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志论坛】从艺文志到文化志:省级文化志的发展演进及其实践||乔方悦
从艺文志到文化志
省级文化志的发展演进及其实践
乔方悦
提要:在传统方志编纂过程中,艺文志著录地方书目,不仅保存地方文献,还为梳理地方文化发展的脉络提供依据。近代以来,伴随社会转型和西学知识传入,民国时期的方志编纂开始接纳新思想、新事物,“文化”的表述突破传统方志范畴。这一转变不仅影响了社会文化的实践,也深刻影响方志的编纂内容与形式。新中国成立之后,首轮方志编纂开始设置“文化志”,省级文化志确立为重要的门类,其内容不断扩展并呈现地方性。从艺文志到文化志的演进过程,为探讨社会文化的变动提供丰富的文献资料,亦揭示文化志与社会文化转型之间的深层互动关系。
关键词:艺文志 省级文化志 内容扩展 地方性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首轮方志编修中,文化志作为独立的门类予以确立。省级文化志作为地方文化知识及发展脉络的记述,记录地方文化艺术形态、历程、体制等各方面,其内容包括一省之戏剧、曲艺、电影、工艺、美术、音乐、舞蹈、图书、出版、电视、广播、文学、社会文化、艺人传记等。有关文化志的研究,学界普遍关注其篇目设置和内容编纂,同时有学者认为应在记述中凸显文化的地方性。省级文化志的内容愈加丰富,地方性的展现也愈加明显,通过梳理从艺文志到文化志的发展历程,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管窥社会文化的演变过程。
从艺文志到文化志
方志中“文化”部类的演进
艺文志自创设以来一直是历代文化发展的重要记录。班固首创“艺文志”,参照刘歆《七略》图书分类法,将书籍目录汇编成志,旨在编纂先贤经典,记述学术流变的史实。与汉代相比,唐代的“艺文”含义发生明显的转变。《隋书·经籍志》变前代“艺文”为“经籍”,“史之有艺文志始班书,后代史家仿作,或曰艺文,或曰经籍,名异而实同”,基本奠定中国学术体系“四部”分类格局,也表明中国学术体系从秦汉时代的“六略之学”发展为隋唐时期的“四部之学”,经籍不仅仅是文献载体,更成为“道统”传承的物质象征而为后世沿用。
在正史艺文志演进的同时,方志也走上自身的发展之路。从方志发展史来看,“其源头并不只有一个,而是多源并行”,在这众多源头中,地记和图经无疑是最重要的部分。早期图经涉及郡邑沿革、封域、户口、城池、山川、风土物产、祠庙、古迹等,在记述地理时,也会通过谚语、歌谣、诗赋,并附载碑刻的形式予以记载,这也为后世方志艺文志的产生奠定基础。南北朝时宋孝王撰《朝士别录》,后称《关东风俗传》,被认为是最早具有“艺文”内容的地方志,记载以邺地为中心的地理、风俗、人物、艺文等内容,设《坟籍志》记录“艺文”,其所列书目唯取当时撰者,系继承正史体例的基础上针对郡国之书的创新,“后来郡县方志多志艺文,盖仿于此”。
方志体例在南宋中后期走向定型,方志中的“艺文”内容比重开始超过舆图。“艺文”内容的增加与宋代社会整体氛围密不可分,时人更加重视地方文化的记录与传承。南渡以后,很多士人在修纂方志时都会搜集本地诗文,希望通过诗文的搜集、整理强调内在化的道德观念,有学者提出“宋型文化”,即以高度成熟、发育定型及向内收敛为基本特征。在方志中的呈现便是记载诗文的内容增加,并逐渐形成专有门类。《云间志·序》记载:“至若前辈诗文,散落于境内者非一,故摭南渡以前者,附于卷末。”景定《建康志》也记述:“志凡十,一曰疆域,二曰山川,三曰城阙,四曰官守,五曰儒学,六曰文籍,七曰武卫,八曰田赋,九曰风俗,十曰祠祀。”其《文籍志》记述志序、书籍、书版、石刻(建康府学、史馆、学士院所藏书籍、书版、石刻、碑记等);诸论(采录陆机《辨亡二论》和吕祖谦《十论》);奏议;露布、表状;诗赋、乐府。《文籍志》以“书籍”为第一子目,其中说明:“文籍盖观国之所重欤。究其所以始,验其所以终,法其所以得,鉴其所以失,必善用文籍者,而后能用其国耳……公卿大夫读其书而用其书,见之行事,则忠孝大节,追配前古著之言辞,则诏今传后,皆有补于世道。”可见在宋人看来,通过文籍的搜集确立治理规范,方志也成为地方社会权威与文化的象征。“艺文志”作为史著书写的体例,开始出现在宋代方志的门类之中,在广泛采录的方志内容中,人文方面的记录更受重视。有学者认为山川地理之改易变化无常,做到如实记录、保存资料即可;而人文内容的详细记载才能使后人获得经验教训,既可资治亦可教化人心。
方志体例在明清时期更趋向规范性和完备性,“艺文”成为固定门类。明代地方修志蔚成风气,以国家力量积极介入方志编纂,永乐十年(1412)《修志凡例》颁布,通令各省遵依,以求统一规格,“自前代至国朝词人题咏山川、景物、有关风俗、人事者,并收录之”;永乐十六年又对此进行修订,即《纂修志书凡例》21则,其中规定:“诗文先以圣朝制诰别汇一卷,所以尊崇也。次,古今名公诗篇、记序之类,其有关于政教风俗、题咏山川者,并收录之。”清初贾汉复所修《河南通志》及《陕西通志》成为方志编纂的范本,其中艺文志“汇为一编以便观览,仍各分体裁,复序世次,庶使展卷了然”。康熙《陕西通志》也载:“艺文自当依代顺序,但御制为本朝大文,故列于古帝王、师相之前,尊君父也;艺文佳篇充栋,今之所选皆兰台石室秘笈,宁约勿博。分为礼、乐、射、御、书、数六本,以斯人斯文皆在孔门六艺之科,此志书分类之意也。”此后各地多按照河南、陕西两志的体例进行编纂,康乾以后的方志编纂逐步走向成熟与规范。除此之外,清代思想、学术的根本特点,“一是追求实证的精神,一是以保存、整理和总结民族文化为职志”。这一时期出于对方志性质的认识不同在方志学领域形成两个学派,以戴震为代表的地理学派,这一派重考证地理沿革,亦称“考据派”;另一派是以章学诚为代表的历史学派,他们认为方志属史,编纂方志的目的是保存文献,重文献而轻沿革,故也称“文献派”。章学诚主张设立艺文志,强调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作用,“当仿《三通》、《七略》之意,取是邦学士著选书籍,分其部汇,首标目录,次序颠末,删芜撷秀,掇取大旨,论其得失,比类成编,乃使后人得所考据,或可为馆阁雠校取材,斯不失为志乘体尔”。编纂方志的目的在于保存文献,“况乎典籍文章,为学术源流之所自出,治功事绪之所流传,不于州县志书,为之部次条别,治其要删,其何以使一方文献无所阙失耶”?
近代社会转型与西学新知的传入在方志中为“文化”赋予新的价值。民国时期地方志编纂的传统并未中断,呈现出“由传统向近现代转型”的特征,文化志其名也由此产生。新的知识不能融入原有的方志体例之中,社会实际需求的变化推动旧志体例随之改变,方志学家也意识到观念及编纂体例的“趋新”与社会变化密不可分,“修方志与往日宗旨略殊。社会之变迁,经济之状况,人民之生活,政治之设施,皆所宜详,不徒表章文献而已”。1929年12月,内政部颁布《修志事例概要》,其中“艺文一门,须以文学与艺术并重,如书画、雕刻及其他有关艺术各事项,均宜兼采;收编诗文词曲,无分新旧,应以有关文献及民情者为限,歌谣戏剧,亦可甄采”,这一要求实质上将“文化”的内容纳入现代学科分类体系。民国《广西通志》按照要求设置“文化编”,将现代事物与传统的“艺文”并置,下列科举、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留学、特种训练、新闻事业、学术研究机关、艺文及金石;1937年完成相关编纂工作的民国《河南通志稿》设“文化编”,原应有教育、宗教、经籍、古物、古迹篇目,这种知识体系的融合恰是中国文化现代性生成的微观缩影。
省级文化志的内容扩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志编修工作进入新阶段。这一阶段在探索新方志编纂内容等方面都作出了巨大努力。1956年后,国家政治形势逐步稳定,国民经济状况好转,新方志编纂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组建地方志小组,负责指导全国修志工作,有许多专家学者都呼吁编修方志,金毓黻提出“应将普修地方志列为项目之一”,同时为新志拟定二十大纲,其中设“第十三为教育、文化,第十九为学术、文艺,包括著述目录提要、歌谣在内”。经过讨论,1960年初步确立《新县志体例草案》,其中“文化”包括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书店、新闻出版、广播事业、电影、戏曲剧团、诗歌、民谣、民谚、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这一草案更加明确了民俗、民谚、戏曲等通俗文艺进入方志,以新中国的社会文化整合、重建属于群众的新文化而成为文化志的重点。1981年7月25日至8月1日,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地方史志学术讨论会在山西太原召开,在会上讨论了新省志、新市志和新县志编纂方案的建议,认为“新的地方志要比旧志增加科学性和现代性,如各项社会、经济、文教、政法状况和统计……省、市、区的自然地理变化和人文地理变化等”。首轮方志编修中设立文化志,内容围绕文学、艺术、图书、出版、新闻、广播、电视,这也是从国家层面确定了“文化志”的名称与内容。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文化发展,反映在文化志的章节、内容中也更为丰富。其中的“文化”包括文化艺术的形态、空间及相关衍生内容,在记述中兼容更多的文化内容,呈现与时俱进的文化发展趋势,相较于前代都是从未有过的广阔与丰富,文化志的记述可以印证、说明国家社会文化发展过程中的现实情况。
省级文化志的编纂根据社会实际情况增加新的内容。电影作为新兴文化形态,在文化志中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叙述,其内容包括电影放映、影片发行、制片、宣传、管理体制。电影自传入中国以来就代表一套完整的工业体系,以上海为中心至全国各地创立的影片公司,如天一、明星等影片公司已意识电影作为新兴实业的观念引导,可以说“电影是一种与戏剧、文学和美术等相互参证的、新近出现的艺术形式,而且是与机械、电光、化学和商业等相互依存的、不可分离的工业体系”。电影传入各地后,放映活动相继出现,新中国成立之前的电影放映以个人放映、军队放映、团体放映和商业放映为主。1896年上海徐园的“又一村”放映“西洋影戏”被视为中国的第一次电影放映,“此后,电影放映在我国就逐渐遍于南北,深入内地”。江西的电影放映“最早始于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江化善堂放映美国电光影戏,电影放映活动自此之后传入九江、南昌、萍乡、庐山、遂川等地,从1929年起营业性电影放映活动先后在南昌、赣州等地崛起。1935年江西省教育厅、公路处、省立民众教育馆共同组成‘江西巡回教育电影团’,配备汽车和发电、放映设备”。辽宁电影放映始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日本冈山孤儿院“募金团”到大连举办“慈善事业音乐电影会”。以电影院出现为标志,全国逐渐形成相对独立的文化生态,包括专业的电影院、城市放映市场及为影院提供影片的发行商。新中国成立后,“以文化部电影局所属中影公司为主体,构建了一个既有统一集中领导,又有严密分工合作与分级管理的,规模宏大、遍布全国的电影发行放映网”,城镇放映网由电影院、影剧院与俱乐部构成,在农村地区则以放映队为主。在广西,“1950年中央电影局影片经理公司中南区公司华南分公司广西办事处在柳州设立,发行影片。同年底,全省有放映范围18个,其中城市影院13家,16毫米影片放映队5个。到1956年底,全省初步建立发行、放映网”。青海的农村牧区,“1951年5月青海省文教厅初建4个电影队,至1956年,县县都有政府文化部门放映队,初步形成电影放映网;1951—1957年,农牧民看电影,全由文化部门放映队承担;……1958年青海省文化局提出农村合作社试办电影放映队的意见,西宁等地人民公社自办集体性质电影队15个”。电影在文化志中的记述昭示方志接纳电影这一新生的文化现象,进而成为传播新文化的媒介,为社会转型与发展提供一个样本性的观察。通过文化志的记述,电影的进入与发展轨迹得以完整呈现,逐渐进入当代社会生活之中,影响人们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审美的历史记忆,为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转型提供了重要的观察维度。


文化志的内容在艺术门类的整合中得到扩展与丰富。由上表两种省级文化志的目录可以看出,曲艺、音乐、舞蹈等篇目都在其中重新整合归类。我们如今称为“曲艺”的内容涵盖在戏剧、歌舞、杂技等演艺和娱乐形式中,在1949年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一次代表大会期间成立的“中华全国曲艺改进会筹备委员会”上,将说书、唱曲、俗曲、民间文艺、杂耍、玩意儿的说唱艺术正式定名为“曲艺”。这一内容在文化志中的记述亦是对“曲艺”定名、生成的昭示,其形成伴随着民间文化的整合,《江西省志·文化艺术志》系统整理地方曲种,不仅有道情、渔鼓、清音等传统曲种,也囊括了评书及滑稽等形式;《青海省志·文化艺术志》曲艺记述“贤孝、平弦、越弦、青海道情、太平秧歌、打搅儿、八角鼓、倒江水、折噶”。在音乐舞蹈方面,《云南省志·文化艺术志》不仅将各民族民歌纳入记述,如壮族的《生产歌》、苗族的《游方歌》等,还有云南的民族乐器,流行于当地少数民族中的吹管乐器巴乌,景颇族的传统吹奏乐器吐良等。安徽省的民族民间舞蹈共有659个,最具代表性的舞种“花鼓灯”,此外还记述傩舞、龙舞、狮子舞、纪念张巡的舞蹈、宗教舞蹈和其他民间舞蹈;《广西通志·文化志》记载全自治区有民间舞蹈800多种,可分为敬神、祭祖、祈福、禳病、志庆,反映爱情、劳动生活及内心愿望等,都具有悠久的历史,如秦汉时期的铜鼓乐舞演变为如今壮族、瑶族的铜鼓舞,各族的师公舞亦是先秦业已出现的巫术祭典。通过系统化整合零散的文化知识,将其纳入国家叙事的框架之中,文化志实现了艺术形态的完整且全面的记录,具备了更高的艺术表现能力,推动了文化整理的进一步发展。
省级文化志中的“地方”发现
省级文化志类目、编排次序及内容具有显著的地方特征。由于各地语言及风俗习惯的不同,每个地方兴起的戏曲风格迥异,有着风格不同的表演程式、浓郁乡音的念白和浓厚乡土气息的音乐唱腔,如川剧结合四川方言俗语,并加入“变脸”的表演技艺,而昆曲以缠绵婉转的唱腔与细腻优雅的表演见长,地方特性在文化志的编纂中往往通过特定的编排次序得以凸显。在文化志记述中各地的地方剧种被设在首位,如《贵州省志·文化志》“戏剧”一章,将本地剧种黔剧与花灯放至首位,《四川省志·文化艺术志》以“川剧”作为首要记述的剧种,此种编排并非偶然,通过“地方性”的优先性安排,将地方剧种确立为地方文化的核心体现。《广西通志·文化志》将桂剧的记述居于首位,桂剧的形成可以追溯到乾嘉之际的徽班兴盛,“其皮黄腔调经湖南传入桂林,集中声腔经相互吸收和地方化的过程发生衍化,至嘉道年间逐渐形成。就剧种间的承传、影响而言,桂剧与湖南皮黄声腔系统的祁剧有着更为直接的渊源,是祁剧传入桂林后采用桂林方言演唱而逐渐形成的”。地方戏曲成为“地方性”的载体,通过“地方性”建构地方文化传统。文化志则是在深层意义上完成了地方文化身份的文本化建构,为区域文化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文献基础。
地方戏剧、民族歌舞、杂技、曲艺及各地民俗活动等都被纳入文化志中,就像一个存放各地文化艺术的“博物馆”,感受地方文化的特质。文化志的编纂实践不仅实现地域文化的系统化,更进一步体现“地方性”的转化。彩调剧作为广西的地方小戏,借用这一形式创作刘三姐的传说故事,不仅是因为这一故事在广西壮族地区广泛流传,还因为“民间小戏自由活泼,可以创造更符合当代意识形态的题材”。1960年代初以柳州市创作的彩调剧《刘三姐》(第三方案)为基础,由自治区《刘三姐》文艺汇演大会改编为同名广西民间歌舞剧,并专门组团赴京演出。据相关报道,“全区已经有1209个文艺单位共58000多人演出了包括11个剧种的‘刘三姐’,观众达1200万人次,占广西人口的60%”。随后在彩调剧的基础上改编为电影《刘三姐》,“刘三姐”的传说及形象进入戏曲、歌舞剧、电影等多种艺术形式,尤其是经典影片《刘三姐》的上映,使得这一传说广泛传播,进一步推向全国。“刘三姐”因此成为壮族地区的文化符号与民族表征,从民间传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被发现”,“使一个地方性、边缘性的民间传说成为代表广西文化的经典,最后又超越地方性成为代表中国的经典”。这一过程中人们通过改造和利用,将原有的神话故事加之地方剧种改造成为现代的艺术,在各地汇演,这样的文化艺术具有底层民众的健康、淳朴,也展现地方性、民族性的文化传统在现代中国发展过程中的融合。
文化志的记载成为塑造地方文化的重要人文资源。文化志编纂的意义聚焦于总结历史文化发展经验,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发展地方和民族文化,增强地方文化和民族文化的认同感,除了地方戏曲,有关民情风俗的记载也是文化志中最具地方特色的内容,传统节日同样承载着地方文化的深厚底蕴,成为文化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许多传统方志中都有关于民俗节日及娱乐活动的记载。例如“六月六”以“晒物”演变出特殊的“晒鸡蛋”“晒脚印”,代表和象征着顺应四时之变,调节以至阴阳协同的美好期许。六月六”是少数民族文化节日的重要节日,土家族要在这一天祭祀太阳神,又称为“晒龙袍”;在贵州,“六月六”作为布依族的重要习俗,在这一天成千上万的布依族青年男女都要在各自约定的地点,载歌载舞,欢度歌节。这一习俗便随着人们对美好的爱情、幸福的婚姻的向往而流传下来,在文化志中逐渐成为一种文化意向,从原先地域性传统民俗活动成为民族文化的代表,进而确定为国家的文化遗产。
民族传统节日在文化志的叙述也为地方文化的建构与转型提供依据。在“六月六”的传说缘起中,一说是追溯到盘古,在每年六月初六杀猪杀鸡、包粽子、打糍粑,祭祀盘古,遂形成一年一度的布依节日。这样的书写将“六月六”纳入悠久的历史之中,也将布依族历史与传说相联结,为其赋予了深厚的文化资本和人们对农业丰收的期盼。另一种是关于爱情故事,有个叫阿水的布依族后生,常到董郎河边唱歌。河对岸有个布依姑娘,名叫阿花,是天上月神的公主。她经常来听阿水唱歌,同阿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在农历六月初六,俩人又隔河对歌,情投意合,于是,阿花将头帕往河上一抛,落下来变成了一座美丽的彩桥。阿水高兴地走过桥来,和阿花结成了美满的夫妻。在此,民众们把对美好生活的祈愿投射到传说之中,希望自己和他们一样拥有美好的爱情和生活。1977年董郎大桥建成,它把布依族人民世世代代美好的理想变成了现实,每年“六月六”,董郎河两岸的布依族青年们不再遥遥相望,隔河对歌,他们双双对对,会聚桥头,共同歌唱幸福生活。这一节日成为传达民众心声,承载反抗精神的工具,在对过去进行阐释的同时,也勾连起民族的光荣传统、当下的现实与未来的走向,赋予民俗文化新的社会责任。这一路径是将民间乡土文化转化为代表全民族的文化,融合精英观念与民间传统,创造出一种处于雅俗之间、带有民族统一含义的艺术形式。这样的改造提升了地方和民间戏曲、音乐、曲艺的地位,并赋予其一种“民众艺术”的合法性,成为代表地方文化的艺术形态。
结 语
从艺文志到文化志的变迁,既有近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影响,也与社会文化带来的变动密不可分。传统方志通过艺文志建构文化道统,近代方志在社会知识转型中重构文化边界,新中国成立后的文化志编纂,通过制度化的编纂行为,将文化现象转化为国家的文化资源。文化志将原先的地方文化知识,纳入现代民族国家的集体性叙事中,地方性的知识在原先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体系框架,获得了在更大范围的语境中传播和传承的生命力,从而产生更广泛的社会意义。
文化志的编纂不仅是对地方文化的记录与传承,更是对传统文化在当代发展的积极探索。文化志一方面记载本地区的社会变革与文化演进,另一方面在传承地方文化的时候,也是一种地方文化知识汇聚、保存、筛选、积淀、形成的载体,其编纂过程是将零散的地方性知识整合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新文化,同时也是发掘、建立和建构大众国家认同的途径。通过文化志的演进,我们不仅能够看到中国社会文化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变动过程,也能够为当代文化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情感基础。我们不仅要了解历史记述的事实,更要清楚为什么而记述,即将“白描”与“深解”相结合。文化志不仅记录了国家与社会之间变化的多元回应,而且参与地方文化的发展进程,为我们理解“地方”提供新的路径,从而展现出文化志与地方文化之间的关系,即省级文化志的“地方”发现成为文化的一种在地化呈现。
来源:成都方志(原文载于《中国地方志》2025年第6期)
作者:乔方悦(陕西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