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宣传周来啦!法官带你走出知识产权“黑洞”!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4-22 12:23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一个宇宙黑洞

引出一个行业黑洞

一边侵犯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一边对使用者进行“维权敲诈”

甚至将“维权”作为营销手段

央视最强音大快人心

“严惩视觉中国,

切掉知识产权市场毒瘤!”

知识产权侵权

并不如黑洞那般遥远

它们常常就在我们身边

奢侈品“A货”

山寨品牌“康帅傅”“旺好牛奶”

热映电影免费“资源”

毕业论文抄袭等等

充斥着我们的周边

这背后是原创者利益的受损

企业自主创新动力的挫伤

市场秩序的破坏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

最重要的公共利益之一

4月26日,我们将迎来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提升公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形成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风气,优化营商环境,福田法院将于4月22日-4月26日开展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活动。

活动亮点先睹为快 !

活动一:集中宣判

网络域名使用知名商标名称,是否涉及恶意侵权?“类似商品”如何认定?侵犯商标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4月23日下午14:30-16:30,福田法院在第二审判庭对三件侵害商标权纠纷进行集中宣判,这三场案件的宣判将给出答案。

茅台VS古酿坊

案号(2017)粤0304民初48474号

案由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主审法官李雯

基本案情

原告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诉称,“贵州茅台酒”作为中国白酒第一品牌,是公认的知名商品,依法获得多个注册商标,其中“贵州茅台”商标于1991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称号。

被告古酿坊公司是一家大型酒类生产、销售企业,在与原告经营范围相一致的情况下,大量生产、销售涉案产品“贵红台”酒、“贵宾接待用酒”使用与原告相近似的商品名称和商品装潢,原告认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且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被告深圳市福田区台茅酒业中心销售涉案产品,未尽到合法、审慎的注意义务,导致被告贵州省仁怀市古酿坊酒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侵权产品被大量出售,原告认为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良好的企业和产品形象。

“思考本”ThinkPad维权记

案号(2017)粤0304民初48650、48651号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主审法官陈玲玲

基本案情

原告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诉称,ThinkPad作为旗下的知名便携式计算机品牌,是原告及其关联公司的驰名商标。

被告深圳市专门网科技有限公司恶意注册、使用域名thinkpad.cn及thinkpad.com.cn,上述域名主体部分“thinkpad”与原告的“THINK PAD”注册商标的字母完全相同,极易与原告的商标混淆或者使消费者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经营或服务上的联系,被告还在其经营的网站中宣传、销售大量非原告生产的thinkpad电脑,严重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原告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将域名thinkpad.cn及thinkpad.com.cn转移给原告注册使用,并赔偿经济损失每案30万元。

活动二: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

活动时间4月24日上午9:30—11:30

活动内容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常见案例及问答》宣传手册;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

参加人员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及助理,福田区科创局人员,福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商标协会人员,版权协会人员,律师协会人员。

活动三:庭审直播

直播时间2019年4月22日-4月25日

直播地址中国庭审公开网

直播数量

对15件知识产权案件开展庭审直播,涉及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权属纠纷、侵权纠纷等多种类型。

活动四:公开示范庭

庭审时间4月25日下午14:30

庭审地点第二审判庭

案号(2019)粤0304民初4740号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主审法官张华

基本案情

原告深圳市多多实业有限公司诉称,原告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民营食品企业,以月饼及糕点的生产和销售为主,并取得“花好月圆”注册商标。原告调查发现,被告深圳市梅林天虹实业有限公司与关联的其他天虹商场均存在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行为,被告深圳市麦轩食品有限公司为生产厂家。原告认为,两被告应当赔偿原告损失,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活动五:送法进企业

活动时间4月26日上午9:30-10:30

活动地点华强北广场及商圈

活动内容

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将携手福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开展普法宣传,走访企业并开展专题座谈,提升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维护当事人权益

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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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