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 规范转递档案保权益

2026-05-28 19:35
北京

人事档案严禁

个人自带、私自拆封

毕业生可能从未接触过个人档案,但档案可不是无关紧要的“旧材料”,而是伴随大家一生的“成长记录册+权益保障书”。以大学生学籍档案为例,里面就有在校期间的学籍材料、党团材料、成绩单、奖惩记录、录取材料等诸多关键内容。步入职场后,单位和个人还可以陆续补充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考核鉴定、工作任免等材料,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今后发展提供重要依据。

这里郑重提示:人事档案严禁个人自带、私自拆封、自行保管!档案流转严格执行“公对公”闭环转递,由毕业院校、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对接寄送。任何个人私自携带、拆封、保管档案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到就业、落户等与个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对照就业方向

明确档案转递“三类去向”

毕业季档案办理的核心在于根据就业去向,明确档案接收单位、规范转递档案。毕业生档案去向主要分为三类:

入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此类单位具备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毕业生无需自行办理转档,只需配合学校准确登记单位信息,学校会直接将毕业生档案转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接收管理。

入职非公企业、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

多数非公企业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毕业生档案可转至用人单位委托存档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也可转回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个人存档,安全规范管理档案。

离校未就业、备考深造或出国留学

毕业生档案可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按政策申请在毕业院校保留两年,期满前及时转出,避免档案滞留影响后续使用。

档案查询、转递、证明等

“一键”线上办

档案转递时由毕业院校与档案接收单位之间进行转递。毕业生需在登记毕业去向时,准确填报档案接收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学校将统一规范填写档案转递单,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渠道寄送档案,保证档案安全及时送达。

如果档案接收单位是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档案到达后,工作人员会及时审核录入档案信息,通过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方式告知毕业生,毕业生一定要保持手机畅通。

收到通知后,毕业生可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北京人社”APP三个官方渠道,经实名注册后进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模块,一键办理档案查询、接收转递、出具人事证明等高频业务,即使在异地的毕业生也能轻松操作,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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