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法报刊文】静海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多举措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2026-06-02 15:09
天津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自2024年10月加挂“环境资源法庭”以来,静海区人民法院杨成庄法庭立足辖区团泊湿地、大运河静海段等重点生态区位特点,创新构建“审判+联动+普法”三位一体工作体系,精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以公正司法、协同共治、全域普法为抓手,全方位筑牢区域生态安全法治屏障。

聚焦主责主业 精准审判震慑生态违法

司法裁判是守护生态资源的坚实底线。静海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坚守审判主责主业,紧盯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破坏湿地等突出生态违法问题,坚持依法从严、精准惩戒,以司法刚性守护生物多样性与水域生态安全。

法庭严格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尺度,对禁猎区、禁猎期内利用禁用工具、禁用方式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处置。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现场搬进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一线,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实景普法模式,最大化释放司法震慑与教育引导效能。

日前,法庭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再次以司法利剑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经查,2025年10月至11月,两名被告人无视禁猎管控规定,在静海区多个乡镇湖边芦苇丛,多次利用媒鸟引诱、机关笼抓捕等禁用手段猎捕野生鸟类。二人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从其住所、鸟舍内查扣野生鸟类66只及全套狩猎工具。经专业机构认定,涉案鸟类均为“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涉案总价值1.98万元。法庭严格依法审理,查实其严重破坏区域生态平衡的犯罪事实,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有力维护候鸟迁徙季生态安全秩序。

打破壁垒联动 协同共治织密防护网络

生态保护绝非单一部门职责,全域协同才能实现长效治理。静海法院主动跳出单一审判思维,积极破除部门工作壁垒,构建“法院+检察+公安+生态环境”多部门联动共治新格局。

法庭常态化联合区内各职能单位召开大运河生态保护专题座谈,聚焦河道排污、水域治理、生态管护薄弱环节,建立线索互通、信息共享、案件联查、问题联治的闭环工作机制,打通生态违法行为从发现、核查到处置、修复的全链条流程,实现重点水域、湿地资源的全方位、常态化监管。

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法庭坚持生态修复优先、公共利益至上原则,主动联动人大监督力量、属地行政机关深入污染现场实地勘查,精准排查污染症结、明确整改责任、督促生态修复,推动受损水体全面治理、生态环境实质改善,切实以协同司法守护辖区生态公益。

深耕全域普法 法治浸润厚植护绿共识

法治护航生态,理念先行固本。静海区人民法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将常态化普法作为生态保护重要抓手,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契机,深入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沿河村居、生态一线开展主题普法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现场答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解读非法猎捕、违规捕捞、破坏湿地资源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让群众直观认清生态违法的严重后果。持续开展“守护湿地、保护候鸟”“生态普法进一线”系列特色活动,拉近司法服务与基层群众的距离,推动生态保护法治理念扎根基层、深入人心。常态化、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有效破除群众认知误区,引导辖区群众自觉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主动参与湿地守护、候鸟保护、水域保护工作,逐步形成人人尊法、人人护绿、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立足区域特色 司法赋能守护绿水青山

团泊湿地作为候鸟重要迁徙中转站,每年有超20万只候鸟过境栖息,是静海区极具代表性的生态名片。静海法院紧扣辖区生态特色,精准对接生态保护新形势、新需求,以专业化、精细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持续擦亮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品牌。

从严厉惩治生态违法犯罪,到深化多部门协同治理,再到常态化开展生态法治宣讲,法庭以多元司法举措持续夯实生态保护根基,用法治刚性守住生态底线,用司法温度守护自然生灵,全方位护航辖区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以高质量司法履职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原标题:《【天津政法报刊文】静海区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多举措筑牢生态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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