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水电工发视频讨薪被诉名誉侵权,一审胜诉

澎湃新闻记者 王健
2026-05-28 14:57
来源:澎湃新闻

西安水电工孟师傅因讨要8万元工程尾款未果,便将讨薪时所拍视频发在社交平台上。西安利祥威建筑工程公司(简称利祥威公司),及其负责人赵某利认为孟师傅的视频内容失实,导致公司商业信誉及赵某利名誉受损,将孟师傅诉至法院。而孟师傅也因劳务合同纠纷,将利祥威公司诉至法院。

5月27日,西安市长安区法院就孟师傅诉利祥威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利祥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孟师傅劳务费32080元。

此外,长安区法院还就双方之间的名誉权纠纷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原告利祥威公司与被告孟师傅之间存在劳务纠纷,被告孟师傅在其抖音账号中转发的视频,其中包含了孟师傅在赵某利办公室索要劳务费的部分视频,并未采取侮辱、诽谤等侵权方式,故不构成侵权。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孟师傅及其工友于2024年10月接下利祥威公司的一项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该项目所涉款项21万多元。2025年4月份,祥威公司支付了13万元。2025年5月工程完工,但至当年9月,仍有8万余元未支付。2025年9月11日,孟师傅在平台发布讨薪视频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介入,祥威公司支付5万元,还剩3万余元没付清。

双方最终互诉至法院,原告利祥威公司、赵某利诉被告孟师傅、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长安区法院2026年1月16日受理;原告孟师傅诉被告利祥威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长安区法院于2026年1月22日受理。

4月2日,上述两案在长安区法院先后开庭。5月27日,长安区法院对两案分别作出判决。

关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长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孟师傅班组在被告利祥威公司工地干活,双方之间成立事实上的劳务关系。工程结算金额为214580元,被告先后支付182500元,剩余32080元劳务费。据上,长安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利祥威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孟师傅劳务费32080元。

关于名誉权纠纷一案,长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利祥威公司与被告孟师傅之间存在劳务纠纷,被告在其抖音账号中转发的视频,其中包含了孟师傅在赵某利办公室索要劳务费的部分视频,并未采取侮辱、诽谤等侵权方式,抖音账号“曲XXX”、“尘X”并非孟师傅所有,且截至法庭辩论终结时,上述三个账号内的案涉视频均已经删除,原告诉请的侵权行为不成立,被告孟师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关于原告要求抖音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之诉请,长安区法院认为,被告孟师傅转发视频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且原告在起诉前并未向抖音公司投诉,抖音公司接到法院传票后及时下架了案涉视频,抖音公司尽到了合理审查义务,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长安区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利祥威公司、赵某利的全部诉请。

    责任编辑:崔烜
    图片编辑:朱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