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规范动火行为,夯实工地安全根基

2026-05-28 17:15
天津

TIANJIN XIAOFANG

动火作业要安全

莫让火花成“祸”花

#安全

#动火

#消防

保障民生用电

天津市消防救援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在建工地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施工场所消防隐患。检查中,消防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细致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动火作业人员现场演示灭火器正确使用,逐一核查动火审批手续及监护人员资质,确保流程规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消防部门向工地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强调动火作业须做好审批、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并落实专人监护,尤其高层作业需同步清理下方可燃物,防止熔珠滴落引发火灾。消防部门将持续强化施工场所监管,拧紧动火作业安全阀,筑牢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线。

01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内使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分级

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安全

#生产

#消防

保障民生用电

天津市消防救援局深入在建工地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施工场所消防隐患。检查中,消防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细致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动火作业人员现场演示灭火器正确使用,逐一核查动火审批手续及监护人员资质,确保流程规范。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消防部门向工地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强调动火作业须做好审批、清理周边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并落实专人监护,尤其高层作业需同步清理下方可燃物,防止熔珠滴落引发火灾。消防部门将持续强化施工场所监管,拧紧动火作业安全阀,筑牢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线。

01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内使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

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02

存在哪些安全风险?

安全风险

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火灾爆炸。

作业场所周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火焰或高温引起燃烧爆炸。

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空气流通不畅,可燃物料蒸气局部浓度过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温,则可能造成燃爆。再加上受限空间内人员疏散不便,还会加大对人员的伤害风险。

动火作业时系统未有效隔离,易燃可燃物料串入系统后造成燃爆。

作业人员技能低下、无证上岗,带来风险。

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管理不善,可能带来火灾爆炸。

使用电焊机作业可能造成人员触电及气体燃爆。

03

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01

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02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03

第六十四条

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媒体关注||规范动火行为,夯实工地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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