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公安局最新通告

2026-05-30 18:31
青海

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即,为营造安静有序的备考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备考及考试期间,对我市“低慢小”航空器加强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需要管理的危险性低空慢速小目标飞行器(物)。

二、管制时间及范围:2026年5月31日0时至2026年6月10日12时、2026年6月21日0时至2026年6月24日12时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西宁市范围内进行“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三、各单位、组织及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主动配合民航、公安机关等做好“低慢小”航空器的管理工作。执行新闻宣传、军事、测绘、农林作业等飞行任务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应当向军方、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局依法履行飞行活动审批手续,并按相关要求前往西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及各县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进行报备。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上述禁飞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西宁市公安局

2026年5月29日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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