智慧与当下问题结合,因此拥有充足的写作、交流空间。因此,我给青年学者的建议是:求学阶段打牢专业基础,再根据职业规划补充技能;职业初期先解决职称问题,再依兴趣深耕细分领域,坚持“古今结合、中外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长期发展要保持对学术的热爱,同时注重跨学科学习,丰富研究视角。

日前,澎湃新闻记者在上海专访何勤华教授。他近年来持续深耕中华法系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研究。

法系思考:取精去粕,让中华法系为现代法治服务

澎湃新闻:您曾系统梳理中华法系的近代转型,这一过程中的“得”与“失”是什么?

何勤华:中华法系的解体是必然的。它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依托于古代专制集权政治体制。到了近代,其经济基础和政治体制都已变革。中华法系像一座已倒塌的大厦,但其中的柱子、砖块、瓦片,即其精华,仍能为今天建设法治大厦服务。

中国法制近代化有何得失呢?我认为,“得”的方面:近代我们引进了西方法律制度,当时英美法德等已创造出一整套先进制度,我们直接移植并进行本土化改造,使其适应中国国情,无需从零开始,为中国现代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失”的方面:中华法系本身封闭,缺乏外部交流;近代引进西方法律时存在借鉴过度,部分不符合国情的制度也被移植,这需要反思纠正。

我认为,避免简单制度移植的关键,在于不能只照搬条文,要深入了解西方法律背后的文明根基、文化传统和社会背景,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本土化改造。

澎湃新闻:在您看来,中华法系的独特之处是什么?有哪些被忽视但至关重要的精神元素?

何勤华:中华法系的独特之处主要有:一是法典化道路;二是诸法合体;三是礼法结合,这是最核心的特征之一;四是中央集权专制制度,与西方不同,中国中央集权能直接延伸到县一级。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除了需辩证看待“礼法结合”“家族本位”之外,还有很多精神元素和制度智慧值得今天借鉴:“德主刑辅”“明德慎罚”,契合当下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理念;“以和为贵”“注重调解”,对当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有重要参考意义;“天人合一”理念能为今天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思路;“民为邦本”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还有尊老爱幼的孝道文化,古代村民自治、乡规民约等基层组织传统,都很有借鉴价值。

法学内核:法律应该有人文关怀,是温暖的

澎湃新闻:从法系研究回归法学本身。在技术理性盛行的今天,法学研究如何保持独立的批判性和深刻的人文关怀?

何勤华:我一直认为,法律应该有人文关怀,是温暖的。其功能不只是惩戒、制裁,更重要的是引领社会、保护公民,为公民的合法诉求提供救济。如果法律只剩下强制性,就会失去人文温度。

在技术理性盛行的今天,法学研究要坚守人文关怀,保持独立批判性,警惕法律沦为单纯的社会治理工具。要牢记法律的本质是尊重人、保护人,法律必须充满温度,成为人们生活中的良师益友。

我们的法学研究,应站在这一立场上,扬善惩恶,倡导良法善治,摒弃人治,引领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向着公平、正义、自由的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这是我们每位法律工作者的历史使命。

教育思考:守正创新,培养有温度的法律人

澎湃新闻:法学的核心本质决定了人才培养的方向,法学教育经常面临“职业培训”与“博雅教育”的张力。在当下的法学院课程设置中,应如何融入法律文明史与法治信念的教育?

何勤华:我认为,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已不是职业教育,而是面向全社会的通识教育。以华政为例,每届毕业生中真正进入司法机关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最低时比例很低,大部分会进入政府、企业、街道社区等各行各业。因此本科法学教育应注重通识培养,增加人文关怀,融入法律文明史、法制史等课程。

具体来说,首先要将法理、法史纳入法科大学的教育理念、方法、内容和实践中,避免学生只懂条文。其次,教学中要注重理念灌输:法律人首先要遵纪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也要用法律保护他人、保护身边的人;我们可以用法律意识影响身边人,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律文明水平。

澎湃新闻:面对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冲击,法学教育应如何调整?

何勤华:我完全支持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融入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当前世界已进入数字化轨道,如果法科毕业生对新兴技术感到生疏,不能熟练运用,进入社会后将难以立足。

具体调整方向: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知识融入教学内容;在法制史等传统课程中探索与AI的结合,利用人工智能节省文献搜集时间,提高研究效率;在学术交流中加强相关探讨。总之,法学教育必须紧跟时代步伐,让学生既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又具备运用新兴技术的能力。

职业初心:法律人的信念就是坚守法治、推动法治

澎湃新闻:法学教育培养的是法律人的职业底色,而这份底色最终要落到职业信念上。您对“法律人信念”的内涵有着深切体悟与坚守?

何勤华:我是1977级大学生,我们这一代人,对法治的信念非常坚定。

举个律师制度的例子。中国律师制度在20世纪50年代仅存续数年便被撤销,彼时全国律师不过几百人;直至改革开放后才得以恢复,如今队伍规模已接近百万。更重要的是,法律人共同体正在形成,法学毕业生在各行各业发挥作用。这些社会变化让我深刻体会到,法律人的信念就是坚守法治、推动法治,让法律成为社会运行的根本遵循,让公平正义惠及每一个人。

澎湃新闻:理想的法治信念往往会遭遇现实的考验,这是很多年轻法律人都会面临的问题。您如何看待法律职业中可能出现的“理想磨损”现象?对于初入职场的年轻法律人,您有何建议?

何勤华:“理想磨损”每个法科毕业生都可能遇到。课堂上我们学到的是人类创造的法律文明成果,处于知识顶端;但社会现实由普通人组成,法治意识往往没那么强。正因为社会存在不足,法治建设仍需推进,法律人才更要坚守底线,用行动影响周边。

给年轻法律人的具体建议:第一,无论在什么环境下,都要用法律保护自己,坚守遵纪守法底线,凭真本事立足。社会需要有担当、有能力的人,投机无法长久。第二,一定要学点真才实学,练就一技之长。扎实的专业能力,是应对“理想磨损”、实现自身价值的根本保障。

设计:白浪

    责任编辑:王俊
    图片编辑: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