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斌、孙晓英,紫阳法院通知你腾空并迁出房屋
2026-05-26 17:46
陕西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王勇与李斌、孙晓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李斌、孙晓英拒不履行本院作出的(2024)陕0924诉前调确122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将被执行人李斌、孙晓英名下位于紫阳县城关镇曹家坝街道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18)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748号)一幢依法查封并进行了网络司法拍卖,在拍卖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王勇于2025年12月25日以最高价竞得。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公告如下:
责令被执行人李斌、孙晓英于2026年6月25日18时前将其所居住的紫阳县城关镇曹家坝街道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陕(2018)紫阳县不动产权第0002748号)腾空并迁出,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腾退。
紫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请张贴)
注:本公告已于2026年5月25张贴并在紫阳县人民法网(http://sxzyfy.chinacourt.org/)公示。
附件
原标题:《李斌、孙晓英,紫阳法院通知你腾空并迁出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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