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护营商丨三年行动怎么干?聚焦吉林法院重点任务之四
以法为盾护营商
打造高效便捷的司法环境
全面提升解纷服务效能
为进一步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实施省高院制定的《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省法院公众号特开设“以法为盾护营商”专栏,聚焦打造高质量司法环境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集中展示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务实举措和创新做法,敬请期待。
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
持续深化“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健全示范引领、多元调解、高效解纷模式。全面落实《商事调解条例》,加强与合作单位涉企案件化解指导,促进提升调解质效。针对类型化、涉众型、行业性涉企纠纷,深化“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机制建设,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深度衔接、有机融合。
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
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实行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强全流程审限管理,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清理积案,深入开展长期未结“四类案件”专项清理。
提升涉企诉讼服务便利度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执行“先立后调”工作要求,做到应立尽立,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司法救助体系,对困难企业依法依规适用缓交诉讼费政策,切实减轻维权负担。深入推进庭审记录数字化改革,以智能化手段促进提质增效。
精准回应企业司法需求
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常态化开展走访调研、座谈问需、法治体检活动,及时掌握司法需求与痛点堵点。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高效办理企业反映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销号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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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董新月 田兴志
复审:王洁瑜
终审:徐冠
微信号 : jilinshenggaoyuan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以法为盾护营商丨三年行动怎么干?聚焦吉林法院重点任务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