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释法|水箱两年未清洗被处罚 商务楼宇这道卫生红线踩不得!

2026-05-29 19:44
上海

案情回顾

近日,接市民来电反映,某商务楼二次供水设施没有按时清洗。卫生监督员上门对该商务楼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经查实,商务楼配套两个地下蓄水池日常管理工作由某公司负责,该公司2024 年度、2025 年度均未按要求完成每半年一次的清洗消毒,现场无法提供对应清洗消毒记录,违法事实清楚。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本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违反条款: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水质检测与清洗、消毒要求)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一次,并将检测结果向业主公示。业主发现二次供水水质疑似受到污染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报告;必要时,由业主委员会要求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进行水质检测。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中的储水设施(以下简称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经检测发现二次供水水质不合格,或者高温、台风等因素导致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处罚条款:

《上海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五十条(违反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要求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未履行相关管理职责,导致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的,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履行每季度的二次供水水质检测义务的;

(二)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的清洗、消毒频次,少于每半年一次的;

(三)经检测发现二次供水水质不合格,或者高温、台风等因素导致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规范要求,未对二次供水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二次供水储水设施清洗、消毒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由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卫生监督小贴士

与普通住宅小区相比,商务楼宇在二次供水管理上面临更为突出的系统性挑战。商务楼宇普遍为高层建筑,水箱多设于楼顶或地下室,部分还配有变频控制柜等专业设备,设施规模大、复杂度高。清洗消毒工作不仅要求操作方具备专业资质,还需安排在非工作日或夜间进行,以避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为此,建议商务楼宇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二次供水管理。

一、清洗消毒频次管控

管理模式转型:商务楼宇二次供水管理应从“完成式”转向“计划管控”,建立以法定时间表为核心的计划管控体系。

预警机制建立:将清洗消毒合同签订、外包团队排期等环节纳入提前 2 至 3 个月的预警机制。规范公示告知:清洗消毒前应提前告知业主,消毒后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全流程可追溯:同时,建立全过程追溯档案,实现清洗消毒全流程的可追溯管理。

规范归档内容:归档内容包括消毒机构备案资质、工作人员健康证、消毒剂安全评价报告及影像记录等。

二、水质检测义务落实

严格定期检测:严格落实每季度一次的水质指标检测,形成与清洗消毒计划相闭环的管理机制。

报告资质合规:检测报告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检测项目齐全:依据自2026年6月1日实施的《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 17051-2025),正常运营期间,水质检测必测指标包括10项常规指标以及消毒剂及消毒副产物指标;在水箱(池)清洗、消毒等特殊情况下,检测指标除上述必测指标外,还须根据实际需要增测相应项目。

三、证照资质与人员管理

人员持证上岗:商务楼宇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必须确保所有清洗消毒操作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

机构合规备案:消毒机构实行备案制管理 。

过程留痕备查:消毒过程宜留存完整的影像记录以备核查 。

原标题:《“医”案释法|水箱两年未清洗被处罚 商务楼宇这道卫生红线踩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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